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安置帮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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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2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安置帮教
分类号: D926
页数: 2
页码: 19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司法局管理工作情况。包括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
关键词: 司法制度 安置帮教 山丹县

内容

安置帮教 1997年12月,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由县公安局移交县司法局管理。1998年10月,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98—2013年,把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范围,培训17期476人,对86名居住在县城、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协调民政部门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357名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实责任田、划分宅基地。在县亨利昌盛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县润牧饲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至2013年,安置刑满释放人员37人,组织接回17人,对近五年全县122名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119人,解除劳教3人)逐一摸排、重新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教到位、管理到位。
  社区矫正 2010年成立山丹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清泉镇和长城社区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对试行社区矫正对象摸排清查。2011年,对4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移交和接收。2012年,统一印制社区矫正各类登记表,规范谈话内容、思想汇报、走访记录、公益劳动,建立翔实的工作资料。2013年,在建设亨利昌盛和润牧饲草安置帮教基地基础上,在山丹培黎学校建立全市首个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基地,在县看守所成立警示教育基地,在县医院成立心理矫治中心,形成社区矫正“一中心,四基地”建设新格局。县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特殊人群管理先进集体,周文龙被表彰为全省先进个人。至2013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3人,在册列管46人(缓刑38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假释3人;男性44人;农村户籍39人)。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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