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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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519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4
页码: 102-105
摘要: 本章记述山丹县纪律检查,其中包括了党风廉政建设、纠风治乱。
关键词: 山丹县 中国共产党 纪律检查

内容

第一节 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教育 1989—2004年,县委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组织开展“三讲”教育、党风廉政法规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风廉政专题讨论、“两个务必”教育和两个《条例》专题纪律教育等党员教育活动,举办“廉洁勤政好干部”“十佳公仆”“十佳廉内助”等评选活动,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寄发廉政提示卡、廉政警示卡,在县委党校定期开设党风廉政课,定期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200多人次。
  2005—2009年,下发《关于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安排意见》,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廉政文化阵地、“廉内助”座谈会、赠送廉政读物、学党章巡回宣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勤廉铸盛世,和谐兴山丹”党风廉政宣传、“勤廉促发展,务实兴山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多场次。开展的“廉政之韵”民俗工艺品展选出的310幅作品,在张掖市中心广场和山丹县金海源文化广场分别展览,9万多名干部群众到场观看。全县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0个。
  2010—2013年,组织开展“勤廉为民促发展、能人带动兴山丹”“以人为本颂清廉、执政为民促发展”“弘扬廉政文化、纯洁党性党风”、廉政歌曲校园传唱演出等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20多场次。召开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教育会,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作《廉政准则》辅导报告。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00多人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和省窑街煤电集团原董事长李某腐败案及全市5起典型腐败案例剖析专题片。组织87个部门单位“一把手”观看《一手遮天下的腐败》的警示教育片,集中承诺、宣誓,并在《西部山丹》分批刊登廉政承诺书。
  廉政制度建设 1989—1992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增强党性、惩治腐败、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禁止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和《关于开展“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结果,依靠群众监督)工作的安排意见》等制度性文件,建立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报告、监督检查、廉政档案5项制度,纳入单位和个人年终工作考核。
  1993—1997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从县委常委做起,明确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增强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998—2002年,成立山丹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山丹县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着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村务民主决策、公开运行。
  2003年,会同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整治用公款大吃大喝歪风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等,有效遏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和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2003—2006年,在农办、乡企局、经贸局增设纪委;在县直机关工委增设纪工委;在法院、检察院、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教体局、卫生局、城建局、交通局、文化局、财政局增设纪检组;被“一票否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终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至2013年,全县又增设公安局、工信局纪委,非公企业工委纪工委、发改委、人社局、国土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府办纪检组纪检监察组织。2007—2011年,举行领导干部“勤廉度”网络测评活动,将全县95个单位347名领导干部纳入评价系统。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若干问题的通知》,精减和压缩会议、文件、简报。精简会议23场次、文件1182个、简报7类。
  2012—2013年,出台《山丹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要求》,下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从改进调研、改进会风、改进文风、勤政廉政、优化宣传、减少活动、耐心接访、率先垂范八个方面,提出22条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措施。全县8个乡镇全部设立纪委和监察室,乡镇纪委书记全部单设,乡镇纪检监察专干2人全部配齐,110个行政村各设立纪检委员1人。清理“小金库”1家45万元;为104辆公务用车安装GPS定位系统;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1964.78平方米;查处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子女婚宴、公款送节礼1起。2011年6月,县纪委监察局被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第二节 纠风治乱
  1989—1994年,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30余件。取消向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公费住宅电话和干部职工多占住房问题。撤销各种公路违规站卡。
  1995—2000年,对全县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及兑付中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重大责任事故、非煤矿山、小煤窑停产整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债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林业生态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在旅游局、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开展行风评议,解决和纠正了一些行业、部门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作风霸道、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不正之风。
