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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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48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住宅
分类号: TU241
页数: 5
页码: 63-67
摘要: 本章记述山丹县住宅,其中包括了堡寨、庄子、土坯房、砖瓦房。
关键词: 山丹县 住宅 居民生活

内容

据清道光《山丹县志》记载,山丹“居民住房,架木为楹,藉以屋兰(即房笆),覆以污墁”。清末民初,有土筑高墙的大庄子(小坞堡),庄门、墩台均设,墙上还建裙墙垛口,以作防卫之用。庄内建筑,多以四梁八柱或二梁四柱为框架的土木结构房屋,组成三合院或“土梁土柱”的简易房屋。有些穷苦人家只能在场园、林地搭建简易茅屋;有的住无定居,在地主的饲养院和其他场所栖身。大黄山住山户和沿山农户挖窑洞栖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中砖瓦房逐步取代土坯房,两层庭院式楼房亦不少见。
  第一节 堡寨 庄子
  堡寨 山丹为河西襟喉,西疆门户,南北直通青海、内蒙古。昔屡遭侵伐,于是沿村襄筑堡寨,戒备甚严。大马营、霍城、硖口筑堡而又设兵固守,以示防御,壮雄镇而拒番虏。明清住宅以防御安全为主,开发并举。
  明自洪武以来,移民实边,山丹人口增加,但常受外族侵扰,就着力于堡寨以自固。山丹县堡寨甚多,遍布全县,每村一堡寨,个别村有两个堡寨。李桥乡上寨村就有一个旧寨、一个新寨,两寨紧连。
  堡寨有官建和民建两种形制。官建的如老幼(军)寨、魏机(位奇)寨、上土军沟(上寨)寨、祁家寨、大桥寨等,均为弘治十四年(1501年)都御史刘璋、总兵官彭清修筑;范家营堡颓废,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巡抚都御史杨博檄官更筑;硖口堡、丰城堡、花寨堡、卢家堡、新河堡、新开坝堡、暖泉堡等是万历元年(1573年)都御史廖逄节加固增高。上寨村民称旧寨为官寨,堡墙为官墙。民建的如西山堡、吴宁寨、刘英寨等。民间口传,西山堡是嘉靖时期,有四族同姓不同宗的王氏先祖为保卫家乡,筚路蓝缕,共同修筑而成;吴宁寨是成化年间由吴宁带领村民披荆斩棘,齐心协力,共同建筑的。吴氏家谱记载:“宁祖驻足于丹侯家山,英敏异人,受卫保荐,令责筑修其堡,亦因其名以志其地,曰吴宁寨。”这是其寨的来历,是唯一有据可依的寨名。那时人口稀少,一个堡寨住十户八户人家,如下寨,初时有赵、苟、萧、陈几族,算上兄弟分家度日,逐步增加。
  有的堡寨不仅坚固,且有兵防保障。霍(黑)城康熙元年,设游击1员、千总1员、马步兵381人;大马营康熙三十三年改守备为游击,马步兵500人;硖口堡顺治设千总,马步兵195人。这三座城堡军民同住同垦,防守山丹南、东大门。
  庄子 明末清初,经济发展,人口增加,堡寨已不适应发展需求。有钱人家多以宗族为单位向堡外发展,向周围扩展,打庄子,置田业,开荒拓土,延伸到山区牧地。各村出现了小于堡寨的大庄子、独户独家的大庄院,较有代表性的是坐落在李桥乡东沟村王家庄的王开国老庄子。
  山丹遗留的明清时代的庄子多为“八六”(长八丈宽六丈)规格,规模相对较小,但是富户、官宦人家的庄子规模相对较大。庄门多东、南开,一般为墩台式,高大坚实,上筑门楼;门道深窄,仅可行人,不能进车;石券木门,门扇较小坚厚(或以铁裹之),有设二道门或三道门的,以求安全。为防兵、匪、盗,围墙四周或四角设碉(角)墩,墩凸出墙面,墩头有垛口枪眼。墙上备有卵石、滚木。有的庄角墩高大,墩通天井,设木梯或绳梯供人上下,天井下挖有水井,墩上建有“工”字形或四合院式房舍,可储备物资。墩下有地道通向庄外。在墙外约50米处的一面或四面筑较矮的围墙,以拦牛羊。庄门对面偏左或偏右置起脊大门。明代庄墙多为两层,民国时期庄墙高度已不受限制。
  窑洞 清末民国时期的窑洞,是山丹民间出现的民用住宅形式之一。窑洞不用昂贵的木材,只花些气力,既省了钱财,又有冬暖夏凉、避风防火的特点,适合居住,还是物资储藏的库房、牛羊牲畜的暖棚,也是穷人居住的乐园。
  马营、霍城、陈户、花寨沿山区的居民,有住窑洞的条件。选择土层厚的山坡,临水近,向阳处,凿山取土,几孔窑洞就可告竣。窑洞有单间和套间多种。单间窑是人口少的家户居住。炕在最里,两边依墙置灶台家具,五脏俱全。套间窑,正窑为主,开一跨或两跨的套间,是人口多的家户居住。窑洞门窗简陋,功能齐全,和房门一样尺寸的门框门扇遮风挡雨,木条小窗透光照明,天窗通外透气,烟道可排灶烟和炕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大部分居民结束了住窑洞的历史,但山区仍有人住在窑洞,此时的窑洞已成为贫穷落后的代名词,时山丹民间有“住窑洞、点油灯、驴推磨、靠步行”的说法。
  第二节 土坯房 砖瓦房
  土坯房 山丹传统民间住宅多为用泥土修筑的土坯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有所改善,住房情况随之发生变化,大部分居民都能住上土坯房,少数条件较好的农户盖房时还会在墙角、屋顶使用红砖。土坯房墙体一般采用泥土夯筑(又称夯墙,20世纪五六十年代广泛流传于山丹农村。夯土筑墙,就是用夯杵等将黄土用力夯打密实变硬建造起来的屋墙或院墙。夯土修筑的墙体因受选取的材料、财力、人力等因素影响质量差距很大,包产到户后逐渐消失),或在模子倒的土块上覆上一层泥土,作为墙皮。屋顶一般由木头、农作物秸秆和泥土构成。房顶用掺了麦草的泥浆抹实加固,为防止漏雨,每隔几年便会重新抹一次泥浆。
  砖瓦房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收入的增加,不少农户新建土坯房。1998年,大规模住房改造工程启动,到2004年,全县建成小康住宅13448户,其中砖木结构11857户、砖混结构1591户,分别占全县总户数的33.9%、4.54%。到2012年,全县建成小康住宅27824户(砖木结构16285户、砖混9787户、住宅楼1807户),占总农户比重的71.5%。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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