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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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35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婚嫁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1
页码: 6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甘肃省山丹县境内婚嫁习俗情况。
关键词: 民俗 婚嫁习俗 山丹县

内容

旧婚姻均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婚。男子一般到十五六岁,就物色媳妇,论门第,序班辈,讲究门当户对。双方父母同意后,男方带彩礼去女方家“认门”,之后订婚。彩礼称家之有,富贵人家送绸缎衣料、布匹及现金等,贫寒之家只有布料、头绳、鞋面、手帕等。
  结婚前由男方选择吉日,给媒人送上礼物,请向女方通知结婚日子,并商洽结婚的有关事宜,称作“请媒”。女方答应后,男方再次备好衣服财物,送给女方,称“过礼”。结婚前一日,男家备好车马,请梳头娘、男宾和媒人陪同新郎到女家“催妆”。女家宴请亲友,所有宾客送钱送物“添箱”。父母、女眷给女儿点妆奁、包灯碗。翌晨,新娘上亲车,弟弟压轿,新郎骑马,道士吹唢呐,送亲客陪同前来。至男家,男女饮交杯茶,吃“宽心面”。由梳头娘开脸梳妆,换上“妆新”衣服,然后拜堂。亲戚宾客入席喝喜酒。随即开箱摆针线,陪送嫁妆全部摆出。新妇给翁婆、姊妹、妯娌赠送枕头鞋袜等,受礼者用红纸包钱回谢。夜幕降临拜天地,入洞房,开始“闹房”。翌晨由小叔“踩门”。3日后,下厨房,擀面、试刀。8天去娘家,当日返回,叫“回门”。蜜月期满,去母家休息一月。叫“站对月”。
  贫苦之家备不起彩礼,又无力操办,即在腊月三十日深夜,女方将姑娘领到厨房在锅上一摸,拜罢灶君,由男方领去梳髻成亲,称“摸锅戴头”。
  1949年后,改革旧习,婚礼简化。财礼大为减少,根据《婚姻法》登记,即可成婚。至80年代,结婚有“谈话”、“订婚”、“过礼”等礼仪,花费一般在四五千元,摆酒席,要汽车娶亲,互相攀比,一般家庭,多为此负债。也有不讲排场,举行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者。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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