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丹县志》编纂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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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429
颗粒名称: 五、《山丹县志》编纂始末
分类号: D630
页数: 4
页码: 831-8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志》编纂始,山丹县正式创修县志始于清朝后期。两次修志,撰成《山丹县志》两部。一部成书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一部脱稿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光绪本现存七册十三卷,其余三册六卷已散失。这两部县志,记载了山丹的山川地理、历史沿革、政治军事、水利、物产、人物以及自然灾害等资料,对后人研究山丹地方史以及编纂新县志均有裨益。
关键词: 编纂工作 县志 山丹县

内容

山丹县正式创修县志始于清朝后期。两次修志,撰成《山丹县志》两部。一部成书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一部脱稿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光绪本现存七册十三卷,其余三册六卷已散失。这两部县志,记载了山丹的山川地理、历史沿革、政治军事、水利、物产、人物以及自然灾害等资料,对后人研究山丹地方史以及编纂新县志均有裨益。
  编写社会主义新方志,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1985)33号、省政府(1985)220号文件精神,1988年4月,县委、县政府决定编写《山丹县志》。至1992年夏,完成志稿。本志共撰写22编,81章,285节,74万字。在撰写和审稿过程中,坚决贯彻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修志原则,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编写志书的体例、结构、篇目和内容,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严肃认真积极地完成了《山丹县志》的编纂工作。
  1988年4月28日,县委、县政府成立山丹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由部门负责人14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主持日常编纂工作。后因主任、部分委员工作调动,县委于1991年4月22日调整编委会成员,由褚毓民任主任。4年间,县志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8人左右,最多时为17人。
  整个编写过程可分为5个阶段,即组织准备、搜集资料、撰写初稿、总纂复审、评稿终审批准出版。
  第一阶段: 1988年4月至8月为组织准备阶段。
  一、宣传发动、组织人员、出访学习、明确任务,开始形成各方配合,众手成志的局面。
  二、办学习班,培训骨干。集中修志涉及到的30多个单位和县志办的人员共50人,举办学习班,进行培训。
  三、制定规划,编拟篇目,制定出1988年至1991年完成县志编纂工作的规划,报县政府批准执行,先后4次修订篇目,使其符合社会主义时代新县志的体例要求。
  第二阶段: 1988年9月至1989年2月为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资料阶段。
  本志书所用的全部资料:一是查阅档案,摘录文字资料;二是调查访问,索取口碑资料;三是证集家谱、地契、碑文和实物资料;四是翻阅历史著述、地方志。按照先内后外,先“活”后“死”,由重点而一般地进行收集。工作人员到县档案馆、培黎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查阅、抄录资料。到县内的有关乡、镇走访知情人,召开座谈会;还到山丹煤矿、一四五队、地质六队、军马总场、二场、气象站等调查收集资料。并多次派人去兰州、玉门等地寻找资料。翻阅了《山丹县志》、《甘州府志》、《甘镇志》、《资治通鉴》、《二十五史》中的有关纪、传、表、志和其他学术著作以及各业务部门编写的专志等,共收集各种资料150多万字。
  第三阶段: 1989年3月至1990年5月为撰定初稿阶段。采取责任到人,分篇包干,文责自负,一包到底的方法。
