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老龄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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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6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老龄工作
分类号: D669.6
页数: 2
页码: 227-22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1989年至2013年老龄组织、活动等情况。
关键词: 老龄 工作 山丹县

内容

第一节 老龄组织
  1988年3月,县委成立县老龄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主管全县老龄工作。1990年8月,成立11个乡镇老龄委。1992年9月,成立村级老年人协会,组建村级老年活动室。2002年8月,成立县级老年学校——山丹县老年学校,招收学员100多人,这是全省第一所县级老年学校,后更名为山丹县老年大学。2003年6月,撤销老龄委员会,由老龄办承担日常事务。2009年,成员单位增加到22个,并成立了县直机关、经贸、政法、农业、林业、畜牧、水务、交通、城建、文化、教育、卫生、金融等13个行业系统老龄工作委员会。2011年9月,县老年大学移交县老干部局管理。
  到2013年,全县建成116个村(社区)老年人自管组织,4个老年群团组织,县、乡级老龄办都配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县建有县级老年活动中心1所,乡镇老年活动室8个、敬老院9所,村(社区)老年活动室106个。在6个社区建立日间照料中心,8个乡镇的11个村建有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
  第二节 老龄活动
  1998年5月,县委、县政府承诺13件实事之一的县老年活动中心加层工程开工建设,投资30万元,在顶面建成建筑面积283平方米的活动室,改造供暖设备,新扩建活动场地540平方米。年底,全县第一批办理老年优待证的离休干部和65岁以上的97名老年人领到老年优待证。2000年,按经济社会发展好、中、差的标准,抽取3个乡镇的200名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这是全县第一次专门针对老年人开展的调查,主要包括老年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医疗、发挥作用、精神文化、体育、思想意识及经济来源、承担的社会公益负担状况等。2008年6月,对评选出的6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10名先进个人、6名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和8名孝亲敬老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009年,在清泉镇前窑社区、文化街社区、北街社区,位奇镇芦堡村、李桥乡上寨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空巢老人帮扶服务活动试点。2012年成立“山丹县老龄办夕阳红演唱队”,设有老年乐队、合唱队、舞蹈队等,有60多名老年人参与;到第二年,全县各类老年文艺团队发展到20余个。同年,按照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年300元的生活补贴标准,首次为80—89岁的965名老人发放补贴28.95万元。2011—2012年,为全县90岁以上老人每人发放500元的高龄特殊生活补贴和慰问品,两年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8万多元。
  老年大学、夕阳红演唱队常年进行活动,节假日在老年活动中心举办庆祝、纪念、联谊、广场文艺等文化活动。2006—2009年,组织老年文艺演出队到县乡村演出,到肃南、高台、甘州区进行联谊活动。利用重阳节等节庆日,组织举办运动会、书画展览、端午游园活动,组织参加全市“福彩杯”老年门球赛、老年大学学员书画作品展览,获三等奖2个、佳作奖4个。2009年开展廉政讲座20多场次、廉政文艺演出15场次,在廉政走廊喷绘、宣传二十四孝故事。
  2008年、2009年、2013年,清泉镇拾号村村民邹丰、山丹二中职工王杰、东乐乡山羊堡村村民曹素萍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2012年,清泉镇拾号村村民毛金桂被评为全省孝亲敬老之星。2013年9月,山丹县外事旅游局获甘肃省首届“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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