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草原承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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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7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草原承包
分类号: F307.3
页数: 1
页码: 3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9-2013年,山丹县在划定基本草原的基础上,乡镇和县机关牧场站以分户承包经营的方式,开展草原规范化承包,2011年10月开始划定禁牧草原180万亩等情况的简介。
关键词: 山丹县 养殖业 草原承包

内容

2011年10月开始,全县8个乡镇、110个行政村、2个放牧场、2个试验基地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共划定基本草原365.83万亩。其中,(I类)重要放牧场137.97万亩,(Ⅳ类)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227.86万亩。以村为单位进行四至界限确认和登记,填报“村级基本草原划定登记表”,以乡镇为单位填报“乡级基本草原划定汇总表”和“县级基本草原划定汇总表”,8个乡镇编绘1∶5万基本草原分布图,县级编绘1∶20万基本草原分布图,形成1∶20万基本草原分布挂图,划定的基本草原设置保护界碑300块,明确四至界线、面积等。县政府发布《基本草原划定公告》,对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
  在划定基本草原的基础上,乡镇和县机关牧场站以分户承包经营的方式,开展草原规范化承包,承包总户数37594户。对承包面积、草原地点、四至界线和坐标点逐户登记,填报“村级草原承包情况登记表”“乡级草原承包汇总表”,户承包草原编绘位置示意图,并按程序进行公示。对草原规范化承包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和表册资料全部统一装订,图、表、册、证资料齐全完整,分别存档,规范管理。共签订“草原承包经营权证”37594份,草原承包合同书112782份(每户一式三份),颁发“草原使用权证”114份,草原承包到户率100%。
  2011年10月开始,划定禁牧草原180万亩(工程性禁牧150万亩、行政性禁牧30万亩)、草畜平衡草原137.97万亩,其中老军乡22万亩、16.97万亩,陈户乡19万亩、21万亩,清泉镇38万亩、27万亩,东乐乡33万亩、27万亩,位奇镇37.5万亩、27.5万亩,李桥乡5.5万亩、4.5万亩,霍城镇8万亩、9万亩,大马营乡17万亩、5万亩。对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以村为单位进行四至界线确认和登记,填报登记汇总表。
  2011年10月开始,全县草畜平衡区天然草原(年鲜草总产量19万吨,折合干草6万吨,理论载畜量为9.109万羊单位)实际载畜量10.9万羊单位,超载1.791万羊单位,平均超载率19.68%。根据核定的载畜量,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草畜平衡和减畜责任书,实施减畜计划。当年完成减畜任务0.71万个羊单位,占超载量的40%。2012年、2013年分别完成0.71万个羊单位、0.37万个羊单位,占40%、20%。全县三年减畜1.791万个羊单位,达草畜平衡。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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