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编 金融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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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854
颗粒名称: 第二十四编 金融 保险
分类号: F832.742;F842.742
页数: 12
页码: 425-436
摘要: 本编记述了1989-2013年,山丹县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保险业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山丹县 金融 保险

内容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甘肃省银行在山丹设立办事处,为境内专业金融机构之始。1949年后,山丹的金融事业发展较快。1950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主要承担组织存款、发放贷款,掌握货币发行、办理出纳结算、代理财政金库等业务,是山丹县金融业务的中心。1955年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山丹县支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丹办事处。1986年人民银行与工商银行分家,逐步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9年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山丹金融机构扩大金融总量,调整信贷投向,拓展服务领域,全县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达15.91%。1996—2009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三家专业银行改制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随着总行股改上市转化为股份制商业银行。1996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是年,农业发展银行挂牌成立。2004年3月,银监局张掖分局山丹办事处从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分设。2008年邮政储蓄银行成立。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后,保险业得到快速发展。1999年4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公司入驻山丹县,是县内最早的保险公司。随后十几年中,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入驻山丹县。1999—2013年,入驻山丹县的10家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63694万元,保险赔付达14707万元;保险密度和深度从1999年的85.66元/人、1.85%上升至2013年的448元/人、2.39%,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至2013年,全县金融体系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县内有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财保险、人寿保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等10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设营业网点28个,从业人员385人。
  1989—2013年的25年间,山丹县各项存款从0.84亿元增加到50.21亿元,增长59.7倍;贷款从0.98亿元增加到25.19亿元,增长25.7倍。各家商业银行推广网上银行、代理理财等服务方式,创新结算工具,简化服务手续,为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新产品丰富多样,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第一章 金融机构
  第一节 金融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从1986年起不再经营商业性金融业务,开始独立履行中央银行职能。1993年,强化金融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职责,划转政策性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1995年,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并对金融业进行监管。2004年3月,银监局张掖分局山丹办事处从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分设,人民银行开始履行新的基层中央银行职责,即“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2013年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国库会计股、货币金银股和保卫股。
  货币流通 1987年以来,县内流通第四(80、90版)、第五及第五套人民币05版。到2013年,市场上流通的主要是第五套人民币05版,面额为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5元以下小面额主要是第五套人民币1元及第四套人民币辅币5角和1角。各家金融机构顺利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纪念钞和2011年、2012年、2013年贺岁及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二套2枚普通纪念、“和”字书法纪念币发行工作。1988年后,每年对金融机构现金管理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开户单位现金使用范围等情况现场检查。2001年,完善临柜大额现金管理、审批、登记及备案制度,对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或一日数次支取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均单独登记并于次日报人民银行备案。2007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县8个乡镇建起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站,搭建起农村反假货币网络。2008年建起山丹县人民币流通状况监测网点,按月对监测网点的人民币收付情况进行分析,掌握人民币流通中大小票币的需求情况,合理摆布发行基金投放。2009年建立小面额人民币支付、回收定点制度和残损人民币首兑责任制,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小面额货币供应和残损人民币兑付工作。同年,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开展反假“09”行动,收缴假人民币1299万元,打击辖内贩假犯罪行为。2012年开展假币零容忍专项治理工作,收缴假人民币533张、金额485万元。2013年督促金融机构做好柜面假币收缴工作,规范假币收缴程序,收缴假人民币576张、金额548万元,人民币流通环境净化。
