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革除陋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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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35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革除陋习
分类号: K892.2
页数: 2
页码: 658-6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甘肃省山丹县境内革除陋习情况。
关键词: 民俗 陋习 山丹县

内容

放足 妇女缠足,俗称裹脚,民国初年,缠足习惯犹盛。女孩子到9岁“笼脚”,用3尺布条将足缠住。十二三岁即裹紧布带,使趾骨萎缩、屈折,小趾垫至脚心,缩成粽子形。初缠时步履艰难,浓疮溃烂,痛苦不堪;一直到能穿木屐高跟小鞋,才称美好。民国23年(1934年),甘肃省县长会议决定强迫妇女放足,但山丹县行动不力。32年,县长薛兴唐明令放足,仍有稍加裹束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缠足风根除。
  剪辫 清时男留长辫。辛亥革命后,提倡剪辫。青壮年都剃为光头,小孩留“囟门撮”,老人还留短发辫,下垂脑后与发际等齐(也叫“短帽盖”)。1950年后,男的老人都剃光头,青壮年多留分头或平头,妇女老的留短发,青少年梳双辫。
  禁毒 山丹种鸦片,始于清代。乾隆间武威、民勤已有种植。咸丰时遍及河西,吸食者颇多。清陕甘总督左宗棠曾禁止种烟,派兵翻犁烟苗。光绪七年(1881年),甘肃各地设厘金局,门悬“奉旨烟厘”的黄旗子,开始征收烟税。到光绪二十二年,更明确规定罂粟税每亩川地征银一钱,山地征银六分。后来每亩水地增烟税至三钱,于是鸦片禁令废弛。山丹县的水浇地普遍种植罂粟,吸食鸦片上瘾者或瘦弱致废,或倾家荡产,受害而不能自拔。
  国民党政府明禁烟,实不管,境内良田多种烟苗,征收烟亩罚款,贩毒者更为猖獗。1950年人民政府下令禁烟,至1955年根绝。
  禁赌 据民国22年(1933年)山丹县社会调查记载:“本县赌风,时有所闻,每至新年之期,赌风最炽,结果有倾家破产者,东逃西走者,有流成盗贼者,有废弃职业者,其影响甚大。”除零星赌博外,较大者为一百师驻山丹部队伙同宁楷武等,在西街商号达泉涌设赌亭,抽税、抽头,赌风日盛。赌的形式有“摇宝”、“牛九”、“天九”、“钱牌”、“麻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过多次政治教育,赌博于50年代初禁绝。80年代,边远山区又有聚赌者。1987年发动群众检举,政法部门严惩,赌风有所收敛。
  禁绝纳妾 民国时期,或玩弄妇女,或纳妾生子,境内一夫多妻的现象,较为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实行一夫一妻制,再无纳妾者。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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