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计划生育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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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49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计划生育管理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73-74
摘要: 本节记述山丹县计划生育管理,其中包括依法行政、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工作、群众自治化。
关键词: 山丹县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管理

内容

依法行政 1991年7月,县政府出台《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细则》。2000年,全县出生人口二孩性别比多年失调,山丹县被省政府通报批评,列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县之一。2010年对全县203家医疗单位、个体医疗诊所、避孕药具销售点等专项检查。农村二孩指标的审批次数由原来的每年1次增加到4次。2011年,陈户乡被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1987年7月,11个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1991年6月,县上统一招考20名工作人员充实乡镇计生办。县计生委人员编制由6人增加到9人,县计生服务站由4人增加到8人。乡镇计划生育统计台账设八册一卡一表、一室一柜,村级设五册三表一包,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制度》《统计报表制度》《二胎审批制度》规范。1994年,建立村管理员例会制度。1996年,配齐乡镇计生专干。1997年9月,乡镇计生工作站站长享受副科级待遇。1998年,山丹县计划生育工作经省上验收基本实现“三为主”(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避孕节育为主)。1999年,建起一户一张的人口登记册。2000年,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116570份。2002年,乡镇均建起独立的计划生育大院。2004年,通过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验收并被命名。2007年6月,制定《关于规范乡村卡册的通知》,重新制作村级重点管理对象牌、四项制度及村务公开牌、优先优惠政策一览表等表牌。2008年,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月例会制度,实行乡镇计生站长月例会制度。建立乡村组干部包村包对象、岗位目标奖惩制度,将村计生管理员、小组长报酬分三个等次,考核后发放。2010年,制定《山丹县乡村计生干部层级管理办法》,实行联片包乡、个案逆向责任追究制度。2011年投入110万元,建成县级人口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县人口个案信息的“大集中”“网格化”;同年通过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验收并被命名。
  流动人口管理 2003年,流动人口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2004年,按照“一证管多证”规定,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办理相关证件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05年,取消每本5元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2006年,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合同726份。2007年4月、9月,由县人口委牵头,公安、工商配合,抽调120多人分组对城区流入人口上门登记。6月,赴酒泉肃州区、敦煌市、嘉峪关市、金昌市金川区、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等6个市区清理清查山丹县外出育龄人口,换发证767人。2008年,流出人口在流入地落实节育措施、接受环孕情服务并寄回相关证明的,按国家规定报销手术费,并给予20—200元经济奖励。2009年,从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中选拔6人担任流动人口信息员,建立以房管人和房主管房客制度。2010年,与流出人口较集中的52个县市签订双向管理协议书;清泉镇长城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流动人口示范化社区”。2012年,开展以“掌握百分之百信息、提供百分之百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双百”推进工程。2013年,对流出人口建档上网,确定专人监控国家流动人口平台信息,核查并提交其婚育状况。
  信息化工作 2006年,建起山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众网站。各乡镇配备计算机并接入互联网,西北流动人口协作平台使用率为100%。2010年,县乡投入110万元,购置摄像头、投影仪等设备,开通市县乡远程视频会议,实现资源共享。建立电子病历和档案、门诊登记,实行微机化管理。与公安户籍、民政新婚、卫生出生、学校学籍等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准确率及完整率均达90%以上。2011年投入110万元,建成县级人口基础数据库,覆盖山丹籍和全部外来流动人口。2012年绘制人口信息网格地图,将总人口全部录入全员人口数据库,与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个案信息相连接,实现楼院户况显示微机化。启动“人口e通”建设,为全县乡村计生干部配备3G手机,实现人口计生个案信息及汇总信息适时更新和查询。2013年手机终端“人口e通”工程实现县、乡、村全覆盖;3月开展人口信息“消重补漏”专项行动,全县清理出漏统漏报及重报家庭户274户、已婚育龄妇女169人、人员姓名错报830人、身份证号错误2213人。
  群众自治化 1991年2月,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有会员52人、理事43人。乡镇均建起计生协会,有会员258人。2010年9月召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2010年,芦堡村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被命名为“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2011年,投入保险金16.4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5484户。2012年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47461份,签订率占全县总户数的94.5%。2013年,90%的村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建设诚信计生宣传长廊和协会“会员之家”106处。同年11月,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第七届四次全国理事会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经验交流会上,范营村、位奇镇十里堡村、城东村、花寨村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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