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殡葬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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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5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殡葬改革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22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实施殡葬改革,结合工业园区管理,开展迁坟整治的工作。
关键词: 殡葬 改革 山丹县

内容

1992年规划龙首公墓,拉开全县殡葬改革的序幕。由于殡葬基础设施薄弱、服务层次低等原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03年,县政府颁布《山丹县殡葬管理办法》。2006年出台《山丹县殡葬管理实施意见》,提出“我县是暂不具备实施火葬条件的地区,为土葬改革区”,确定山丹县土葬的范围,并进行实地划定。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山丹县为土葬改革区,逐步推行火葬。2011年修建龙首山公墓及殡仪馆,占地1622亩,有各类墓位1.6万个,最高殡殓服务能力800具/年。建设殡仪馆及管理用房2754.14平方米。铺设砂砾道路16.97万平方米,园林绿化6.37万平方米,新打机井1眼,新建500立方米和200立方米蓄水池各1座,铺设绿化给水管道3.45万米;铺设广场透水地砖2.84万平方米,硬化广场4.9万平方米,新建烈士纪念碑1座、门房2间、公厕4间、电动伸缩大门2套。至2013年底,公墓共入葬56具。
  2011年以来,实施殡葬改革,结合工业园区管理,开展迁坟整治。东乐乡以工业园区为中心、清泉镇以万亩寒旱示范区为中心,划定集中安葬区,对兰新铁路、312国道和连霍高速公路沿线乱埋乱葬坟墓进行迁移整治。大马营乡对焉支山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坟墓进行清查,共迁移整治坟墓7462座,发放补偿资金1460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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