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83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发电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1
页码: 404-4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电力发电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介绍了机组发电、火力发电、水利发电等。
关键词: 山丹县 电力 发电

内容

机组发电境内用电发端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路易·艾黎在山丹创办一所半工半读的职业技术学校——培黎工艺学校,学校办起了与技术训练相应的实习工厂——发电厂,在发塔寺(今县人民医院)内安装一台60千瓦柴油发电机,自发自用。1946年4月,美国协助中国工业合作委员会赠送给培黎工艺学校一台80千瓦蒸气发电机组,年发电量4万千瓦时,除学校用电外,还供县政府、邮电局、银行照明。同年,又在四坝滩校办农场安装10马力风力发电机一台,解决农场的照明。山丹成为当时张掖地区乃至全省供用电最早的县之一。
  火力发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成山丹电厂和8座小水电发电站。1957—1958年,山丹电厂1号、2号、3号机组投入运行,装机容量1600千瓦。1959—1965年,山丹电厂4号、5号机组投产运行,装机容量1800千瓦。1976年电厂安装1500千瓦机组一台,实际最大发电量2400千瓦,除对城区机关单位、厂矿企业供电外,并解决位奇公社十里堡、高寨、二十里堡和四坝农场,以及清泉、西街、南湖三个大队的生产生活用电。1979年,山丹电厂由于设备陈旧,装机容量小而下马。
  水力发电 1965—1980年,利用本县水能资源条件,建成祁家店1号、2号,马营河1号、2号机组,霍城河西、西坡等水电站。这些小水电站的建设,对农副产品的加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未能很好地发挥效益,至1988年,仅存马营河2座、祁家店1座发电机组。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电力发展滞后。60年代全县年供电量为300万千瓦时,70年代为876万千瓦时。全县通电率只有40%,60%的乡村以煤油灯夜夜相伴。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丹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