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司法救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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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4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司法救助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9-2013年山丹县司法救助案件统计概况和司法救助基金统计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丹县 法院 节 司法救助

内容

2009年司法救助开始后,对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用实行缓、减、免。至2013年,司法救助157案203人,缓、减、免弱势群体诉讼费47万多元。对生活极度困难、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的部分弱势群体当事人,通过行政救济、社会援助、动用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等办法,为16案18人申请办理司法救助基金52.5万元。
  【案例选载】
  孟志鼎司法救助案2009年4月8日晚19时左右,山丹一中教师孟志鼎与其母在龙首广场散步,行至邮苑大酒店门前时,一辆失控的摩托车飞驰而来,危急时刻孟志鼎把母亲推向路边,自己却被摩托车撞得昏死过去。由于伤势严重,加之王某为酒后驾驶,没有及时组织抢救,200天后孟志鼎离开人世。该事故肇事者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附带民事责任赔偿人民币585277.61元,但因王某家中贫困,只赔付了1.8万元。孟志鼎是一位优秀教师,因父母年事已高,家中全靠他维持生活,突如其来的不幸,使这个家庭雪上加霜。救治期间,不仅花光了家中全部积蓄,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一大笔债务。最终,其父母通过司法救助,由县上拨付救助资金20万元,张掖市委政法委救助15.5万元,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救助15万元,山丹法院垫付62277.61元。
  李海司法救助案2004年8月4日晚,人行山丹县支行职工李海与他人由临泽返回山丹时,与同伴走散。23时许,李海在张掖钟鼓楼附近的啤酒摊上与在此饮酒的宋某相识,后乘坐其出租车回山丹。由于天色已晚,加之宋某又是酒后驾驶,出租车行至山丹清泉镇附近,与前方同向路右侧停驶的一辆大货车侧面划擦,致李海头部受伤。肇事者宋某与同伴董某为逃避责任,将李海拖下车抛弃在路旁后逃之夭夭。事发第二天人们发现李海时,他已死亡。其子看到父亲惨死的现状,精神受到极大刺激,患上了不可治愈的精神抑郁症。其妻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至2014年获救助资金11万元,其中县政府给付5万元、省政法委给付5万元、市政法委给付1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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