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土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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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90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土地
分类号: F127.42
页数: 6
页码: 470-47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1950年到2009年土地制度改革发展情况。
关键词: 地方经济 土地 山丹县

内容

山丹县土地广阔,耕地、草地占80.59%,为发展农牧业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水资源不足,北部荒漠区,气候干燥缺水,植被稀疏,出现沙化趋势。
  1950年末至1952年底,全县完成土地改革,土地由私有制走向公有制。土地管理职责由农业和计划等部门承担。1987年10月成立土地管理局,负责全县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2002年10月,土地管理局和县地矿局合并为国土资源局。1989年、2009年,土地管理部门完成两次全国性土地调查,建成山丹县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摸清家底。
  2003年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并通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实现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制度,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化利用水平;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发挥“土地财政”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一节 开发利用
  土地调查 1989年之前,县区划办和农业部门牵头,相继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土地资源调查等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工作,基本摸清全县土地资源。1989年12月,完成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工作,全县11个乡115个行政村和山丹马场、山丹农场完成权属界线调查,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或争议缘由书。2008年1月,山丹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展开,2009年5月完成。山丹马场被省国土资源厅列为独立调查区,由省土地规划研究院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土地总面积(除山丹马场),比2008年末控制面积减少3.57%。主要原因有三:省级下发控制面积与第二次土地调查面积统计方式方法不同;内蒙古自治区、民乐县等部分行政界线发生变化;山丹马场独立调查时划入了部分乡镇面积。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1999年7月编制发布山丹县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县土地总面积4948.5平方公里,折合742.13万亩,耕地111.54万亩,人均占有土地38.4亩,人均耕地7.48亩。全县可开发利用的宜农后备土地资源93.5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7.6%。2009年11月修编发布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基准数据,规划期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519.4公顷,期末为8410.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1181.6公顷、耕地137.2公顷。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041公顷,实际耕地保有量为8689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474公顷,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772.8公顷。
  计划管理 从1999年起实施土地用途管制。2006年市政府只下达农用地和耕地建设占用计划。2006—2013年,市政府下达山丹县用地计划指标300公顷,实际使用422.1公顷,其中农用地338.13公顷(耕地218.81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 2005年1月编制发布《山丹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期限为2001—2010年。规划期内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农用地300公顷,其中耕地280公顷。
  2013年全县耕地总面积44139.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96%,其中水浇地37403.62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4.74%;旱地6735.42公顷,占15.26%。坡度小于等于2度的平地34644.5公顷,占78.49%;2度至6度的耕地6624.17公顷,占15.01%;6度至15度的耕地2703.16公顷,占6.12%;15度至25度的耕地157.22公顷,占0.36%;大于等于25度的耕地9.99公顷,占0.02%。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58557.27公顷(含中牧山丹马场20032公顷),其中水浇地28158.63公顷,旱地28828.25公顷,保护率为85.06%。
  【新闻作品选载】
  山丹采取措施确保耕地稳中有增
  本报山丹讯(陈天佑) 山丹县在严格把好现有耕地管理和使用的同时,坚决制止乱占宜农荒滩地的现象,使全县耕地连续8年保持了稳中有增的良好态势。
