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电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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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833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电力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5
页码: 404-4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电力情况,主要介绍了发电、输电、变电、供电、用电、农电管理等。
关键词: 山丹县 电力 工业

内容

第一节 发电
  机组发电境内用电发端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路易·艾黎在山丹创办一所半工半读的职业技术学校——培黎工艺学校,学校办起了与技术训练相应的实习工厂——发电厂,在发塔寺(今县人民医院)内安装一台60千瓦柴油发电机,自发自用。1946年4月,美国协助中国工业合作委员会赠送给培黎工艺学校一台80千瓦蒸气发电机组,年发电量4万千瓦时,除学校用电外,还供县政府、邮电局、银行照明。同年,又在四坝滩校办农场安装10马力风力发电机一台,解决农场的照明。山丹成为当时张掖地区乃至全省供用电最早的县之一。
  火力发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成山丹电厂和8座小水电发电站。1957—1958年,山丹电厂1号、2号、3号机组投入运行,装机容量1600千瓦。1959—1965年,山丹电厂4号、5号机组投产运行,装机容量1800千瓦。1976年电厂安装1500千瓦机组一台,实际最大发电量2400千瓦,除对城区机关单位、厂矿企业供电外,并解决位奇公社十里堡、高寨、二十里堡和四坝农场,以及清泉、西街、南湖三个大队的生产生活用电。1979年,山丹电厂由于设备陈旧,装机容量小而下马。
  水力发电 1965—1980年,利用本县水能资源条件,建成祁家店1号、2号,马营河1号、2号机组,霍城河西、西坡等水电站。这些小水电站的建设,对农副产品的加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未能很好地发挥效益,至1988年,仅存马营河2座、祁家店1座发电机组。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电力发展滞后。60年代全县年供电量为300万千瓦时,70年代为876万千瓦时。全县通电率只有40%,60%的乡村以煤油灯夜夜相伴。
  第二节 输电变电
  输电 1978年,刘家峡大电网通往山丹,翻开山丹电力新的一页。1979年,山丹供电所成立,标志着山丹电力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1985年,建成输电线路503.25公里,变压器557台,总容量32640千伏安。1989年底,全县除个别散居山区的农户外,十个乡已村村通电。1990年,山丹乡、村、社、户通电率100%。1998年农网建设与改造以来,至2013年底,全县境内有35千伏线路9条,总长143.81千米;10千伏线路44条,总长1042.86千米,配电变压器1490台,总容量134735千伏安,0.4千伏线路474条,总长1144.953千米。10千伏柱上开关194台,10千伏柱线路无功补偿容量16.94兆乏。
  变电 1979年,建成全县第一座35千伏输变电工程——崖头变电站,由此结束山丹本地供电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建成35千伏李桥(1982年)、东乐变电站(1988年)。20世纪90年代,建成35千伏位奇(1999年)、花草滩变电站(1997年)。2000年以来,建成35千伏新墩变电站(2002年)和10千伏红光开关站(2004年)。1998年农网建设与改造前,境内有原张掖地区电力工业局所辖110千伏变电站1座,其35千伏出线七回,其中工业专线三回,农电出线四回(山民、山阿、山马、山东),山民、山阿分别送到民乐县和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山马线与山丹军马场小水电联网。35千伏送电线路176千米,主变总容量21580千伏·安。其中,地区电力局直供送电线路20千米,变电站2座,主变总容量9000千伏·安。兰后军马场自供自管送电线路100千米,变电站3座,主变总容量4000千伏·安。山丹县管辖输电线路56千米,变电站4座,主变总容量8580千伏·安,东乐变电站由山丹110千伏变电站直接供电,崖头变、李桥变由山马线“T”结供电,花草滩变由崖头变“〓”结供电。至2013年,全县境内有330千伏变电所1座,110千伏变电站2座,管辖35千伏变电所7座,10千伏开关站1座,主变13台,总容量61000千伏·安,全部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所辖35千伏变电站和10千伏开关站2006年全部实现无人值班。
  第三节 供电 用电 农电管理
