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县城民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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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7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县城民居
分类号: TU984
页数: 4
页码: 238-241
摘要: 本节记述山丹县县城民居,其中包括了平房、住宅楼、保障性住房。
关键词: 山丹县 县城民居 县城建设

内容

平房 1949年,城区居民多系农户,非农业人口较少。机关职工家属多借民房居住。1958年,城市人口增大,各单位利用城区空地逐步建立职工宿舍,形成农民、市民杂居格局。1980年,国家投资69万元,由城建局在城北清除荒冢修建砖木结构平房22.5栋,连同县委、县政府旧房,分配职工家属居住。同时,鼓励私人建房,建成400多户。1986年,在焦化厂铁路支线以东辟地一片,定名为“长城新村”,供公私建设住房。焦化厂、水泥厂、化工厂、培黎学校、火车站、驻军、军马局干休所都建有以平房为主的家属院。至1988年,城区市民、农民达31439人,职工人均住房面积7.4平方米。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城市规划区内共有各类平房3170套38万平方米,入住3170户。平房大部分分布在县城的四个区域:312国道以北的长城新村,占全县平房的三分之一;东街、南关村有部分平房;北环影院附近有近400户平房,地处中心位置,面积较小,密度较大,是典型的城中村。1990年前后,为解决干部职工住宿问题,以单位为主,由单位出资在其附近建设部分平房,大部分已拆除重新规划;部分2013年后仍在使用,如县汽车运输公司在汽车站后面修建的16户平房,通过房改成为私人住房。
  住宅楼 1994年开始,采取政府补助、个人集资相结合的办法,开始兴建住宅楼,拆旧建新,连片开发,加快住宅小区建设,房地产开发随之兴起。2000年以前,县城房地产市场走势,住宅大多为企事业单位自建住房。到2004年,投资3亿元,建成县政府、龙首花园、明雅花园、丰清苑、乐民新区、长城新村等住宅小区。建成住宅楼300幢,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2011年前后,房地产市场走向商品化,呈跳跃式发展势头。至2013年,县城共建设住房7680套776531平方米,销售6932套701731平方米,销售套数和面积均达竣工面积的90%。购房人群分布状况为:城镇居民购房1676套,占20%—30%;农村村民购房4563套,占60%—70%;调整住房的居民或村民693套,占10%。
  至2013年,城区有各类住宅(楼房)24421套250.03万平方米,入住22457户,空置住房1964套。其中:由开发企业建设的住宅16403套175.63万平方米,入住14439套154.5万平方米,未销售1964套21.13万平方米;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住宅3837套33.4万平方米,入住3837户33.4万平方米;其他住宅楼4181套41万平方米,入住4181套。
  保障性住房 为缓解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08年开始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至2013年,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041套20.67万平方米,分配入住2583套17.83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廉租住房897套44700平方米,分配入住849套42300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30套18866平方米,分配入住120套8600平方米;建设经济适用住房980套78486平方米,全部入住。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834套64664平方米,入住634套48954平方米。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大中专毕业生新就业人员9000多人。
  2007年开始,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5803户次、47409人次,发放金额2430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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