第二节 教育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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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9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67.2
页数: 2
页码: 552-5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经费增长、“两免一补”经费的情况。
关键词: 教育 经费 山丹县

内容

教育经费投入 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各级各类学校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建筑校舍和购置大型教学设备的费用)等,是办学必不可少的财力条件。
  教育经费增长 2006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法律层面对教育经费增长进行规定。2013年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教职工人均工资分别比2006年增长346.1%、290.8%和321.4%,达到或超过法定标准。
  “两免一补”经费 2005年秋,在农村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实行“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2006年不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学校经费由国家划拨。公用经费标准为县镇小学每生每年24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0元;初中每生每年32元。免除学杂费补助为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元。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236元。2007年,公用经费标准有所提高,不分县镇和农村,初中每生每年41元,小学每生每年3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每生每年360元。
  2008年,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提供免费教科书,不再提“两免一补”。公用经费县镇初中390元,农村初中375元;县镇小学255元,农村小学24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年按250天算,小学每天2元,初中每天3元。2009年,全县初中每生每年500元,小学每生每年300元。2013年,公用经费标准提升为小学每生每年560元,初中每生每年760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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