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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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30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医药
分类号: R199.2
页数: 11
页码: 529-539
摘要: 本章记述了自古代至1988年甘肃省山丹县医药医药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医药 医药工作 山丹县

内容

汉代,在边防军营中设“金镞”医官,删丹县无医药机构。后因移民屯田,商旅往返,随着东西文化的交流,中原医疗技术、草药方剂、砭针治疗开始应用。唐时,县设惠民药局。西夏有“医人院”,研究使用中医中药。明朝完善州、卫惠民药局,增置医官。卫设正科一人,分管各级医药事业。但只为官佐僚属治病,民间仍是缺医少药,疾疫频侵。若时疫流行,只能求乞巫祝,束手待毙。另有走方郎中(或称“铃医”、“草泽医”)走村串乡,为民治病。清代州、县虽设医官,多不理民医。商界开设药堂,请医坐堂医疗。农村由私人开设家医,互不相关,自师其法,各施一方。广大贫苦人民还是处于病无可医,染疫待毙的境地,故有“求医如拜相”之说。民国时期,县内无专设卫生行政机构,由县民政科兼理,民间行医仍沿清习。32年(1943年),始设县卫生院。编制7人,省政府拨款3000元(法币),购置简易器械与一般药品,开展门诊。1952年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各区配备文教卫生助理员一人,管理全县卫生医疗事业。1958年12月将文教、卫生两科合并为文教卫生部,各人民公社也配备文卫干部。次年改为文教卫生局。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卫生组,同年11月改组设局。1971年11月,与教育局合并,1976年设卫生局,延续至今。1988年底卫生局在编人员14名,管理全县卫生医疗工作。下属中、西两医院,防疫、妇幼保健两站,1个中心医院,10个乡级卫生院,7个卫生所,121个医疗站,建立健全了三级医疗预防保建网。全县各级公职医务卫生人员481人,另有考核合格的农村医生65人,卫生员106人。
  第一节 医疗机构
  一、县级医疗机构
  县人民医院 1949年10月,由5名转业军医组建山丹县人民卫生院,设于县城南街火神庙内。1950年开设门诊部,分内、外科两个诊断室,附设病床5张。1952年又吸收4名民间中医师,开设中医门诊部。
  1954年2月地震后,原址房屋倒塌,由政府拨款在南街新建门诊部、住院部和生活用房共85间,设病床15张。1956年床位发展到40张,开展剖腹产及阑尾切除手术。门诊分内、外、儿、妇、中医诸科,设检验、药剂等室,并建立全院会计核算制度,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各科室工作制度。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医院经过整顿、提高医疗和管理素质,全院事业逐年发展。1980年门诊增设心电图室、生化室,病床90张,职工达103人。1982年由省、地、县投资32万元,建成1615平方米的门诊楼,又增设眼科、口腔科、胃镜室、超声心动图室。1985年省卫生厅拨款30万元,县拨款28万元。1986年世界银行贷款12万元,建3995平方米的住院部楼,设病床150张。1986年世界银行专项基建贷款32万元,建370平方米传染病房,设床位22张,1038平方米的综合楼一幢。1988年全院房屋总面积1.0567万平方米。设医技科室16个,临床科室6个,行政科室5个,病床165张,在编人员180人,卫生技术人员155人,其中副主任医师2人,主治(管)医药护技师30人,医药护技师36人。先后增加B超、脑电图、胃镜、床边监护仪等,开展各种新项目,医疗质量明显提高,腹部手术可全面开展,为山丹县唯一的综合性医院和医疗急救技术中心。
  为了振兴中医,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1981年11月成立山丹县中医院。省、县先后拨款共23万元,于县城南街原妇幼保健站旧址建成834.8平方米的两层双面综合楼。门诊部设内儿科、针灸、妇科、五官、骨伤、理疗、按摩、透视、化验等9个科室,住院部设病床30张。全院职工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人,有主治中医师6人,医药护师6人。1986年,经卫生部评为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
