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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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3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205-2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9-2013年山丹县受理经济犯罪案件统计概况和受贿经济损失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丹县 检察院 经济案件

内容

2004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39件,立案128件16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2005—2013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45件,立案侦查121件15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52.5万多元。
  1995年反贪污贿赂局成立后,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6件71人,大要案件32件3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查处山丹县水电局原局长龚某受贿案、山丹县公路段原党支部书记卢某受贿案、山丹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王某受贿案、山丹县城建局原局长王某受贿案、山丹县新华书店原经理陈某受贿案、山丹马场复肥厂销售科原科长周某伙同他人贪污13万余元案、山丹焦化厂财务原科长包某贪污案、山丹煤矿机电科原科长陆某伙同他人贪污20余万元案、中国农业银行山丹县支行东街营业所原所长赵某挪用公款100余万元案、中国农业银行山丹县支行马场办事处原负责人席某涉嫌贪污50余万元等案。
  2009年,查处山丹县统计局原局长靳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同年,查处山丹县大马营乡政府干部马某挪用公款案,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2010年8月,对张掖市滨河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兼甘州区建设局局长(副县级)李某某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2006—2010年,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41万元,另对其家庭财产人民币76.8万余元和3.5万美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1年12月20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决定对李某某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对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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