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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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9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检查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484-4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1989年到2013年经济检查工作情况。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经济检查 山丹县

内容

经济违法案件查处 1989年前后,经济检查工作以打假为重点,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0起,罚没9800元。其中,查处非法收购的粮食2.43万斤、掺假煤炭120吨、假中华烟27条、假前门烟49条、假阿诗玛烟15条、变质罐头69瓶、劣质酒425瓶、假表8块、违禁书刊4本、非法自制汽水30瓶、劣质汽水6瓶、劣质啤酒112瓶、假“陇南春”酒1152瓶、假“六六”粉4.5吨、假茶叶540块、假调料22171袋,还查处短斤少两、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不亮证经营、从事饮食经营不穿卫生服、卫生设施条件不符合标准、非法倒卖等经济违法行为。
  1989—2005年,经济检查工作办案数量增多,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614起,罚没50.27万元,案值59.22万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118个大类、964个品种。其中,劣质燃具30套、皮鞋73双、柴油6吨、散装食品500多公斤、大香粉200多袋、罐头800瓶、瓜菜种329袋、洗衣粉1120袋、橡皮手套175双、假冒各类西装25套、西瓜子380公斤、种子1000公斤、白醋155瓶、烟179条、磁带22盘、过期过氧乙酸300公斤、饮料1万多瓶(袋)、麦乳精500多袋、方便面400多袋;非法倒卖化肥100吨、石油6.5吨;非法经营成品油5吨、迷信书刊68本、捣毁非法土炼油厂一处(价值20多万元)等。查处的经济违法案件涉及制售假冒伪劣、无照经营、哄抬物价、短斤少两、强卖强买、欺诈消费者、非法倒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告违法、商标侵权等诸多行为。
  2006—2013年,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17起,罚没138.65万元,案值459.36万元,其中竞争执法类案件12起,消费者权益保护5起,食品安全监管13起,无照经营178起,市场监管4起,合同监管2起,广告监管2起,商标监管1起。
  经济合同监管 1990年10月,山丹县开始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到2005年,共向企业、个体户推行发放合同示范文本800多份,合同履约率99%以上。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后,合同纠纷大幅减少,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者开始踊跃向工商部门领取合同示范文本开展商品交易和经济活动。1987—2013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2300份,鉴证金额2400万元;办理企业抵押登记130件,登记金额1400万元;查处合同违法案件43件,调解合同纠纷27起,为企业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78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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