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义务植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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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7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义务植树
分类号: S725.71
页数: 2
页码: 353-354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志1989-2013年的林业的植树造林的义务植树,20世纪80年代中期,县上把领导办绿化点同城区职工开展义务植树相结合,县委书记、县长和主管林业的副县长选择难度大的重点工程,各办一个固定绿化点,县四大班子其他领导按照每年造林绿化安排,抓一个重点村的造林绿化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丹县 义务植树 植树造林

内容

20世纪80年代中期,县上把领导办绿化点同城区职工开展义务植树相结合,县委书记、县长和主管林业的副县长选择难度大的重点工程,各办一个固定绿化点,县四大班子其他领导按照每年造林绿化安排,抓一个重点村的造林绿化。
  20世纪90年代初期,县上统一规划植树地点,重点是马营河、官坝湾、山马公路沿线、山羊堡滩等地段。县政府确定义务植树资金筹措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每人缴纳绿化费1元;省、地及县属企业职工按人口划分,由企业统一购苗,分区定植,保栽保活;各乡除向职工收取绿化费外,并从乡镇企业筹集部分资金用于重点村造林补助。具体办法是:企业年产值在20万元以下的交绿化费200元;20万元—50万元的交500元;50万元—100万元的交1000元;100万元以上的交2000元。县绿化委员会组织各乡以社规划、以房前屋后和路旁、渠旁、沟旁为重点,进行义务植树和四旁绿化。一些社队还制定了单项奖惩制度,把任务落实到户到人:位奇乡少栽1株树,罚款0.5元,多完成水利工3个,计价8元;东乐乡对村社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把完成植树造林工作好坏,作为基层干部年终报酬总分的15%进行评定,乡上干部也列为年终评奖的内容之一,奖罚分明,任务到人,年终兑现;红寺湖乡实行“三包”(包栽包活包管护)责任制,坚持边栽树、边围墙的办法,一栽就管。陈户乡寺沟村、大马营乡磨湾村一直坚持先围墙后栽树的原则,做到栽一片、活一片、管一片,家家户户门前都有一片树。
  1989—1998年,全县建成义务植树基地7个,造林绿化面积3263.7亩。其中,官坝湾255亩,已郁郁成林;山马公路营造防护林带32公里255亩;马营河1030亩;山羊堡滩开发区营造防护林1350亩;丰城堡滩开发区营造防护林300亩;312国道造林绿化23.7公里;拾号沙产业开发区造林绿化50亩。
  2000年以来,以县乡公路、国营林场、乡村林场、重点开发区、312国道沿线、有条件植树的河滩等地段为重点,落实谁造林、谁负责的政策,县上领导亲自参加植树活动,无特殊原因,杜绝出现义务植树以资代劳现象;乡镇制定完善林木管护制度,成立专业护林队伍,通过实行集体统一管理和农户承包经营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造林苗木的成活率,提高义务植树工作质量。截至2013年,全县建成高标准义务植树基地35个,完成义务植树1238.7万株,年参加植树人数10.2万人次,尽责率达95%以上。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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