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生优惠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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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497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计生优惠政策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74
摘要: 本节记述山丹县计生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了奖励扶助、其他政策。
关键词: 山丹县 计划生育 优惠政策

内容

奖励扶助 1990年以来,为二女结扎户落实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免除当年义务工和部分水利工程、子女学杂费,优先供应化肥、实行养老保险。2007年,为236名奖励扶助对象每人每年发放奖励金600元,为38名特别扶助对象每人发放奖励金1000元。200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共为256名奖励扶助对象发放奖扶金18.43万元,为9人发放特别扶助金3.95万元。2010年,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283人,特别扶助对象45人。2011年、2012年,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660人,奖励金55.8万元,发放特别扶助对象救助金16.4万元。201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从国家规定的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1080元,全县奖励扶助对象367人。
  其他政策 1993年,全县树立“少生快富”典型户600多户。1996年总结少生快富典型户3814户。1997—2001年全县帮扶计生贫困户146户。2001年,按照每户600元的标准,投入29.41万元,为524户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为104户二女户家庭的孩子在升高中或中专时加分,为142户二女户减免义务工。2002年,为181户新增二女户投保,全县二女户养老保险投保率65.83%。2003年,将养老保险改为养老金储蓄,全县办理养老金储蓄274户,投保率81.66%。2004年,对计划生育养老储蓄金按照新增部分市、县、乡2:4:4比例承担,全县二女结扎户投保率94.38%。2005—2008年计划生育投入全部纳入财政,优惠政策的落实都以直通车形式发放。2007年,落实二女户结扎户养老储蓄金和独生子女保健费,为新增二女结扎户落实每户1000元的养老储蓄,2857户独生子女领证家庭领独生子女保健费120元/户,全县取消农村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的起付线。三年内农村“两户”家庭子女享受升学加分1385人。2009年,山丹县被列入甘肃省二女户结扎户3000元奖励县,对当年结扎的农村两女户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落实二女户结扎户奖励23户。落实新增二女结扎户每户1000元养老储蓄金130户。发放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1825户21.9万元。慰问计生“两户”家庭197户。初中升高中“两户”子女加分414人,高中升大学加分240人。2010年,为27户当年结扎二女家庭落实奖励金8.1万元,为38户二女家庭落实养老储蓄3.8万元,为1757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费18.6万元。2011年兑现农村二女节育户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33户,发放奖励金9.9万元。落实“两户”子女升学加分843人,办理30元意外伤害险4562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6.4万元,为165户代交新农合医疗参合金。2012年,兑现农村二女节育户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82户,发放奖励金41万元。落实“两户”子女升学加分810人,办理30元意外伤害险5484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2.12万元;为12438名农村“两户”夫妻每人代交30元基础养老金,共37.31万元。2013年,将全县农村新增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金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将农村二女结扎户节育一方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资助参合范围,县民政部门共代缴参合金24.73万元。政府代缴对象同时享受取消起付线直接报销医药费政策,大病救助比例提高10%。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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