  供电 山丹电网20世纪70年代末起步,80年代兴起,90年代发展,2000年后兴盛。60年代全县年供电量300万千瓦时,全县通电率30%,70年代年供电量876万千瓦时,全县通电率40%。1978年刘家峡大电网通往山丹。1979年,山丹供电所成立,山丹电力步入良性发展轨道。1985年,山丹供电所更名为山丹县电力公司,人员由最初的18人增至82人。20世纪80年代,随着崖头、李桥、东乐35千伏变电的建成,山丹电网建设兴起。1989年实现村村通电,年供电量3849.56万千瓦时,比20世纪70年代增加4倍。1990年通电率100%。1998年农网建设(改造)工程前,年供电量7171万千瓦时,通过农网建设与改造,至2004年底,历时6年,一、二期农网建设(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完成投资8120.78万元,供电量突破亿大关,为14400万千瓦时,比1989年增加10550.44万千瓦时,销售收入增加4437.95万元,增长率为274%、1377.6%。2006—2007年,投资55.24万元,进行户户通电工程。2007—2008年,投资401.55万元,进行一期农网结余资金项目及西部完善工程。2008—2009年,投资117.52万元进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投资658.94万元进行第二批全省农网完善工程。2009—2010年,投资450.48万元实施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同期实施农网完善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投资384.49万元,供电量跃上23900万千瓦时。1998—2013年,电网建设与改造投入资金13346.55万元,架设35千伏线路143.81公里,改造35千伏变电站8座,架设10千伏线路599.55公里,安装配电台区808台,架设0.4千伏线路690.51公里,全县城乡电网日臻完善。改造后供配电设施的供电能力明显增强,区域10千伏供电半径不超过15公里,0.4千伏供电半径控制在0.5公里以内,部分高耗能配变更换,10千伏及以下配套网络的布局更趋合理。至2013年,形成330千伏和110千伏电源为支撑,35千伏线路为骨架,10千伏线路为基础的供电网络。当年售电量3亿千瓦时以上,电压合格率98.26%,供电可靠性99.85%。
  用电 山丹县用电历史较长,20世纪40年代用电只占全县总人口的2%,50年代占20%,60年代占40%,70年代占60%,80年代占95%。1990年彻底消除无电户,完成乡镇电管站改革,实现城乡电力一体化管理,农村电力营销实现“三公开”(电价、电费、电量公开)、“四到户”(收费、服务、销售、抄表到户)、“五统一”(统一电价、发票、抄表、核算、考核)。2002年,全县7乡4镇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农村照明电价由“两改”前的平均每千瓦·时0.7元左右降至0.51元,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94万元,城乡实现了同网同价。至2013年,用电户63998户,其中大工业客户28户,居民照明客户55289户,非居民照明客户667户,动力客户8014,全社会总用电量逾10亿千瓦时。
  农电管理 山丹县供电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78年5月的县供电所,1984年12月改名为山丹县电力公司。1992年起,相继建成由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经营的乡镇电管站13个(城关、清泉、东乐、位奇、李桥、霍城、陈户、马营、花寨、老军、红寺湖、城东、南湖)。将过去的县、乡二级管理体制转变为行业主管,实现以县为实体的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电价;建立规范的抄表收费制度,增强服务功能。1993年4月成立山丹县农电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13年7月更名为山丹县供电公司。1997年3月省电力公司对山丹县电力公司进行代管。1999年5月,省电力公司、山丹县公交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山丹县电力公司三方入股改制组建山丹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是全省首家县级股份制农电企业,同年对乡镇电管站实施整体改制,将电管站改制为由公司全权管理的供电营业所,在供电营销、人事安排上彻底与地方政府脱钩。2004年,按照便于管理、方便用户的原则,采取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将红寺湖供电所并入清泉供电所,花寨供电所并入李桥供电所,建立11所基层供电所。对农电资产采取自愿上缴、无偿划拨的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电力资产的划拨管理和农村用电一户一表工程。2007年取得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称号。之后转入精细化管理建设。在安全管理、经营管理、设备管理、成本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有了明显提升,业务受理、咨询投诉、故障报修、停电预告、缴费提示等功能建立健全。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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