  现金投放回笼 山丹县属于现金投放大县,历年来的现金投放总额度占据张掖市设库县首位(张掖市设库县为山丹、高台、民乐县)。1989—2013年,全县净投放现金3394亿元,年均投放136亿元,投放主要渠道是储蓄存款支出、工资性支出、农副产品采购支出。
  监督管理 1985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对辖内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信贷计划、现金计划、财务计划情况、资金营运及效益情况等)每年进行稽核。1993年强化金融监管职责,依法审核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2003年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转变为维护本辖区的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2012年,对山丹县农村信用社南湖分社、龙首信用社、仓房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北大路营业所等新设机构加强管理与服务。约见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山丹县支行高管,就其未及时上报金融统计报表、高管人员变更、增设机构和搬迁新址资料报备以及未及时对客户办理残损币兑换与辅币存款业务等问题进行谈话;对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2013年执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及政策措施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向金融机构通报;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分类监管,评价等级高的在管理与服务上予以倾斜,提升监管的权威性。
  第二节 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 原为中国工商银行山丹县支行,1984年1月成立,次年3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分设,1986年11月正式划分业务、人员、财产。负责发放县域内各种流动资金、技术改造贷款,并办理企事业单位多种结算和个人储蓄业务。下属平坡、火车站2个办事处,城关、北街、南关、焦化厂、东街5个储蓄所和1个营业室,有干部职工68人。1988年有信贷基金137万元,存款余额3098.9万元,贷款余额4210.8万元。1989年有干部职工102人,营业网点10个,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661.5万元,贷款余额3639.3万元。2002年投资332万元,建成建筑面积为3201.43平方米的综合办公大楼。1999—2005年精减营业网点8个,清收、核销和剥离不良贷款6011万元。2005年10月随总行股改上市,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2013年有职工35人,其中行长1人、副行长2人、行长助理1人、工会主席1人、员工30人;内设1部1室2个营业网点(市场营销部,办公室、支行营业室,东门支行)和青年步行街等2个离行式自助网点。2013年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1.3亿元、贷款余额2.8亿元,分别较1989年增长30倍和7.67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 原为中国农业银行山丹县支行,1955年3月成立。主要管理支农资金,办理农村信贷,并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行业务领导。1957年6月并入中国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后又于1963年10月分设,1965年再次并入,1979年9月再次分设。1988年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510万元,贷款余额4397万元。1989年有干部职工94人,内设9个股室,下辖一、二、三、四场及总场五个办事处,农场分理处,南关储蓄所,东乐、清泉、位奇、新河、老军、李桥、霍城、花寨、马营9个营业所。年末各项存款余额3876万元,贷款余额4999万元。1993年投资167万元建成建筑面积2834.18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2002年10月实现全国联网,异地汇款瞬间到达。1998年、2008年两次剥离不良贷款19844万元。2009年8月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共有干部职工68人。下设营业室、马场支行、南关支行、大什字分理处、清泉分理处5个营业网点。2010年随总行上市。至2013年全行办理信用卡4419张、网银12113个,安装转账电话76部、POS机240台、自助取款机9台。中间收入484万元,存款余额116478万元,贷款余额18418万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30倍和3.7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 1955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在山丹设立办事处。1958年撤销,业务归并县财政局,1973年1月恢复。1980年8月成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丹县支行,主要分配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基建支出预算和财政监督,办理基建拨款和结算。1988年4月新开办县境储蓄,信贷拨款等业务。1988年经办各项投资1171万元,年末各项存款余额499万元,贷款余额166.8万元,下设东门、南关、中心市场3个储蓄所,1个储蓄专柜,有干部职工19人。1989年内设两股一室四所,有职工22人。1990—1991年增设筹资股,加强业务事后监督岗。信贷业务主要以固定资产贷款为主,为山丹焦化厂发放技术改造贷款660万元,对建筑施工企业零星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存款以单位存款和居民储蓄为主,政府委托的工程预、决算业务效果明显。1992年增设住房信贷部,负责开办政府启动的住房公积金业务。1993年,建行张掖中心支行批准县支行审批、发放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主体是建字号企业。为县福利水泥厂和县烟草公司发放工业流动资金贷款130万元。