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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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9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
分类号: F249.274.2
页数: 1
页码: 51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志1989-2013年的人事劳动的劳动管理的劳动保障监察的机构、劳保监察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丹县 劳动管理 劳动保障 监察

内容

机构 1995年成立劳动监察室,配备3人兼职劳动监察工作。1997年在县人事劳动局加挂劳动监察室牌子。2002年9月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挂牌管理机构。2003年9月成立副科级建制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0年6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人社局的执法监察机构,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领导职数2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大队长1人(兼任人社局副局长),工作人员3人。
  劳保监察 1995—2013年,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投诉专查和“网格化”月巡查、季检查,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478户次,监察覆盖面100%,涉及劳动者8.11万人次;开展专项检查75次,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29408份,劳动合同综合签订率96.91%,劳动用工备案率96.91%,其中国有、集体、港澳台投资、外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达100%;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27%。查处违法案件1789起,结案率100%;为6854名农民工清欠工资、押金等待遇3720.93万元,农民工工资清欠率100%。2009年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先进单位”。督促1838户次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年审,年审率100%;583户次企业参加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工作,评选出A级诚信示范企业42户,B级诚信企业78户,县自来水公司等5户企业被命名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长城社区被评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社区;审查集体合同324份,工资集体协商协议126份;建设、交通、水利行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48.19万元。在建筑施工工地现场设置农民工权益告示牌364块,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方协议1092份。处理工伤认定案件474起,办理群众来信158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8749人次,向社会公布部分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指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2次,发放宣传材料20余份册,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20场次,参训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达2430人次,上报调研文章及工作信息339条,被《中国劳动保障报》《甘肃劳动保障》等报纸杂志刊登163条。推行劳动保障监察方面的创新性工作4项。
  2008年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推行创新性工作7项。2008年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员提示单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创新性工作2项。2010年推行部门内部联动机制和在煤炭行业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项。2011年推行劳动保障年审和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无缝对接创新性工作1项。2012年推行建筑领域“小包工头”恶意讨薪黑名单和法制宣传“赶集活动”创新性工作2项。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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