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考试与评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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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96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考试与评价
分类号: G639.2
页数: 2
页码: 530-53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20世纪90年代前后至2013年全县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主要通过在校内、年级内、班内进行单元小结考试、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省、市、县三级组织的统一考试、升学考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测试并按学生试卷分数的多少来衡量。
关键词: 考试 评价 山丹县

内容

20世纪90年代前后,全县评价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主要通过在校内、年级内、班内进行单元小结考试、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省、市、县三级组织的统一考试、升学考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测试并按学生试卷分数的多少来衡量,大考、小考、层层考、经常考造成学生负担重,教师心理压力大。
  2000年,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小学每学期只考两次(期中和期末)。六年级实行全县毕业会考(学业水平测试),由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以乡镇学区(或中心校)为单位设置考点,县教体局下派考点巡视。九年级按省、市规定由教体局组织中考(会考),市教育局下派巡视。每学年末教体局组织对初中和小学各抽一个年级进行统一检测,县局统一安排,各考点组织考试,监考人员乡际之间或是城乡之间插花安排。凡是县局安排的统一考试或检测,评卷工作都由县局组织集中统一阅卷。
  2003年,教体局建立激励评价机制:小学按照区域位置、办学条件、规模大小划分为三类进行评价;初中按照城区初中、农村中学、九年制初中三类进行评价。改变过去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评价方法,调动教师教学的性,增强竞争意识。对学生的评价,小学采取“等级+评语”的方式进行,不以分数给学生排名;中学按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价,规定各等级占一定的比例,但对D等学生评价上则须慎重对待,规定D等学生不能超过5%。
  2005年,教体局制定《山丹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按分区域(城区和农村)、分类别(初中、九年制)、分层次(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参考率)对学校进行评价。2008年对评价办法进行修改,2011年又进行完善。具体方法是:小学分为城区小学和农村小学,初中分为初中I组和初中II组。由于新建的育才中学生源主要来源于原各乡镇中学,将育才中学和山丹三中、总场中学分在同一组。区域分类为城区小学—东街小学、南关学校、城关小学;农村小学——各乡镇中心小学:霍城、李桥、位奇、清泉、大马营、马场、陈户、老军、东乐(其他小学、教学点包括在内);初中I组:山丹二中、南关学校;初中II组:育才中学、山丹三中、总场中学。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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