1994—1995年,将长期承担的代理财政职能移交财政部门,开始按商业银行的要求,对经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1996年3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山丹县支行。2001—2002年,撤并东门、东大街、中心市场、南关等4个储蓄所,业务合并至支行营业室,县支行下辖综合业务部、营业室,成为综合型单点式网点。2004年9月,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随总行上市,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行。2008年,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开始办理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当年投放贷款1600万元。2012年,为启动个人信贷业务,省分行为县支行配备专职副行长。重点支持大型项目建设,为长山子煤矿发放固定资产贷款3亿元。2013年创新农户贷款模式,将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合成共同体,投放贷款200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县支行 2008年8月挂牌成立,隶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张掖市分行。2012年1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立“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的大型零售商业银行定位。2013年有员工18人,下辖6个营业网点,存款余额3611931万元,贷款余额12000万元,实现收入710万元。
  第三节 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丹县支行成立于1996年12月,履行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内设三个部室,有职工20人。1997年末贷款余额15318万元,存款余额985万元。1998年4月起,由农发行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等业务划转到商业银行,该行只承担单一的粮棉油收购资金管理职能。2004年后,业务逐步辐射到农、林、牧、副、渔等行业。2006—2008年,发放收购贷款5560万元,用于全县小麦收购,稳定市场粮价。2009—2010年,发放省级储备粮贷款524万元,市县储备粮贷款207.12万元,粮食收购贷款450万元,亚麻收购贷款45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贷款900万元,支持粮油收储企业发展。至2013年,上述贷款及马铃薯收购加工贷款发放,一直是该行的主体业务。2007年后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县域城镇建设以及农业科技贷款业务。2013年年末贷款余额19350万元,存款余额9616力兀,分别比1997年增长26.32%和876.24%,实现利润369万元。
  第四节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1952年成立山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为信用互助组),是以农业生产互助组为基础的群众性金融组织。由当地农民入股组成,业务由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负责。1954年成立信用合作社。1980年开始由县农业银行领导管理。1984年由各信用社组成山丹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组织。1988年全县共有信用社10个、职工45人,当年存款余额600万元、贷款余额601万元。1992年7月成立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合作金融机构。1996年8月脱离与农业银行的行政隶属关系,变为“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自主经营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2003年后,县辖区内的农村信用社由原来的县、乡两级法人合并组建为县联社一级法人。2007年11月山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挂牌开业。至2013年末,有营业网点14个,在职员工14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31人,初级以上职称23人,在岗员工平均年龄35岁。
  山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承担全县3镇5乡110个行政村,745个社,6个居民委员会,51813户农户的金融服务。至2013年末,组建联保小组668个,联保小组贷款总授信额46981万元,发放联保及保证担保贷款61379万元,贷款余额103380万元,支持建设双孢菇大棚、红提葡萄大棚592座;支持全县规模养殖1178户,养殖数量20万只;发放合作社成员贷款88户,贷款余额2896万元;发放致富能人及劳务输出贷款5609万元,贷款余额18297万元;发放农民农田水利建设及各类消费贷款8264万元,贷款余额10694万元;发放农村个体工商户、农产品加工及运销贷款6834万元,贷款余额9862万元。
  至2013年末,资产总额204433万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140222万元,较1989年末净增139568万元,增长24341%。负债总额193076万元;各项存款余额146040万元,较1989年末净增145449万元,增长24611%。存、贷款规模均居全县各家金融机构之首。
  第五节 担保、借贷服务
  山丹县民间担保、借贷服务始于2009年,以其流程简单、门槛较低、形式灵活、资金效率高等特点吸引多家小微企业贷款融资。甘肃永福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鑫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和嘉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家担保公司参与县内民间担保借贷服务。后因政策、形势等原因,加之小额贷款具有利润较高、灵活性好等特点,担保公司逐步参与到小贷服务中。
  甘肃永福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2009年9月注册成立,是山丹县第一家民间担保公司,参与山丹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经营,初始注册资金2000万元,2011年底增资至4000万元。常年用工12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9人。主要业务有贷款担保、商业票据担保、信用担保、招投标担保其他担保机构再担保和其他信用中介服务。服务对象主要为中小型企业和农牧养殖户,其中中小企业占比30%—40%,工商户20%,其余为自然人。2011—2012年公司担保业务达最高。2013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兼营小贷业务。
