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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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73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村改革
分类号: F327.42
页数: 2
页码: 301-302
摘要: 本章记述山丹县农村改革,其中包括家庭联产承包、土地流转。夯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放活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 山丹县 农村工作 农村改革

内容

第一节 家庭联产承包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陆续建立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开放集贸市场,扩大社员自留地,允许个人购买牲畜农具,发展家庭副业。
  1979年,全县有82个生产队划分为185个包干作业小组。次年,全县750个生产队推行多种形式承包责任制,有2个生产队的13户搞包干到户。1981年,全县推行和完善包括统一经营、联产到劳,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大包干到组、以队作业、定额计酬等5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采取责任制形式的生产队有300个、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208个。到1982年,全县农村全部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上把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全部承包给农户,有24314户承包集体土地54.7588万亩。1978年,全县粮食产量4752.5万公斤,至1982年增长到5258万公斤。
  1989年,为深化农村改革,稳定以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土地承包责任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县委、县政府在全县10个乡110个村700多个合作社全面实施“两田制”(承包田、自留田),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划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两部分,承包期内人口发生变动的,普遍采取“两田互补、动账不动地”的办法进行调节。在农户承包农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人口增加口粮田,减少等量责任田;减少人口减少口粮田,增加责任田。两田制承包方式,使人地矛盾得到适当缓解。1989年全县粮食总产量6697.3万公斤,较1982年增加1439.3万公斤,增长27.4%。
  1997年,中央明确规定不提倡实行“两田制”,已经实行的必须按土地承包政策认真进行整顿,无论“口粮田““责任田”,承包权都必须到户,并明确30年不变,不能随意调整。县上及时纠正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收回部分承包地高价发包,或脱离实际,用行政命令办法搞规模经营,强行从农户手中收回责任田等做法,农业生产持续向前发展。
  1998年,全县开展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承包期统一延长30年(1996—2025年)。全县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3.62万户农户承包耕地面积46.6万亩,并全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做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二轮承包合同的签订,夯实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放活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1998年全县粮食产量11859.9万公斤,较1989年增加5162.6万公斤,增长77.1%。2013年全县粮食产量18173.1万公斤,较1998年增加6313.2万公斤,增长53.2%。
  第二节 土地流转
  2006年前后,全县土地开始规模流转。2008年,针对全县劳务输出力度加大,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土地逐步出现撂荒、部分能人返乡创业等现状,县上按照“合法、有偿、自愿”的原则,以劳务输转带动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转让、返租倒包等形式,使土地逐步向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经营能手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丹县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土地规模经营奖励办法》,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指导和推动全县土地流转工作。全县8个乡镇相应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土地流转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在行政村建立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点,配备专职人员为土地流转提供指导和服务,形成“县有中心、乡有站、村有点”的土地流转三级服务体系。通过政府推动、市场拉动、政策牵动、能人带动、服务促动,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同年流转土地2.65万亩,亩租金收入400—500元。通过流转土地,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腾出手来安心创业,在企业和大户租赁的土地上打工挣钱或发展家庭养殖等产业,家庭收入明显增加。
  2009年,全县流转土地5.3万亩,占农村土地承包面积的11.3%;涉及农户4949户,占总农户的13.0%。其中转包3.4万亩,涉及2808户;出租1.09万亩,涉及1316户;代耕代种5899亩,涉及620户;入股1312亩,涉及99户;互换610亩,涉及106户。118家规模经营户流转土地1.63万亩。位奇镇建成张掖市第一家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荣华种植专业合作社成为全市首家土地入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0年、2011年、2012年分别流转土地10.8万亩、17.5万亩、19.5万亩。对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的,规范合同签订。围绕马铃薯等特色主导产业连片规模经营的流转户,实际流转面积在200—500亩、500—1000亩和1000亩以上的,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亩20元、40元、6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利用流转土地发展设施农业的,由县财政提供3年贷款贴息。
  2013年,全县流转土地25.6万亩,占承包面积的54.8%;规模经营户544户,流转面积千亩以上47户,涉及2.1万多农户,占总户数的56%。流转率和涉及农户数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7倍和1.95倍,均居全省各县(市、区)之首。全县有2360多户农民与外出务工者签订“托田合同”,托田面积2.7万亩。土地流转方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机械的推广使用,全县农作物标准化栽培面积达40万亩以上,科技在农业增收中的贡献率达60%。通过土地流转,打破一家一户分散的经营模式,建成脱毒马铃薯、高原夏菜和农作物繁种三大基地,全县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外出经商或进城打工,留守家园的中老年人和妇女照顾家庭又就近打工挣钱,变成了宜家宜工宜农型“三栖”农民,农民钟情这种“你种我的地,我赚你的钱”的新模式。全县有2.6万名农民脱离土地,从农村向二、三产业发展,人均年收入在4万元以上。
  全县土地流转初步形成能人带动型、家庭农场型、合作社组织型、企业基地型、亲友托管型5种主要模式。实践证明,同样发端于农民自己创造的土地流转,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样,缓和人地矛盾。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农业比较效益明显提高。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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