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纠风治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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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52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纠风治乱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
页码: 103-105
摘要: 本节记述1989年-2013年山丹县纠风治乱,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东乐水管站擅自提高水价的违规行为,清理兑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查处教育乱收费、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督检查等。
关键词: 山丹县 纠风治乱 纪律检查

内容

1989—1994年,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30余件。取消向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公费住宅电话和干部职工多占住房问题。撤销各种公路违规站卡。
  1995—2000年,对全县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及兑付中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责任事故、非煤矿山、小煤窑停产整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债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林业生态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在旅游局、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开展行风评议,解决和纠正了一些行业、部门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作风霸道、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不正之风。
  2001年,对3个乡镇260万元乡统筹专项审计;查处加重企业负担的案件2起,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查处假劣药品46种71批,没收价值59147.2元的过期药品578种;查获非法经营窝点5个;查处虚高定价及不合理收费8万余元。清退学校自立项目违规收取的硬化地面费、报刊费、炊食员工资、教室粉刷费、毕业会考费、取暖费、试卷费等;为学生清退勤工俭学费7500元。
  2002年,组织社会各界代表155人,对31个部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对排名后两位的单位提出黄牌警告,对排名后5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对排名后15位的单位集中谈话教育。对336个药品经营点进行执法监察,捣毁制售假药窝点2个,清理销毁价值5.3万元的假劣和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4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
  2003年,查处东乐水管站擅自提高水价的违规行为,查处违纪资金17.6万元。查处清退个别学校自立项目收取的炊事员工资1060元,清理取消中小学生试卷费、保险费、体检费、勤工俭学费80万元。开展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检查,查出虚高定价和超标准多收检验费7.27万元,共查出过期失效药品245种45329瓶(盒)、金额6.34万元;查出假劣药品16种、中药材4种、违法制剂36瓶,货值18560元。查出不合格医疗器械2065支(具),全部予以销毁;取缔无执业资格游医15人,立案查处2家无证行医机构,共处罚金1125元。
  2004年,清理兑付拖欠农民工工资184.99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1.31万元。查出销毁过期失效药品86种8042瓶(盒、支),价值4万多元。查处违法使用或经营假劣药品案件20起,涉案金额0.81万元,罚款1.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案4起;查处游医药贩76个,查获假劣药械86种635(瓶、盒),为受骗群众追回现金1.3万元。责令个别村社清退挪用退耕还林资金5.81万元。对11个乡镇、43个单位统一着装清理整顿,收回标志服365件(套)、标志2718件。
  2005年,协调处理农民土地纠纷10起。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督检查,下发监察通知单5份、整改建议11条。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为588名农民工兑付工资43.1万元,协调解决农民工劳资纠纷案26起。查处东乐中学2001—2004年乱收费资金8万元,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查处个别学校超标准收取学生配套练习费2648元。查处销售假冒药品器械案件38起,涉案金额4万元。
  2006年,查处假劣药品及不合格医疗器械货值2.85万余元。督促环保部门对14户重点污染源、62户一般污染源进行检查,下发监察通知书6份、整改建议8条。为140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18.1万元。专项整治农资市场,取缔非法农资经营户2户,没收非法经营的农药10瓶,查获不合格化肥60吨。
  2007年,整顿药品销售市场,查处假劣药械762种(批)、假劣药品4563瓶(盒、袋),收缴罚没款4.1万元;取缔非法诊所6家、无证游医6人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6起;对8个乡镇的“三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及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三补贴”资金1107.5万元(粮食直补449.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573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85万元)。
  2008年,查处医药购销违纪案件50起,涉及金额3.4万元;查处医疗服务违规金额10.1万元。开展9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9户,停产整顿56户次,下发整改指令书200多份。清理乡镇拖欠税款240.9万元,收回54.9万元。
  2009年,督促落实“一费制”和“两免一补”等政策,责令清退违规收费2.76万元。检查医疗机构17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15家;查处非法行医11家,没收医疗器械67件、药品23箱;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513条,发出整改指令书300余份,作出行政处罚16次;取缔违法建设小高炉企业1户;查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3起142.5公斤,取缔无证经营商户2家,停业整顿1家。
  2010年,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起,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1家经营者限期整改,没收不合格农药12公斤、过期瓜菜种子18袋;查处2起乱收费、乱罚款典型案件;开展打击“黑车”专项行动,查扣23辆出租“黑车”并进行经济处罚。
  2011年,下发《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共梳理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069部(法律111部、行政法规270部、地方性法规94部、国务院部门规章518部、省政府规章76部),涉及带有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3311条、行政许可条款164条;确定带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职权3152项(行政处罚权2708项、行政征收权30项、行政强制权51项、行政许可权164项、其他权199项)。
  2012年,审查全县58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强制主体资格,清理出具有行政强制实施主体41个,其中行政机关3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个。清理出行政强制事项161项,其中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21项、行政强制执行事项40项。
  2013年,对全县8个乡镇、26个执法和行政管理部门、27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23个党委和群团工作部门、21个公共服务行业的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进行测评。分别对五大类被评单位排在后三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按标准调整腾退超标准配置、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全县共清理出19个单位超标准办公用房面积1964.78平方米,清理腾退办公用房面积2689.26平方米。1989—201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55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2人,其中科级干部118人,挽回经济损失408.21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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