  山丹县鑫源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2013年增资至1亿元。常年用工6人。2013年开始公司业务渐入佳境,同年成立小贷公司。
  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由郇玉文、曹新民、张盛林3人持股。常年用工10人(均为大学生)。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其中服务“三农”占80%,扶持一批农户和沃谷创业园等科技创新企业。
  嘉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13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由刘伯江、山丹县品玉养殖有限公司及刘伯河等人持股成立。常年用工5人。主要服务立足“三农”,其中小微企业占20%—30%。
  第二章 金融业务
  第一节 存款 储蓄
  山丹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从1989年的0.84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50.21亿元,年均增速18.51%,其中单位存款由0.2024亿元增至15.33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由0.5182亿元增至34.24亿元。
  储蓄存款业务种类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期限分别为三个月、一年、三年和五年。2001年以后,各家金融机构开通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新业务,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个人存款全国通存通兑,并安装自动存取款机(ATM机)。储蓄存款新业务的陆续开通为其业务量的大幅增长创造条件。2007—2013年,山丹县金融机构储蓄存款总额从10亿元增加至30亿元,年均增加28246万元。
  第二节 贷款 结算
  贷款 各项贷款从1989年的0.98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25.19亿元,年均增速15.91%,其中中小企业贷款(工商业贷款)由0.6049亿元增至7.54亿元,农业贷款由0.1929亿元增至10.8亿元,固定资产贷款由0.783亿元增至3.19亿元。
  1999年以来,人民银行发挥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涉农金融机构可贷资金总量,突出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支持。至2013年末,向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再贷款17.35亿元,解决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资金需求问题。2009年全县启动实施“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活动,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普惠金融政策。至2013年末,金融机构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1亿元,扶持900余人就业创业,间接带动就业人员3000余人;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3.11亿元,扶持项目近30个,支持27785户妇女家庭创业。
  结算 2005年以来,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为主的现代化支付系统全面运行,至2013年末,全县6家银行机构25个营业网点接入大小额现代支付系统。2011年,金融机构依托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大小额支付系统,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便民点”的建设力度,增加ATM、POS机具布放密度,方便农户刷卡消费和办理转账、现金等业务,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到2013年末,全县农村共布放ATM机具13台、POS机具69台、多功能转账电话123台,手机支付、电话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用户数量1.27万户,银行卡发卡量17.86万张,人均持卡1.25张。
  代理国库业务 自1989年以来,山丹支库的国库会计核算(代理国家金库业务)经历手工操作、电子操作两个阶段。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发推广“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2002年山丹县支库成功实现国库会计核算系统上线运行。2005年山丹县支库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国库资金的实时清算。2009年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在山丹上线。至2013年12月底,县国税系统“三方协议”签约率100%,地税系统签约率92.25%,通过TIPS系统收纳税收业务量金额0.72亿元,占全辖税收总业务量的31%。
  山丹支库履行经理国库业务的“总出纳”职责,加强预算收入报解和入库,实现国库资金及时足额收缴。至2013年末,山丹县大口径财政收入3.85亿元,较1989年的0.10亿元增长37.3倍,年均递增28.23%;全县预算支出14.87亿元,较1989年的0.215亿元增长68.16倍,年均递增21.76%。
  第三章 保险
  第一节 人寿保险
  1985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山丹县支公司,1996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险与人寿险分业经营,成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丹县支公司,1997年开始营销业务。1999年5月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丹支公司,2003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山丹县支公司。分业经营时,山丹县人寿保险公司有干部职工16人,下设县城中心办公场所、县支公司营业室,建立四大营销服务部。到2004年,管辖城市营销一分部、二分部,农村营销一分部、二分部,霍城镇服务所、马场总场服务所等17个基层单位和部室。2013年,有外勤营销保险代理人147人,合同制内勤员工15人。公司内设办公室、营业室、银保部、团险部、组训室5个职能科室和3个城市营销部、8个农村营销服务部。主要经营各类长期寿险、健康险和短期医疗及意外保险业务。2000年6月由西大街113号搬迁大什字供销大厦,2005年搬迁至东大街53号人民银行办公楼。
