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之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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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37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之建制
分类号: E236
页数: 4
页码: 740-743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之建制,包括了西北军区后勤部马场、国营山丹牧场、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丹军马场等。
关键词: 山丹县 地方志 军马场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场建制经历了5次大的变更。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山丹军马场与西北军区后勤部第一军马场。(1949年9月至1956年12月)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二兵团三军派王果三与王文森接收马场,先隶属西北军区军牧部,后归总后勤部领导。1950年1月,定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山丹军马场。派张允义任副场长,苏万华任副政委,主持场务。2月,派王承先任政委,全场人员属现役军人(共583人,其中干部65人,战士518人),实行供给制。自1954年8月1日起,马政局决定,改供给制为工资制,马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同年,改称西北军区后勤部第一军马场,任命田凤岐为场长,庞建业为政治委员。年底归属总后勤部管辖,主要为军队生产轻型乘用骑兵马。
  1950年初,场部下设牧务、农事、总务三科,基层有5个牧务站。1951年初,场部增设秘书室、组教科、供给科,基层设5个分场和1个制造厂。1954年底,场部增设场长办公室、技术室和会计室,下属单位为一、二、三牧马分场、农事分场、副业队和种马队。
  1952年2月,西北军政委员会派乔傋果、陈玉山率甘肃省人民政府代表刘璘、青海省人民政府代表张逢旭、武威专署代表刘楚樵、丁知中及山丹、民乐、永昌、门源等县代表到山丹军牧场会同场领导组成15人工作团,解决场界问题。经过民主讨论,充分协商,于1952年9月6日签署了《山丹军牧场与门源、永昌、民乐、山丹等县牧民放牧协议》,经政务院批准,从军牧场划出皇城滩、马营沟及黑土洼150多万亩归地方。
  二、国营山丹牧场(1957年1月至1961年5月)
  1957年3月,山丹马场由总后勤部移交农垦部管理,改名国营山丹牧场,为农牧企业。任命田凤岐为场长,庞建业为党委书记。总场场部机关设党委办公室(下属组织科、保卫科、宣传科)、场长办公室、经营办公室、工业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和基建、计财、粮食、供销、福利5科与工会,下辖10个分场及机械修配厂和农垦大学。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丹军马场(1961年6月至1966年8月)
  1961年6月,国务院批示山丹军马场重新收归军队,由总后勤部管辖,为中央直属企业。8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山丹军马场,任命张俊臣为场长,庞建业为政治委员。场部设政治部(下属组织、宣传、保卫、群工4科)、行政办公室及计财、劳动工资、军马兽医、农机、供销、粮食、基建诸科和工会,场直单位有综合加工厂、修配厂、职工医院,总场下辖7个分场。
  1962年2月28日,总后勤部为山丹军马场制定了“以农业为基础,军马为主体,农牧结合,综合经营”的办场方针。
  1963年,中央军委批准山丹军马场“以骡马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办场方针。
  四、总后勤部青藏办事处军马局与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军马局(1966年9月至1975年12月)
  1965年8月,总后党委为加强对直属军马场的领导管理,在白城子、大同、青藏办事处各组建一个军马管理局,负责管理所属马场,建制归办事处,业务受总后军马部领导。合并西北军马管理局和山丹马场领导机构,在山丹设总后勤部青藏办事处军马局。1966年10月1日正式办公。局机关设政治部、行政办公室及计划财务、物资供应、生产基建、管理4处和科研所,并将山丹军马场下属各分场划为3个团级场,一、四分场合并为军马一场,二、六分场合并为军马二场(五分场前已并入六分场),三、七分场合并为军马三场。各场机关编制干部39名。1968年元月,筹建军马四场。是时,山丹4个马场和贵南马场、伊吾马场、贺兰山马场都直属军马局管理。局直属单位有综合加工厂、职工医院、修配厂和工程队。
  1968年8月,总后党委决定原青藏办事处和西安办事处合并,军马局移交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管理,称为总后勤部西安办事处军马局。局机关编制为政治部、行政办公室、生产基建处、计财物资处与科研所。
  1970年,军马局机关干部60余人转为现役军人。
  197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山丹场区沿祁连山北坡的11条沟(白石崖沟除外)为门源、祁连县和军马场三家的共牧区。
  五、兰州军区军马总场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后勤部马场管理局(1976年1月——)
  1975年10月,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决定撤销总后西安办事处军马局,组建兰州军区军马总场。1976年6月正式移交,任命张连城为场长,张守法为政治委员。原西安办事处军马局所属的伊吾军马场移交新疆军区,贵南军马场移交青海省,贺兰山军马场移交宁夏回族自治区,延安军马场和汉中略阳化肥厂移交陕西省。
  1980年6月20日,肃南县皇城区牧民与军马场发生边界纠纷。10月,兰州军区副政委刘建功、甘肃省副省长张建纲、王秉祥等率联合工作组来场解决一场与肃南纠纷。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军区党委常委联席会议决定从军马场划拨18.5万亩归肃南县放牧。
  兰州军区军马总场具体管理工作由兰州军区后勤部负责,总场下辖山丹军马一、二、三、四场和机械厂5个团级单位和总场中学、医院、电厂、科研所4个营级单位。总场机关编制政治部、行政办公室及计划财务、农机、畜牧、基建、物资供销5处和人民武装部,机关定编87人。
  1986年3月,兰州军区党委调整军马总场及所属团编制单位的领导,任命郭必荣为总场场长,刘承先为政治委员。12月,军马总场改为兰州军区后勤部马场管理局。次年改组,任命刘承先为局长,孟相卿为政治委员。局机关有政治部、行政办公室及计财、农业、畜牧、工业、科教、劳资、供销7处。局下辖山丹军马一、二、三、四场和机械厂、局中学、科研所、职工医院等团级单位和电厂。
  总场、马场管理局驻大马营南王家庄。一场驻九碗泉,二场驻刘家老庄,三场驻甘泉子,四场驻头坝河,机械厂驻王家庄。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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