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五保户供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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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五保户供养
分类号: F323.89
页数: 2
页码: 218-2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志1951年年至2009年五保户供养规定及待遇实施情况。
关键词: 五保户供养 山丹县 福利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重视社会福利,对鳏、寡、孤、独、残给予赡养。1951年土改时,对孤寡老人实行代耕包耕制度,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救济。农业合作化后,对生活没有依靠的孤寡老人和残疾社员实行“五保”,即由所在生产队保吃、保住、保穿、保医、保葬,孤儿保教。
  1989年,全县集中供养五保户190户249人,集中供养56户57人,分散供养118户172人,亲友包养16户20人。1992年7月被省厅命名表彰为“农村五保工作先进县”。1993年有五保老人175人,供养方法以乡统筹为主,国家、集体、社会多方配合解决,解决五保老人口粮6.3万斤、食油1860斤、生活费4.75万元。1994年,国务院发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工作迈入法制化轨道。1995年供养五保老人177人,共解决五保老人口粮7.35万斤、生活费10.8万元。开展五保普查,为全县五保老人建卡立档,经查,有应保未保老人105人。
  1996年继续实行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办法,共供养五保老人207名,在供养待遇上采取以乡统筹和县、乡、村共同负担的办法,全年共解决五保老人口粮12.52万斤、生活费16.56万元。1997年全县五保老人227人,全年解决五保老人口粮13.62万斤、生活费22.7万元。2002年全县五保老人486人,年供养标准1000—1200元,完成农村税费改革中五保户供养待遇的测算工作,取消代耕包养供养方式。
  2006年3月,新修订的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相继颁布。2006年全县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共有516人,全年供养资金68.9万元。2007年共有符合条件的五保户688人,共拨付五保供养资金93.9万元。2008年有五保供养人数779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2.5万元。2009年再次提高标准,分散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1920元,集中供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2400元,农村五保资金通过“一折统”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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