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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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61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安
分类号: D035.3
页数: 7
页码: 188-194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公安工作情况。包括惩治刑事犯罪、治安行政、经济案件侦查、户政、消防等。
关键词: 公安 工作 山丹县

内容

第一节 惩治刑事犯罪
  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1989—2013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026起,破获3782起,其中破获严重刑事案件52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415人;打掉犯罪团伙163个,涉及团伙成员542名。
  1989—2004年,全县组织开展严打整治、“追逃”“打拐”“扫毒风暴”、打击盗掘古墓、“反盗窃”、集中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等专项斗争,破获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其中1989—1995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83起,破案率由1989年的88.5%上升到1995年的95%;共查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23人,打掉犯罪团伙63个,涉及团伙成员254名。1996—2000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5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0个,涉及成员33名;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1人,其中省级
  督捕1名、外辖区2名。2001—2004年破获刑事案件783起,所发命案全部告破,其中重特大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2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6个,涉及成员48人;打掉犯罪团伙16个48人,在追逃行动中抓获网上逃犯1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负案在逃犯6人,追缴涉案赃款赃物总价值64.2万余元。2006—2013年,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禁毒利剑”“陇原风暴”“猎鹰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斗争。
  组织专项破案会战 1989—2013年,开展“打盗抢、追逃犯”“猎鹰”“破案会战”“严打整治”“清网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破获各类案件1678起,抓获上网逃犯126人。在2011年“清网行动”中,有上网逃犯17人,抓获15人,其中省督逃犯1人、历年逃犯9人,占任务的88.24%。其间,成功抓获外省在逃人员2人,其中1人为在逃17年之久的外省命案逃犯。
  第二节 治安行政
  安全保卫去自1989年以来,完成一级警卫任务24次,二级警卫任务31次,三级以下警卫任务49次,临时性警卫任务23次。顺利完成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重大会议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佛山庙会、焉支山庙会等重大节庆和经济文化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严禁毒品 2005年以来,禁毒工作成为涵盖多个领域的社会工作。1989—2013年,共破获贩毒案件229起,其中破获重大毒品案件19起、特大1起;缴获毒品海洛因3720.45克,缴获鸦片1896.2克、咖啡因315克,铲除罂粟4613株;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23名,摧毁贩毒团伙3个。开展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25年内共开展禁毒宣传136场次。
  查禁赌博 1989—2013年,每年都要开展2—3次禁赌查赌专项行动。共查处赌博案件268起,摧毁赌博窝点175个,抓获参赌人员2315人,收缴赌资400余万元。
  扫黄打非 1989—2013年,开展54次较大规模的“扫黄打非”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共没收437盘非法盗版录音带、不健康书刊214本,非法盗版录像带39盘、无准放卡录像带117盘;查处传播淫秽物品案46起。
  “110”报警服务 1997年6月,县公安局设立“110”报警服务台,由城关派出所具体承担接处警工作。2006年4月经省公安厅批准,建设城市报警和监控系统。2007年5月,县局成立指挥中心,实现“110、122、119”三台合一,共有民警11人。2007—2013年,共接到各类报警16133起,调度处警16133起,其中处置违法犯罪案件8069起,救助群众1094起,调处纠纷1778起,其他4242起。
  特种行业管理
  旅馆业 1990年以前,旅馆凭旅客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住宿登记,后改为凭身份证登记,无身份证的经派出所登记后在指定旅馆住宿。2007年,住宿登记实行计算机联网。2013年全县有宾馆、旅店64家。各旅馆均有“旅客须知”或“服务公约”,申明有关治安管理规定。
  刻字业 1986年起,规定刻制机关、团体、学校和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公章须经县公安局治安股批准,印模送派出所备案;集体、个体企业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的名称和规格刻制。1990年起,须凭县公安局治安股证明刻制。
  废旧金属收购业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于199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施行,县公
  禁毒知识宣传(2012年摄)
  安局每年组织民警对废旧金属行业清理整顿。2013年全县有废旧金属收购店16家。
  枪爆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于2006年4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县公安局每年组织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1989—2013年,收缴炸药1528公斤、雷管3800枚、导火索1.8万米,收缴非法持有枪支133支、子弹3000余发。
  第三节 经济案件侦查
