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干部工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938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干部工资
分类号: D630.3
页数: 3
页码: 499-501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志1989-2013年的人事劳动的干部工资的工资调整、奖金发放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丹县 人事 干部工资

内容

第一节 工资调整
  1989—1990年,为全县符合调资政策的10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为3773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工资档案。1991—1992年,将全县3939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津贴由0.5元/月调整为1元/月,为3981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增加奖励工资。1993—1994年,全县完成1949年以来第三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任务,共为3900多名工作人员分别套改新的职务级别工资标准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职员职务等级工资标准、机关(事业)技术(普通)工人工资标准并转入正常运行。
  1995—1998年,全县工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自1993年工资套改以来的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滚动晋升级别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工作。1995年审批农、林、水、牧一线工作人员295人的浮动、固定工资,办理592人晋升职务、职称及取得高一级学历后调整工资事项。1996年为全县职工2728人正常晋升职务工资,审核乡镇工作人员269人的浮动、固定工资,办理526人调整警衔津贴、晋升职务(称)等工资,并调整职工的冬季取暖补贴标准。1997年为全县3494名职工正常晋升职务工资,为70名执行职级工资制度的机关工作人员最后一次滚动晋升级别工资,为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机关工作人员23人晋升级别工资,审批1035名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浮动、固定工资。1998年为全县649名职工正常晋升职务工资,为393名机关工作人员第一次正常晋升级别工资。
  1999年7月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66人调整工资标准。10月,为职工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为全县执行职级工资制度的机关工作人员137人晋升级别工资,为全县871名离、退休职工增加离退休费,审核、审批农、林、水、牧、乡镇工作人员1062人的浮动、固定等工资。2000年,为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36名机关工作人员兑现24个月的奖励工资。2001年,办理3013人的正常晋升职务、级别工资手续,两次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为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组织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03年,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1993年工资改革以来的最后一次工资标准,完成包括正常晋升职务、级别等5388人次的各项工资业务审核、审批工作。2004年,为全县1061名职工正常晋升职务工资,为82名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审核办理873人晋升职务、职称、兑现知老(知识分子和少数老职工)补助。2005年,完成3412名职工的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119名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晋升级别工资、979名离、退休职工增加离退休费工作,为766人晋升职称、享受知老补助、调整警衔、政法津贴等工资,为34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性奖励工资。
  2006年7月,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要求,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由原来的15个调整为27个,每一职务层次对应五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级别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机关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两项;普通工人仍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原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项调整为岗位工资一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技术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山丹县参加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共4394人,其中公务员(含参公)1098人,机关工人85人,人均月增资304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600人,管理人员405人,工勤人员1079人,人均月增资272元。同时,为1307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人均月增292元。2007年,为218名机关工作人员滚动晋升级别,为406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8年开始,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薪级工资,其中2008年5311人、2009年4527人、2010年5400人、2011年4524人、2012年5640人、2013年4544人。至2013年底,全县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年平均工资达49206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平均工资达46089元。
  第二节 奖金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 2001年起,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后,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不再另行发放。
  绩效工资 2009年1月,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生活补贴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岗位津贴按岗位层次分别确定,农村学校教师补贴执行范围为全县农村中、小学,标准为一类学校每人每月4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20元。2010年10月、2012年1月,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相应调整。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别于2011年、2012年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执行同一标准。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丹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