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供销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84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供销贸易
分类号: F274
页数: 6
页码: 418-423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1952年到2013年供销贸易发展情况。
关键词: 地方贸易 供销贸易 山丹县

内容

1952年成立山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金由农民入股,每人最少一股,多者不限;无钱以羊等牲畜作价抵股(现在农户还有股票)。1955年、1963年召开第一、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名称、隶属多次变更、调整。1983年复名为山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年4月召开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3年,供销合作社成为联结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是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对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物价、保障供给、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时期,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黄金时期。
  第一节 发展概况
  1978年后,全县各级供销合作社改“官”办为“民”办,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大力开展系列化服务,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供销合作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期。1988年兴办人造毛皮厂、综合加工厂、铝镁粉加工厂等社办企业,从业人员130人,产值440万元。同年11月新建1657平方米的龙首商场,营业面积697平方米。
  1989年,全县共有8个基层社,4个社办企业,各类机构网点183个,职工510人;全年完成商品销售总额1720万元,实现利税89万元。同年起,对所属企业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经理(主任)负责制;对地处边远地区的小型基层门市部实行租赁经营。1990年后,相继在城区建起龙首商场二期、供销大厦、副食商场等大中型零售商业,增加餐饮、住宿、娱乐等服务业。
  1993年5月推行“社有自营”承包经营改革,独立核算单位由11个发展到14个,承包门店由55个扩大到75个,增强了企业竞争力。到1995年,全县供销社城区网点经营面积达5万平方米,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供销社商品销售总额达2392万元,利润17万元,社员总数9965户,股金总额149万元;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4个,入社社员1万户。
  1996年后,国内市场开始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供销社体制不顺、机制僵化、包袱沉重等原因,基层社和社属企业困难加剧;加之企业改制,资产处置,人员分流,业务萎缩等因素,供销社发展进入低谷。至1999年,经济包袱达1453.8万元。1999年全县供销社实现商品销售总额3337万元,盈亏相抵亏损117万元,亏损单位、亏损额分别为9家和178万元,亏损企业面达64%。至年底,全县供销社经济包袱总额达2688万元。
  从2000年开始,东乐、位奇、新河、花寨、马营、李桥、霍城7个基层供销社实行以社有资产置换职工身份的办法对企业进行改制。2002年、2003年、2006年,分别对农副公司、废旧公司、生资公司、工业品公司、供销大厦职工置换身份,全系统共置换职工身份202人,办理内退28人,兑付置换补偿金255.7万元。
  2006年后,城乡大力发展连锁超市、便民店、农家店。依托本县丰富的资源优势,从日用消费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回收、农产品加工逐渐延伸到物流配送、种植养殖、土地流转、特色农业等领域,供销社成为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
  2013年全县供销社有县级公司5个,基层社7个,专业合作社21家,专业协会2个,综合服务网点85个,庄稼医院10家,农家店、便民店244个,在职职工86人,从业人员500人。全年完成商品销售总额1.5亿元,农产品购进8966万元,实现利润108.5万元,废旧物资回收879万元,供应各类化肥1.86吨,农膜113吨,农药59吨,项目建设投资额1380万元,招商引资880万元。
  第二节 供销组织
  1979年供销社退出政府序列,为县政府直属经济组织,经费来源为同级供销社所属企业税前列支。2005年被确定为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2007年核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1人,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基层供销社 1989年有基层供销合作社8家,网点163个,承担全县农副产品收购、农资供应、废旧物资收购及农村日用生活用品销售的重要职能,基层供销合作社网络遍布全县乡村,几乎每个乡镇都有供销社一条街,在农村商品流通中所占份额在80%以上。1988年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户的出现,村级64家“双代店”(代购代销店)退出基层供销合作社。
  1993年5月基层供销社推行“社有自营”承包经营的改革,全系统所有零售门店均实行承包经营。由于体制不顺、包袱沉重等原因,基层社困难加剧,到1999年底,8家基层社全部亏损,经济包袱达1201万元。2001年老军供销社破产,人员全部分流。除东乐、花寨供销社有部分资产外,其他基层供销社均为“空壳”社。2007-2009年,对花寨、霍城、新河3家基层供销社进行恢复重建,对东乐、位奇、李桥、马营4家基层社进行规范,新建5个村级服务网点,对原有30个基层网点进行改造规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至2013年,全县有基层供销社7家,综合服务网点65家,农家店、便民店244家,直接组建专业合作社10家,从业人员350人,基层社总销售达6702万元,利润37.5万元。
  社属企业
  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955年成立铁木器生产合作社,1958年更名为农具厂,1976年业务重组,由经理部更名为山丹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主要经营中小农具、化肥、农药、农膜等。1996年托管综合信托贸易公司。2003年企业改制后主要业务由其他公司经营。
  农副日杂公司 1976年成立,设收购站、棉花加工厂。主要经营畜产品、农副产品、日杂用品、副食品、调味品等。1984年收购站与公司脱离,划归畜产品购销公司经营。1989年棉花加工厂关停。1996年在原有营业场地的基础上,投资430万元新建的6600平方米的供销大厦投入使用,2002年改制后业务萎缩,2005年起投资房地产经营。