  近年来,山丹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尤其是重点农田保护区的管护,建立了以村为单位的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实行责、权、利挂钩;乡村社三级都设有土地监察机构,对非农田建设用地,坚持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能占荒地的不占耕地,能占滩地的不占荒地,申请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事先要找好补足的路子;对重点农田严禁动用,全县已连续8年没有动用过1分重点农田。该县在管好、用好现有耕地的同时,本着开发和保护相结合,开垦与维持生态平衡相结合的原则,对宜于开垦的荒地和开发的滩地也实行了严格的节制。据调查,全县可利用的荒地资源在95万亩左右,其中宜农荒地10.8万亩。除县上有计划的每年以5000亩的速度开垦耕地外,坚决禁止乱开乱垦,尤其对建房、建厂、建窑、建坟等用地控制更为严格。通常居民住宅都要上山、上滩、上天(建楼房)。有关调查表明,去年全县11个乡镇中,有10个乡镇没有发生过乱批、乱占和超面积使用土地的现象。(1998年7月2日甘肃日报第二版)
  土地开发 2004年起山丹县开始申报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至2013年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7个,投资6123万元,建设总规模4.22万亩,新增耕地1.09万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4766万亩。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提升1—2个等级,粮食产量普遍提高10—20个百分点,新增粮食产量278多万斤。2013年2月完成《山丹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修编。计划到2015年全县土地整治规模5613公顷,新增耕地300公顷,安排土地整治项目67个,总规模25561.63公顷,新增耕地4172.59公顷,总投资84030.97万元。
  基础测绘 2006年成立山丹县测绘管理办公室,完成城区坐标系统改行及基础控制测量工程。2007年完成城区11.25平方公里1∶1000数字地形图测量工程。2010年编制《山丹县基础测绘十二五发展规划》,完成城区1∶2000地形图缩编工作。2011年完成城区13.5平方公里1∶1000数字地形图更新。2012年启动“数字山丹”建设,完成城市规划区14.6平方公里1∶1000影像图编制。2013年完成新城区3平方公里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工作。至2013年,全县有地理信息科技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管理局、山丹县水利勘察设计队、山丹县立元房产测绘队等4家测绘从业单位。
  第二节 土地管理
  地籍管理 2003年9月开展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共清查宗地31390宗。2004年全县共登记土地31390宗,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112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27709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3569宗。并对137宗不规范宗地登记行为进行整改纠正完善。到2013年,全县集体土地所有权160宗,发证158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应发证41653宗,已发36096宗;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发证8860宗,已发7974宗。
  土地分等定级 1995年6月,对1992年完成的城镇国有土地权属调查测绘登记确定的全部城镇土地进行定级和估价。根据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环境状况等因素,将城区土地划分为四个级别。2013年2月对城区11.77平方公里土地基准地价更新。
  建设用地管理
  土地征收 1989—2002年,全县各类建设项目未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已征用的土地,其征用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标准合计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2003年西气东输一线工程开工建设,该项目在县境内全长93.8公里,途径老军、陈户、位奇、清泉、东乐5个乡镇,共永久性征地30公顷,临时性使用土地262.64公顷。2008年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开工建设,该项目在山丹境内全长89公里,途径老军、陈户、位奇、清泉、东乐5个乡镇,共永久性征地33.28公顷,临时性使用土地210.65公顷。2009年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工程开工建设,该项目在县境内全长64.859公里,途径山丹马场和霍城镇,共永久性征地148.463公顷,临时性使用土地240.08公顷。2012年西气东输三线工程开工建设,该项目在县境内全长89公里,途径老军、陈户、位奇、清泉、东乐5个乡镇,共永久性征地0.32公顷,临时性使用土地720公顷。
  2003年以来,全县各类建设项目共征占用农村集体土地422.1公顷,其中农用地338.14公顷(耕地218.81公顷)。2013年1月1日起,省政府发布新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山丹县区域年产值范围划分为4个片区。
  土地审批 2004年以前,全县各类建设用地数量较少,供应建设用地23宗4.3759公顷,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9宗2.8649公顷;以有偿方式供地14宗1.511公顷。2005—2013年,全县供应建设用地220
  王城村土地整理项目渠道衬砌现场(2013年3月 摄)
  宗621.8公顷(新增土地供应474.73公顷),其中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116宗192.24公顷;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54宗131.38公顷;以划拨方式供地50宗296.18公顷。
  土地市场 2001—2013年,全县共有偿供应出让土地175宗318.45公顷,土地出让金45433.19万元。其中,以挂牌方式出让105宗168.67公顷,出让金30225.91万元;以拍卖方式出让6宗17.3公顷,出让金7817.61万元;以协议方式出让64宗132.48公顷,出让金7389.67万元。
  2010年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土地一级开发收归县政府,土地市场走向规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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