  2001年,对3个乡镇260万元乡统筹专项审计;查处加重企业负担的案件2起,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查处假劣药品46种71批,没收价值59147.2元的过期药品578种;查获非法经营窝点5个;查处虚高定价及不合理收费8万余元。清退学校自立项目违规收取的硬化地面费、报刊费、炊食员工资、教室粉刷费、毕业会考费、取暖费、试卷费等;为学生清退勤工俭学费7500元。
  2002年,组织社会各界代表155人,对31个部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对排名后两位的单位提出黄牌警告,对排名后5位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对排名后15位的单位集中谈话教育。对336个药品经营点进行执法监察,捣毁制售假药窝点2个,清理销毁价值5.3万元的假劣和过期药品、医疗器械。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案件4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
  2003年,查处东乐水管站擅自提高水价的违规行为,查处违纪资金17.6万元。查处清退个别学校自立项目收取的炊事员工资1060元,清理取消中小学生试卷费、保险费、体检费、勤工俭学费80万元。开展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检查,查出虚高定价和超标准多收检验费7.27万元,共查出过期失效药品245种45329瓶(盒)、金额6.34万元;查出假劣药品16种、中药材4种、违法制剂36瓶,货值18560元。查出不合格医疗器械2065支(具),全部予以销毁;取缔无执业资格游医15人,立案查处2家无证行医机构,共处罚金1125元。
  2004年,清理兑付拖欠农民工工资184.99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1.31万元。查出销毁过期失效药品86种8042瓶(盒、支),价值4万多元。查处违法使用或经营假劣药品案件20起,涉案金额0.81万元,罚款1.5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案4起;查处游医药贩76个,查获假劣药械86种635(瓶、盒),为受骗群众追回现金1.3万元。责令个别村社清退挪用退耕还林资金5.81万元。对11个乡镇、43个单位统一着装清理整顿,收回标志服365件(套)、标志2718件。
  2005年,协调处理农民土地纠纷10起。加强对企业排污的监督检查,下发监察通知单5份、整改建议11条。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为588名农民工兑付工资43.1万元,协调解决农民工劳资纠纷案26起。查处东乐中学2001—2004年乱收费资金8万元,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查处个别学校超标准收取学生配套练习费2648元。查处销售假冒药品器械案件38起,涉案金额4万元。
  2006年,查处假劣药品及不合格医疗器械货值2.85万余元。督促环保部门对14户重点污染源、62户一般污染源进行检查,下发监察通知书6份、整改建议8条。为140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18.1万元。专项整治农资市场,取缔非法农资经营户2户,没收非法经营的农药10瓶,查获不合格化肥60吨。
  2007年,整顿药品销售市场,查处假劣药械762种(批)、假劣药品4563瓶(盒、袋),收缴罚没款4.1万元;取缔非法诊所6家、无证游医6人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6起;对8个乡镇的“三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及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三补贴”资金1107.5万元(粮食直补449.5万元,农资综合补贴573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85万元)。
  2008年,查处医药购销违纪案件50起,涉及金额3.4万元;查处医疗服务违规金额10.1万元。开展9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9户,停产整顿56户次,下发整改指令书200多份。清理乡镇拖欠税款240.9万元,收回54.9万元。
  2009年,督促落实“一费制”和“两免一补”等政策,责令清退违规收费2.76万元。检查医疗机构17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15家;查处非法行医11家,没收医疗器械67件、药品23箱;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1513条,发出整改指令书300余份,作出行政处罚16次;取缔违法建设小高炉企业1户;查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3起142.5公斤,取缔无证经营商户2家,停业整顿1家。
  2010年,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起,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1家经营者限期整改,没收不合格农药12公斤、过期瓜菜种子18袋;查处2起乱收费、乱罚款典型案件;开展打击“黑车”专项行动,查扣23辆出租“黑车”并进行经济处罚。
  2011年,下发《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共梳理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1069部(法律111部、行政法规270部、地方性法规94部、国务院部门规章518部、省政府规章76部),涉及带有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3311条、行政许可条款164条;确定带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职权3152项(行政处罚权2708项、行政征收权30项、行政强制权51项、行政许可权164项、其他权199项)。
  2012年,审查全县58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强制主体资格,清理出具有行政强制实施主体41个,其中行政机关37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个。清理出行政强制事项161项,其中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21项、行政强制执行事项40项。
  2013年,对全县8个乡镇、26个执法和行政管理部门、27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23个党委和群团工作部门、21个公共服务行业的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进行测评。分别对五大类被评单位排在后三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按标准调整腾退超标准配置、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全县共清理出19个单位超标准办公用房面积1964.78平方米,清理腾退办公用房面积2689.26平方米。1989—201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55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2人,其中科级干部118人,挽回经济损失408.21万元。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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