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律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律服务
分类号: D926
页数: 1
页码: 196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包括基层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法律援助等几方面。
关键词: 司法制度 法律服务 山丹县

内容

基层法律服务 1995年,李桥乡成立全县第一家法律服务所。1998年成立山丹县法律服务中心,1999年成立立格法律服务所。2001年撤销李桥乡法律服务所和立格法律服务所,成立东街、南街、北街法律服务所。2003年经合并整合成立山丹县城关镇、霍城镇、东乐乡、李桥乡4家法律服务所。开展“走访百家企业”和“服务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从无到有。2006年,有19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办理680件民商事案件。由于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考录公务员、转行以及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至2013年,有8人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共办理民商事案件373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家,开展法律咨询2082件。
  律师事务 1980年成立山丹县法律顾问处,1988年更名为山丹县律师事务所,1996年更名为张掖风华律师事务所,2002年更名为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由1人变为2013年的12人,为全县重点企业、中小企业、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2013年,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县政府、8个乡镇、3个行政执法部门和6户重点企业以及18个省、市、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援助 2001年成立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在8个乡镇以及劳动、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山丹培校和县老龄办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形成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社会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2010年,申请1名来自北京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马兰到山丹县开展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工作。2013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8件,办结案件99件,办结率72%,为当事人节约律师代理费和其他各项费用10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9件,追回各类费用20余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丹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