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普法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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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54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普法工作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1
页码: 121-1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山丹县志1989-2013年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工作及活动的普法工作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山丹县 人民代表 普法工作

内容

1997年3月18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决议》;11月28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关于依法治县决议》,开展“三五”普法教育活动。2002年3月4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活动。2006年11月2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活动。2011年10月1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的意见》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指出,深入学习宣传,营造普法依法治县的良好氛围;突出学法用法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发挥各方职能作用,加强对本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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