  2003年新增国寿鸿泰两全(分红)2013版、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A、B)款、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国寿美满一生保险。2006年新增国寿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松柏养老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保险。2010年新增国寿福禄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2013年新增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第二节 人保财险
  1985年1月成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山丹支公司。1996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险与人寿险分业经营,更名为中保财产保险(集团)公司山丹支公司。1999年恢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丹支公司。2003年6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丹支公司。到2004年,开办130多个险种,每年为山丹县提供40多亿元的风险保障、向地方支付各类赔偿800多万元、向地方财政部门上缴利税50多万元,业务量从1996年分业经营后的3342万元发展到2004年的58135万元,有员工45人。自2007年以来每年为地方财政代收车船使用税133万元。
  2013年,分设营销部、车商部、银保部、重客部、客户务部、综合部等六大部门。开办业务分为12类850多个险种,业务量达1816万元。主要有政策性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各类财产险、各类责任险、各类短期健康险及意外险、工程险、信用保险、银行类产品组合保险、综合保险等。
  2006年7月,增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08年6月,增加政策性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
  【资料选载】
  永山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赔付案 2008年5月13日4时30分,由人保财险承保、驾驶人赵某某驾驶的大型卧铺客车,沿连霍永山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2595公里270米处,与前方同车道内行驶的由李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左侧尾随相撞,造成大型卧铺客车驾驶员赵某某及车内乘客共18人受伤。出险后,人保财险公司查勘员即前往医院对伤者进行慰问安抚。由于受伤人数较多,情况紧急,对伤情严重、无法立即支付医药费的伤者,人保财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伤情较轻、花费较少的人员,人保财险公司为其开辟绿色通道进行快速赔付。该案赔付265788.03元。
  王某某死亡赔付案 2009年5月10日10时许,由人保财险承保、吴某某驾驶的低速普通货车(2009年3月16日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960元)由西向东行驶至山丹县农机监理站门前右转弯时,与同方向右转弯推自行车行走的王某某(女)相撞,致王某某受重伤,送医院后死亡。该案共为死者赔付33万元,其中吴某某赔偿22万元,人保财险公司赔付11万元。
  席某某交通赔付案 2011年12月30日18时20分许,由人保财险承保、张某某驾驶所有人为刘某的轻型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山丹县城关小学至电力公司巷道时驶入左道,与席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席某某受伤,造成伤人交通事故。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保险人张某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伤者席某某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96天,花费59694.63元。人保财险公司为席某某赔付121345元
  第三节 人寿财险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县支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经营范围有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09年工作人员6人,2013年10人。2009年保费收入150万元,赔款80万元,缴纳税款25万元。2013年保费收入636万元,赔款192万元,缴纳税款130万元,分别是2009年的4.24倍、2.4倍、5.2倍。
  【资料选载】
  幼儿白血病赔付案 2010年10月,客户李女士为刚出生的儿子投保中国人寿“国寿防癌疾病保险”和“国寿附加祥瑞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1.05万元,风险保额15万元。2012年3月,李女士的儿子被诊断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中国人寿山丹支公司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孩子得到及时救治。
  乳腺癌赔付案 客户姚女士,45岁。2005年起陆续在中国人寿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3版)”“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年交保费21134元,风险保额25万元。2012年3月,姚女士被确诊为左乳腺癌,中国人寿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3万元。
  第四节 其他保险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山丹县支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内设经理室、办公室、客服部及多个业务部门。经营范围有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种植业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2005年有员工8人,2013年有18人,有保险从业经历的员工占80%,管理层人员大都有从事保险业近20年工作经验,具有起点高、素质好、业务熟的特点。
  2008年保费收入153万元,赔款77万元。2013年保费收入641.5万元,赔款247.35万元,分别是2008年的4.19倍、3.20倍。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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