  初步拟定篇目22编,由县志办的14名同志和部门的5名同志承担撰写。郭兴圣撰写概述和大事记,改写教育科技和语音。马良德撰写凡例、自然地理和《山丹县志》编纂始末。常正撰写政权、民族宗教、人口、民俗、城乡建设。陈全仁撰写建置、人物、整理艺文及附录。宁立国撰写工业交通邮电和党派群团。马景宝改写党派群团。赵森林撰写农业。马钦撰写林业。燕誉撰写畜牧。曹柏清撰写水利。刘兴本撰写商业,改写粮食。任秉钧撰写供销合作。贺德金撰写财政税务金融。郭新民撰写军事。王志坚撰写文化。杨文彬撰写教育。钱禹鼎、陈天琳撰写卫生。徐绣章撰写政法。王俨撰写国民经济计划。何茂活撰写方言。郑秀、贺光星、徐元理、高建国撰写山丹军马场编。省地驻县单位由马景宝、马良德、常正、陈全仁分别撰稿。
  在编纂过程中。把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作为千秋大业对待,修志工作人员经常性地集中学或分散学,学中干,干中学,坚持以理论知识指导修志实践。撰写时,既有严格统一的要求,又提倡独到见解和创新精神;既强调速度,更强调质量;既分工,又协作,形成严肃、紧张、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志稿反复核实、补充、修改,加快了进度,提高了质量,完成98万字的初稿,为总纂打下基础。
  第四阶段: 1990年6月至1991年10月为审查和总纂阶段。
  一、审查和修订
  自审: 自审是结合编写进行的,边编写边审查,编写好一编审查一编。打印80份,送县领导、编委及有关部门审查,充分征求意见,再次修改。
  部门审: 各有关单位领导,组织熟悉业务,了解史实的同志,评议本部门的分志,提出意见和建议,送交县志办进行修改。
  特约审: 请退休干部曹柏清、杨仲民和县志办的同志,共同认真细致的审了一次。
  县委、县政府复审: 县委、县政府成立11人的复审领导小组,由韩登文任组长,谢永生、王琥、王延文任副组长,于1990年6月至1991年9月逐编逐章完成了复审工作。
  二、总纂
  在复审的基础上,由主编依照修志宗旨、原则、体例和文风等规范,围绕志书“资治”、“教化”、“存史”的三大社会功能,对志稿的篇目、体例、内容、、结构全面审查,逐编、逐章、逐节、逐段,乃至字句标点,书写款式进行审改,清样定稿。志稿由原98万字,压缩为74万字。
  第五阶段: 于1991年11月至1992年8月为评稿、定稿阶段。
  《山丹县志》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通过后,于1991年11月呈送张掖行署审阅,同时报甘肃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征求意见。1992年1月,中共张掖地委、张掖地区行署在山丹县召开了《山丹县志》送审稿评议会,参加会议的有:田真(甘肃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副主编)、薛方煜(甘肃省地方史志编委会县志指导处副处长、副编审)、王宗元(西北师大敦煌研究所长、副教授)、杨进智(中共张掖地委副书记)、徐国友(地委秘书长)、刘增胜、张志纯(张掖地区档案局局长、副局长)、焦多福(张掖地区畜牧中心副主任)、叶桐村(张掖市志办副主任)、马丰林(临泽县志办主任)、寇克瑞(《高台县志》主编)、贺玉梅(肃南县志办副主任)以及山丹县委、政府有关领导和办公室人员,计30人参加了会议,进行评议。与会者认真坦率、各抒己见,大家认为:“《山丹县志》送审稿,指导思想明确,观点正确,资料丰富翔实,体例结构合理,反映了山丹的特点,经过修改,将是一部较好的志书”。同时,也提出了不少的修改意见。会后,我们汇总各方意见,制订出修改方案,又进行了精心修改。嗣后,经中共张掖地委、张掖地区行署批准,送交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
  《山丹县志》编纂期间,得到了省、地、县领导和地区档案局、山丹军马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密切关注和热情支持,如人事部门及时抽调人员,财政局拨给资金、有关部门提供资料,这些都有力地鼓舞和增强了修志人员的工作信心和决心。对提供资料的王应弟、罗锦泰、潘永涛、陈守辉、郑宗泉、陈凤兰、吴英扬、沈万德、梁璇泰、毛青保、李 沛、张美荣、尤家福、杜志仁、雷光、陈希圣、吴自泽、周春林、高振邦、张铨、李万华、刘朝晖、周永春、周立发、马兴福、于家儒、彭安国、王 理、赵成义、张新成、王〓珍、陈秋莲、梁 豪、曹 龙等同志;对给予我们协助的单位和给予指导、帮助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知识不足,加之历史资料缺乏,失误和遗漏实难避免,望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山丹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1993年1月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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