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称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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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35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称谓
分类号: K892.26
页数: 2
页码: 657-658
摘要: 本节记述了甘肃省山丹县境内称谓习俗情况。
关键词: 民俗 称谓习俗 山丹县

内容

称谓有社会称谓、血亲、姻亲之间的称谓。血亲、姻亲之间的称谓以父辈为中心,涉及上下三代九族。
  曾祖父、曾祖母,称太爷、太奶,自称重孙或重孙女。
  祖父、祖母,称爷爷、奶奶,自称孙子或孙女。
  父母,称爹、妈,部分地区在他人面前称父亲为“老子”,现在有称爸爸者。
  伯父母,称大大、大妈,叔父母称爸爸、婶婶,自称侄子或侄女。
  父亲的姐妹,未婚称姑姑或娘娘,已婚称姑母,其配偶称姑父,自称内侄、内侄女。
  外祖父称外爷,外祖母称外奶,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姐妹未婚称娘娘,已婚称姨妈,其配偶称姨爹,自称姨侄、姨侄女。
  舅父母称舅舅、舅母,自称外甥、外甥女。
  公婆随丈夫当面称爹、妈,他人面前也称公公、婆婆,或随孩子称爷爷、奶奶。
  岳父、岳母随妻子叫爹、妈,在他人面前称外父、外母,或随孩子称外爷、外奶。
  丈夫,过去人前称“掌柜子”,或在子女名字后加“爹”,如“××爹”,现在有的叫名讳。
  妻子,在人面前称“老婆”、“婆姨”,或“屋里人”,年长者在子女名后加“娘”字,如“××娘”,现在叫名讳。
  姐妹之间的丈夫(襟兄襟弟),俗称“挑担”,有了孩子互称姨爹。
  父再婚,子女称继母为妈。同母异父的弟兄在他人前称“隔山兄弟”。
  义子、义女称义父义母为干爹、干妈,义父的子女称义子义女的父母为姨爹、姨妈。
  社会称谓,乡里、邻居按个人家庭辈序称呼,如祖辈的称×爷、×奶,父辈的伯父称“大大”,叔父称“爸爸”。兄弟辈称××哥、××弟,称识字者为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成人泛称“同志”,近几年也有称“师傅”者。按职位称呼仍在沿袭。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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