  2001年成立经济侦察大队,相继开展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打击和整治假币犯罪、整顿和规范石油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1989—2013年,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93起,挽回损失1526.06万元。
  第四节 户政
  常住户口管理 1990年实行“县管卡、乡管表、村管册”(人口卡、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册)制度。1992年,为鼓励农民进城发展经济,允许农村户口迁为城镇非农业人口,并在户口簿盖蓝色印章(俗称“蓝印户口”),城镇非农业人口(俗称“居民户口”)迁移政策开始松动,户籍管理与人口管理逐渐分离。至2013年底,全县常住人口200573人,其中非农人口70831人、农业人口129742人。
  暂住人口管理 1992年,对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暂
  住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其中育龄妇女须持计划生育证明。2013年全县登记暂住人口63251人。
  出入境管理 1989—2013年共有11个国家360余人来丹探亲、旅游,山丹籍公民出国经商、探亲、旅游、定居、就业、自费留学3187人。共受理审核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4965人次,录入境外人员住宿登记信息1397条。
  居民身份证发放 1984年4月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2004年,全县16周岁以上公民第一代发放居民身份证182360张,发证率90%以上。2004年3月起,为居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至2013年制发二代居民身份证200372张,发证率99.9%。
  第五节 消防
  防火宣传教育 1993年成立山丹消防大(中)队,2007年驻地由长城新村改迁至西大街。2013年有官兵32人,水罐车3辆。自成立以来,在辖区道路上分段设立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20余块,针对社区、学校、人员密集的场所,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举行灭火演练100余场次。
  农村消防指导 制定乡镇消防规划,加强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农村小、远、散等社会单位的监督管理,延伸消防监督触角,确保农村消防工作管控到位。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农村房前屋后柴草堆放和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进行整顿。指导乡镇、村社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消防车取水口50个,配置灭火器、手抬机动泵等消防器材8批次,投入消防经费约50万元。
  消防安全检查 每年大队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和使用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畅通情况及单位值班、防火巡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监督人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单位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消防安全。每年检查学校、医院、液化气站、加油站、宾馆等重点防火单位六七十家,至2013年检查单位1800余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4800余处。
  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 山丹辖区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5家,大部分在城区。县消防大队实行经常性战备制度,消防官兵24小时值班。1989—2013年,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112起,直接经济损失282万元,无人员伤亡;抢救被困人员248人,疏散被困人员359人,抢救财产价值1228.3万元。
  第六节 道路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秩序整顿 1987年7月成立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在主要街道和路口执勤,要求街道路面无路障、人行道上无摊位和主要道路无阻塞。随着机动车辆不断增多,开展涉牌涉证、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和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1996年开始开展无牌无证农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对现场查扣的违法行为人讲解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驾驶无牌无证农用车、摩托车、随意停放、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行为的危害性,督促无证驾驶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提高农用车、摩托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文明行车的意识。至2013年,共办理农用车、摩托车驾驶证4000余本,注册入户农用车、摩托车近10000辆。
  2000年以来,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和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专项行动,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车主、操作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遏制拖拉机无牌无证、报废车辆上路、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10年开展“护卫天使”行动,中小学校门前尤其学生入校前、放学后,开始有警察维持秩序。2011年5月酒驾入刑后,共查处饮酒驾驶违法行为86起,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42起,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均判实刑,并吊销驾驶证。将酒驾专项整治纳入日常管理。
  2011年组织开展“三超一疲劳”(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专项整治,在国道312线建成区间测速点段3处,查处超速违法行为38000余起、客车超员50余起、超载40余起、疲劳驾驶360余起,有效降低因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2012年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至2013年,查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160余起,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行为100余起,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240余起,其他涉牌涉证违法行为300余起。
