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伊斯兰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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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3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伊斯兰教
分类号: B96
页数: 2
页码: 638--6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伊斯兰教的基本情况。清以前,山丹境内穆斯林徙居无定,无固定流传之教派。雍正末,陕西回民马来迟朝觐麦加回国,在河州和青海传播虎夫耶学理,创花寺门派。
关键词: 山丹县 宗教 伊斯兰教

内容

清以前,山丹境内穆斯林徙居无定,无固定流传之教派。雍正末,陕西回民马来迟朝觐麦加回国,在河州和青海传播虎夫耶学理,创花寺门派。山丹穆斯林大部来自河州、青海,故山丹伊斯兰教以花寺派为宗。境内清真寺最初建于乾隆年间,并有同期回民古冢。同治间左宗棠镇压回民起义,山丹清真寺被拆毁。民国初年,甘州镇守使马麟支持当地穆斯林重建。民国18年(1929年)因当地回民响应马仲英起事,清真寺部分房舍被甘凉卫戍司令部勒令拆毁。次年,马仲英进驻甘州,给银200元修复。22年,集资扩建,25年方楚清阿訇(安徽人)来山丹开学。方精通古汉语和阿拉伯语,研习伊斯兰教义,为山丹地区伊斯兰教的传播做出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马营阿訇(青海民和县人)开学,1952年,临夏马仁寿阿訇来山丹开学,“满拉”增到8人,小学生20余人。马阿訇为民主人士,任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56年马顺清阿訇(临夏人)继任。“文化大革命”中,阿訇与穆斯林群众受到冲击,清真寺活动停止,百余间房屋被拆毁。1981年3月,经中共张掖地区委员会批准,恢复伊斯兰教活动,开放清真寺,由张集武阿訇(河南人)开学。县人民政府拨款7000元,维修清真寺大殿,拨2万元对原拆损房产作一次性补偿。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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