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户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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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户政
分类号: D035.3
页数: 2
页码: 189-1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1989年到2013年进行的常住和暂住人口户口管理工作。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户政管理 山丹县

内容

常住户口管理 1990年实行“县管卡、乡管表、村管册”(人口卡、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册)制度。1992年,为鼓励农民进城发展经济,允许农村户口迁为城镇非农业人口,并在户口簿盖蓝色印章(俗称“蓝印户口”),城镇非农业人口(俗称“居民户口”)迁移政策开始松动,户籍管理与人口管理逐渐分离。至2013年底,全县常住人口200573人,其中非农人口70831人、农业人口129742人。
  暂住人口管理 1992年,对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暂
  住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其中育龄妇女须持计划生育证明。2013年全县登记暂住人口63251人。
  出入境管理 1989—2013年共有11个国家360余人来丹探亲、旅游,山丹籍公民出国经商、探亲、旅游、定居、就业、自费留学3187人。共受理审核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4965人次,录入境外人员住宿登记信息1397条。
  居民身份证发放 1984年4月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2004年,全县16周岁以上公民第一代发放居民身份证182360张,发证率90%以上。2004年3月起,为居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2013年制发二代居民身份证200372张,发证率99.9%。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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