  安全设施及宣传 1989年在大什字设立交通岗亭。1999年在大什字设交通红绿灯。2005年在东西南北4个主要街道设立护栏,人车分离。2009年在大什字架设过街天桥,疏通人流、车流。2012年在南关什字、新城区设立红绿灯。2005年开始,每年5月为交通安全宣传月,以春运、清明节、“五一”“十一”、中秋节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活动。14年开展各类交通宣传1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8000余份。
  机动车辆管理 从2008年开始,对机动车辆实行年度检验,五小车辆(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三轮农用机动车、小四轮农用机动车、四轮农用机动车)新车入户、年检以及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及年审与换证。2011年11月,开始对免检小轿车新车入户。
  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群众购车刚性需求旺盛,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汽车占机动车的比率迅速提高,群众出行方式经历了从摩托车到汽车的转变,交通出行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
  交通事故管理 1989—2013年,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798起,其中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693起,死亡185人、受伤624人,直接经济损失123.93万元;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105起,受伤749人,直接经济损失213.17万元。
  三轮机动车整治 三轮机动车也被山丹人称为“摩的”“三马子”,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数量众多,为山丹街头一景。“摩的”既为群众尤其城区市民带来便捷的交通,也因无序发展、数量失控、交通事故频发让人诟病。从1995年开始,随着全县经济发展,居民收入的增加,购买三轮机动车的人数大幅增加,至2012年,全县有三轮机动车1200余量。部分三轮机动车占道上下客、不打转向灯急转弯、乱闯红灯,因不挂牌逃逸案件突出,难以侦破等问题,致使交通堵塞,事故频发。据统计,在接处警中,三轮机动车的事故数占全年事故数的30%左右。
  2012年,按照“标本兼治、全面整治、依法取缔”的方针,由县委、县政府牵头,联合交警、消防、运管、城市执法局等部门,系统开展三轮机动车整治。具体办法是六辆手续齐全的三轮机动车换购一辆手续齐全的出租车。5月25日,于城北工业小区将414辆手续齐的全客运三轮摩托车集中销毁,同时强制报废手续齐全的三轮摩托45辆。
  三轮机动车的报废及淘汰,有效改善了全县辖区道路环境,推进了全县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化进程,改善了城区交通状况,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第七节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
  驻守山丹东大门的高速公路第二支队绣花庙大队所辖路段,终年大风肆虐,坡长弯多,气候变化大,环境恶劣,事故多发,被人们形象地称为“魔鬼高速”。
  为扭转绣花庙路段事故多发状况,确保312国道安全畅通,1995年成立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绣花庙巡警中队。2003年,甘肃省高速公路通车运营后,成立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绣花庙大队,管辖连霍高速2604公里至2668公里长达64公里的路段。2006年,“一改高”工程结束后,绣花庙路段延长至94公里,管辖连霍高速2070公里至2164公里(东至永昌与山丹交界处,西至甘州与山丹交界处),最高海拔2700米。2011年,高速公路支队分家,大队正式更名为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
  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绣花庙大队,属省直属单位,有警力31人(民警20人,交通协管员11人);内设四队一室(丰城堡中队、秩序巡查一中队、秩序巡查二中队、秩序巡查三中队、综合办公室)。2013年,大队驻地由老军乡丰城堡村搬迁至山丹县城市新区,办公场所占地4810.76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2160.89平方米,民警办公、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绣花庙巡警中队被公安部授予“创建平安大道先进集体”“创建平安大道模范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安基层单位”,立集体一等功一次。高速公路支队绣花庙大队成立伊始,管辖路段正在进行“一改高”工程建设,事故频发,仅2003—2005年间,发生交通事故242起,死亡89人。绣花庙大队克服人员少、经费少、执法环境不断恶化等困难,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6720车次,组织大型宣传活动129场次,救助求助群众3万多人次,收到锦旗80多幅、感谢信20多份。
  交通事故预防处置 在绣花庙坡段2074公里至2090公里处设置区间测速设备,预防辖区下坡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冰雪、沙尘等恶劣天气的疏堵保畅工作。为确保辖区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大队全警动员,坚守冰雪路面,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丝路大动脉千里河西大通道的安全和畅通。
  交通安全宣传 在辖区2074公里处(由东向西方向)增设一处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信息,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针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在辖区路段运行的实际情况,在山丹东西收费站、山丹服务区以及大队驻地悬挂宣传横幅,开启电子显示屏;安排专人通过主流媒体、互联网、警务微博、QQ群、微信平台、ADC短信平台等媒介发布信息,仅2013年发送各类提示信息3000多条;在违法处理室窗口摆放宣传展板;适时组织民警进入客运企业开展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安全宣传;依托微博、警务QQ等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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