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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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81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企业改革
分类号: F271.1
页数: 4
页码: 385-3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1989年后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立足全国企业改革形势的要求,全县上下探索适应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持续推进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9—1994年,全县工业企业全面转换经营机制,推行以领导班子承包经营为主的经营方式;第二阶段:1995—1999年,进行以公司制改革为重点的股份合作制改革;第三阶段:2000—2007年,实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关键词: 山丹县 工业 企业改革

内容

1989年后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立足全国企业改革形势的要求,全县上下探索适应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持续推进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的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9—1994年,全县工业企业全面转换经营机制,推行以领导班子承包经营为主的经营方式;第二阶段:1995—1999年,进行以公司制改革为重点的股份合作制改革;第三阶段:2000—2007年,实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
  第一节 企业转型、股份制改造
  转换经营机制 1989—1994年,全县工业经济成分主要以国营、集体和乡镇企业为主。为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加快企业发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县属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的经营方式,在龙首化工厂、医药公司、运输公司、电力公司、印刷厂、羊虎沟煤矿、物资公司、榨油厂、面粉厂、食品厂、饲料厂、粮油供应公司、生资公司、服务公司、糖酒公司、农修厂、百货公司、陶瓷厂、炭黑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农副公司、信托公司、粮油议价公司、城关仓库和二轻经理部、玻纤厂、钟表社、裕隆服装厂、机修厂、木器厂、五金厂、车修厂32户国有、集体企业实行领导班子集体承包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经营体制改革;分配方式上,逐步实行岗位技能、产效挂钩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股份制改造 1995—1999年,对列入改制范围的39户县属国有、集体工交商贸企业(国有企业30户、二轻集体企业9户)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至1999年,完成改制40户,其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企业16户,抽资租赁经营的商流企业6户、改制为其他形式的企业18户(国有企业12户:兼并2户、托管1户、剥离分立1户、解体1户、破产2户、承包经营1户、政策性经营2户、单车租赁经营1户、内部目标管理1户;二轻企业6户:拍卖1户,承包经营5户),医药公司继续实行内部目标管理经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的16户企业改制时涉及资产12145.94万元,负债8720.62万元;改制后总股本6529.27万元,其中国有股1643.32万元、集体股1809.68万元、个人股1203.48万元、社会法人股1872.79万元,分别占总股本的25.17%、27.72%、18.43%、28.68%。通过股份制改造,企业产权由原来单一的国有、集体成分,改造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社会法人、职工共同持股的股份制形式,股权结构优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内部活力不断增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国有、集体企业采用盘活现有资产、启动民间资本、对外招商引资、争取国家投入等办法,工业经济规模和实力明显增强。
  第二节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2000—2007年,按照张掖地委、行署《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县委、县政府在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按照“动产权、转机制、变身份、增效益”的思路,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企业产权转让、国有资产、集体资产退出竞争性行业为主要形式,通过出售、拍卖、股份制改造、租赁、承包、兼并、联合、托管、破产、解体等多种方式,对列入改制范围的54户国有、集体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国有企业24户、供销集体企业14户、二轻集体企业9户、其他集体企业2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5户。改制方式为:产权出售22户,占40.75%;股份制改造2户,占3.7%;破产解体12户,占22.22%;其他形式18户(保留牌子、置换身份、兼并),占33.33%。
  改制企业涉及资产总额3.08亿元,负债总额2.95亿元,净资产0.13亿元。至2009年底,改制企业支付改制费用6591.1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261.15万元,县政府出资1329.95万元,改制资金全部到位。企业改制涉及在册职工2978人,置换身份2299人,占改制方案规定应置换身份职工2319人的99.14%。改制时,剥离工龄补偿金2564.5万元,发放工龄补偿金2549.5万元,兑现率99.42%;改制过程中预留252名内退职工生活费、“四金”465.82万元,预留13名离休人员医药费35.88万元,预缴639名退休职工10年的医疗保险费323.52万元,预留200名供养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276.83万元,预留62名20世纪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费18.54万元,清退职工股金、集资款302.94万元,补发改制前拖欠职工工资等410万元,补缴改制前各企业拖欠职工“三金”722.37万元,支付解决遗留问题资金338.8万元,支出其他改制费用和偿还负债810.9万元。政府出资321万元回购11户企业的银行债权1798万元,解除企业的抵押,推进企业改革。
  转换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股份制改造健全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转让产权解除政府对企业和职工的无限责任,实现政企分开,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政企关系和新型劳动合同关系。改制后企业改革方案普遍得到落实,职工妥善安置,呈现出生产、效益逐步回升的势头,达“国家增税、企业增效、员工增收”的目的;初步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2009年,2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1.82亿元,完成增加值4.71亿元,同比增长10.78%、15.1%;实现利税总额7353.9万元,利润3251万元,同比增加1680.3万元、1779.2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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