  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984年收购站从农副日杂公司脱离,成立废旧公司、畜产品购销公司,并和清泉供销社合并,一套人员,对外三个牌子。1988年,由于管理疏漏,收购土羊毛37万公斤,造成损失89万元。1996年畜产品购销公司、清泉供销社注销。1997年11月企业改制,更名为山丹县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进行新一轮改制,人员分流,业务由收购点进行。
  工贸公司 前身为山丹县龙首商场。1994年从贸易信托公司划出成立工业品公司,下设招待所。为拓展业务,1996年更名为山丹县工贸公司,2003年企业改制后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只保留企业名称。
  人造毛皮厂 1988年投资114万元兴办人造毛皮厂,新招收工人105人(农民合同工68人)。由于技术含量低、成本高,造成产品严重积压,负债经营,于1996年11月宣告破产。
  碧原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山丹县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依托本地蜂蜜资源优势与大连华乐蜂业公司合资筹建蜂蜜加工厂进行代加工。2001年组建碧原蜂业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正式注册成立。2006年建成3000吨成品蜂蜜生产线和600吨包装车间。2008年二期工程开始建设。2012年新厂区建成投入使用。
  专业合作社 1952年成立铁木器生产合作社。1996年全县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0家。2005年,通过领办、参股、引办等办法巩固专业合作社11家。到2013年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1家,18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入社社员899人;筹资额2619万元,涉及种植业、养殖、农资购销、农副产品购销等行业。山丹花农业服务专业合作2010年获全省“优秀专业合作社”称号,旭辉农业专业合作2011年获山丹县彩色马铃薯引种示范及配套栽培技术应用科学技术进步奖,2012年获张掖市“优秀专业合作社”“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
  第三节 农业生产资料
  生产资料供应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是供销合作社的主营业务,品种主要有化肥、农药、农膜、农药器械、中小农具等。1988年9月后,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统一由供销社农资部门经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准经销。1989年,全县供销社完成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1483万元,销售化肥1300吨,农药5.6吨,农膜30吨,各种农具8800件。此后,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逐年增多。
  1994年8月,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政策结束。1995年后,由于农药、农膜供过于求,不再实行专营政策,农药、农膜全部实行市场调节。除供销社主营、工厂自销和农口单位经营外,一些个体单位也陆续经营。1999年起,化肥出厂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化肥零售价格放开。
  农副产品收购 农副产品的收购与推销,是供销合作社两大基本业务之一。过去受国家委托,实行代购代销,主要经营土特产品、小杂粮、油渣等。实行多种生产责任制后,给农村的多种经营和农副产品的购销带来新变化。收购的大综农产品主要有啤酒大麦、蜂蜜及蜂产品、彩色马铃薯及特色农产品、洋葱、中药材等。1989年农产品收购突破1千万元,随后逐年增长。2000年国务院把发菜列入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固沙植物,禁止采集和销售。
  近年来,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提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功能等途径,发展农产品购销业务,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到2013年,农产品购销达9361万元。
  第四节 日用工业品
  日用消费品经营 主要包括火柴、食糖、卷烟、酒、布匹、针织、服装、鞋帽、洗涤用品、耐用消费品、家用电器和五金产品等。自行车、缝纫机、手表“三大件”。1980年以前政府分配,凭票供应。1988年后“三大件”普及每个家庭,其他日用消费品完全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1996年全县供销社日用消费品经营额4819万元。1999年开始放开市场,供销社业务萎缩,经营额2337万元。2000年后随着供销社改制,日用消费品经营逐步萎缩,批发业务取消。
  烟花爆竹供应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一直实行较为严格的经营管理政策。1988年以来,烟花爆竹的批发业务统一由供销社的农副日杂公司经营,并实行从国家定点生产企业进货制度。零售网点须核发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并从农副日杂公司进货。2007年,批发烟花爆竹准入条件提高,批发业务取消。
  废旧物资回收 20世纪80年代前回收的废旧物资主要是废旧金属、废橡胶、废纸、废棉、破布、猪鬃、杂骨等。1988年,废旧有色金属的经营业务和购销价格放开,不再实行计划管理。1989年,废旧钢铁、有色金属由供销社负责统一收购,并组织实施调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收购,不准进入市场交易。20世纪90年代,传统废旧钢铁、有色金属保持经营,但废橡胶、废纸、废棉、破布、猪鬃、杂骨等三类废旧物资等放弃收购。此时,国家对废旧物资行业实行减免税收的扶持政策。
  1994年后,废旧物资市场基本放开,但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方可经营。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日用工业品经营 20世纪80年代中期,日用工业品商业供应逐渐向市场化转变,取消部分商品凭票供应制度,原由计划调拨、实行票证制供应的小件日用品如火柴、肥皂、棉布、棉纱等品种取消票证购买。日用工业商品处于计划经济时期,进货渠道实行垂直管理,上承省、市一、二级批发供应站,下供城乡基层供销社、商场、商店、商业综合公司。县百货公司作为日用工业品流通环节的三级批发机构,下设家电、钟表、缝纫机、日用百货、洗涤化妆品、文化用品、针织服装、鞋帽等专业批发部;五金公司设有五金、家电、交电、化工批发部。20世纪90年代初,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电视机等成为百姓的必备日用品,计划经济凭票凭证供应成为历史。20世纪90年代中期,商业企业公退民进,计划经济逐步萎缩,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国营日用工业品批发业全部退出市场。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丹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