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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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437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内容

一、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本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全面系统地记载时限内山丹县自然和经济社会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首轮《山丹县志》的续志,上限1989年,下限2013年。
  三、本志为小编体,按照编、章、节、目结构,横排门类,纵述史实,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章下设节,节下设目、子目。为保持记事完整性,一些内容适当上溯、下延。附录后设勘误表,弥补前志之疏失。
  四、各编首均设小序,或贯通门类、彰明因果,或述议结合、点明要旨,起概览导览、提纲挈领、统合古今、贯通前后之用,使读者浏览序文即知编章大意。
  五、以志为主体,兼有述、记、传、图、表、录等形式,单列或穿插于志文之中;一些章、节正文后设“选载”,弥补资料之不足,增强志书的史料性、著述性。文内各编前均设有插页
  (二级目录),并饰以山丹特色特点的剪纸、烙画、麦秆画等。全志共设37编168章511节,计186万字,另有表格329张、图照526幅。
  六、按照“生不立传”原则,所录人物均为离世人物,并按相应标准分类编辑。所有人物均按生年排序,生年相同的按卒年排序,生卒年不详的以所录事迹排序。人物籍贯,本籍人员记载到所在乡镇、村,客籍人员为所在省、县(市)。
  七、山丹县简况、志前目录均为汉英文对照,各编插页加标英文名称。
  八、为使志书前后贯通,使读者对山丹历史有整体了解,将前志中的“大事记”简略为“山丹县历史大事要略”录入;设“限外辑要”,录入2014—2019年的“大事记”;录入“山丹史略”,作为“大事记”内容的必要拓展。
  九、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使用规范化汉字,个别人名、地名和专业名称等特殊用字除外。
  十、使用通用、规范的简称,如县四大班子(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革开放后(1978年12月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二十五年来或二十五年间(1989—2013年)等。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使用历史纪年并括注公元纪年,文字中首次出现括注公元纪年,其余从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世纪和年代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980年”“20世纪80年代”等。
  十二、数字、标点符号和计量单位均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指组字〔2008〕3号)规定执行。数字中称“以上”“以下”的包括本数;相邻两个书名号、引号之间不用标点符号分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关照读者使用习惯,耕地面积计量单位用“亩”,长度计量单位用“公里”,其他面积计量单位用平方米、平方公里,重量单位用克、公斤、吨,容积单位用毫升、升、立方米,压力单位用帕斯卡、帕、千帕、兆帕等。
  十三、文内数字以县统计局发布为准,专业性数字采用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资料来源和统计口径不同的重要数字均注明出处。
  十四、所有涉及人物资料,性别只标明女性,民族只标明少数民族。
  十五、文内图照采用彩色印制。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1989—2013)

《山丹县志(1989—2013)》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共37编,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建置,人口与居民,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团体,民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村工作,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劳务经济等。反映的是1989-2013年25年间山丹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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