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执法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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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54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执法检查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2
页码: 122-1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志1989-2013年的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工作及活动的执法检查,1989年以来,为严格执法检查,促进法律实施,检查重点法律法规205部,涉及单位315个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丹县 人民代表 执法检查

内容

1989年以来,为严格执法检查,促进法律实施,检查重点法律法规205部,涉及单位315个。
  1989年,组织省人大代表重点视察财税、粮油入库、化肥供应、植树造林与护林以及社会治安等工作,共视察12个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物价管理条例》等进行重点调查和视察。全县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对非农业用地进行清查,查处各类违法占地案件2454件。在检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同时,对违法生产的118个小煤窑依法停封。通过执法检查,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一是人大常委会对全县执法情况有了全面了解,为有效实行法律监督提供了条件;二是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三是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和促进了普法教育。
  1990—1993年,组织省人大代表、吸收部分委员参加,会同县水电、粮食、畜牧等部门,就群众普遍关心的干旱缺水、收购油籽与柴油挂钩、发展畜牧业、农业生产、林木管护、市场物价、财政税收等问题调查视察。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27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参加执法检查单位56个。27部法律法规执行好的占44%,执行较好的占38%,执行较差的占18%。在执法检查中共查出各种违宪、违法、违纪问题148条,其中各类案件处理方面的94条、法律法规执行不全面的31条、干部违法违纪方面的23条。上述问题,采取各种措施自纠自改的96条。从1992年政府系统对7个法律法规的检查情况看,各执法单位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是严肃认真的,如在检查《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执行中,查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77种、价值9万多元。
  1993—1997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19个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一些违法问题,增强干群的法制观念,提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76部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在五年的执法检查中,采取边查边纠正办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4起,收缴各种罚款27080元。1994年,工商系统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中,对1212个饮食服务门点进行检查,查出有问题的406户、假冒伪劣商品9871件,折价26000多元,罚款9430元,打击假冒伪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5年,农业系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执法检查中,查处大马营乡农技站贩卖166吨假化肥的案件;1996年查处部分村社个别群众贩卖假化肥和无证经销化肥的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中,解决多年来未解决的城北村群众依托长城建石灰窑的问题。这些违法案件的查处,维护了法律尊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1997—2002年,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甘肃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003年、2004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三个方面的6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甘肃省国防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2条,经常委会会议转交“一府两院”落实改进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执法检查落到实处。
  2005—2007年,调查《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案件监督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甘肃省国防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深入乡镇、学校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深入16家排污企业,开展以“三废”治理及污染物减排为重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2009—2013年,检查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甘肃省实施森林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14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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