  县卫生防疫站 民国时期,县内无卫生防疫机构,防疫工作由张掖县卫生院兼办。由于机构兼设,人员不专,再加地域辽阔,对民间疫情,不能兼顾。1955年,县人民卫生院设医疗防疫股,配备专职医生2人,开展卫生防疫工作。1957年6月正式成立县卫生防疫站,与妇幼保健站同址办公,配备医生4人,防疫员2人,文书1人。1959年与县医院合并,1961年复建。1968年又一次与县医院合并,1971年再次复建。在东门外新建办公室、化验室和职工宿舍共38间902平方米,编制人员12人,设卫生、防疫、地方病防治3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1987年于西街建成防保综合楼,专业人员29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充实计划免疫冷链设备和化验室设备,开展急性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与计划免疫、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的调查与防治,环境、食品、学校、工业劳动卫生监督监测等项业务,还开展细菌培养和水质检验工作与实验技术。
  1988年底,全站有职工3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人,有主治(管)医师4人,医师7人,医士8人,防疫员4人。
  县妇幼保健站 过去旧法助产,接生用沙、土渗血,火铲铡切脐带,土布包裹婴儿。新生儿因破伤风和产妇由于产后大出血、产褥热、难产而致死者屡见不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非常关心妇女和儿童的健康。1952年配备了专职妇幼卫生人员和助产士,有计划的培训妇幼保健员和新法接生员。建立接生站,推广新法接生;实行妇女“四期”劳动保护,普查普治妇女病。1955年县人民卫生院设医疗保健股,管理全县妇幼保健工作。1957年6月,成立县妇幼保健站,上级拨款3.57万元,自筹资金1万元,于南街建房18间,设有妇产科门诊。1958年与县医院合并,1961年复建。1965年上级拨款8000元,扩建房舍8间,添病床8张,增设产房、药房、诊断、手术等科室。1968年又并于县医院,1974年重新恢复,1987年迁入防保综合楼。1988年有职工18人。其中医务人员10人。有主治(管)医师2人,医师4人,医士2人,设病床12张,为完成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二、乡(镇)卫生院
  1951年9月建花寨区卫生所,1952年10月建东乐区卫生所,1954年2月建新河区卫生所,1955年建霍城、位奇卫生所。1956年3月建陈户卫生所,1958年8月建马营卫生所。
  1958年12月,民乐与山丹县合并,全县建置7个人民公社,公社所在地均设卫生院,计有城北、位奇、花寨、南古、丰乐、洪水和三堡公社卫生院。并在东乐、芦堡、柳荫、陈户、李桥、新河、霍城、老军、马营、永固、六坝、顺化、羊坊设卫生所13处。在翟寨子水库、寺沟水库各设卫生所1处。
  1962年,山丹、民乐分县,山丹县改设花寨、位奇、东乐3个地区卫生院和霍城、陈户、城关、马营、老军、红寺湖、祁连、李桥、夹河、双湖、双寨、芦堡、新河、城北、静安、西屯等16个村卫生所。
  1965年人民公社体制调整,保留原花寨、位奇、东乐3个地区卫生院和霍城、陈户、城关、马营、老军、红寺湖卫生所,新成立周家河湾卫生所。将祁连、李桥、夹河、双湖、双寨、芦堡、新河、城北、静安、西屯卫生所改为保健站,仍是国家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当地的医疗工作。1966年6月,县政府决定,李桥公社周家河湾卫生所扩建为李桥地区医院(副科级),负责沿山地区的医疗工作。1970年,全县地区医院和卫生院(所)共有医务人员144人,其中中医师19人,西医师28人,西医士38人,护士25人,助产士9人,其他34人。4个卫生院设有手术室,能开展阑尾、疝气等手术。1975年,李桥地区医院改为中心医院。有心电图、B超、200毫安X透视机及整套化验设备。有人员26人,病床21张。
  1988年,全县有李桥、陈户、东乐3个中心卫生院。马营、花寨、位奇、霍城、老军、清泉、红寺湖7个乡卫生院和城关镇卫生所。以上院所共设病床101张,工作人员140人。其中,主治中医师7人,中医师6人,中医士6人,中医人员12人;主治西医师6人,西医师23人,护理师4人,西医士21人,护士15人,检验士3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9人,行政人员6人,工勤人员12人。
  三、村级医疗机构
  1955年,全县建立村保健站(室)10个,配备保健箱及接生包169个,组织联合诊所3个。1958年,除保健站(室)外,还在条件好的高级社建立了农村医院12所,农村产院37所。
  同年7月在县医院开办卫校,次年7月扩建为山丹县卫校,先后培训为期3个月至1年的“三员合一”(防疫员、助产员、保健员)的初级卫生人员86名,护士19名,医疗单位在职人员医士班38名。3年制医士班、护士班各1期,为农村培训了一批医疗骨干。
  1970年至1971年学习推广上海川沙县经验,兴办合作医疗,大队组织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医疗站配备“赤脚医生”(经过培训不脱产农村医生)2—3人,其中女性1名。1971年全县有生产大队99个,先后办起合作医疗站33个,但比较巩固的只有18所,其余的只医疗不合作。
  1972年经过整顿,全县有合作医疗站99个,共有赤脚医生202名,有60%的赤脚医生能用中西医药两法治病。
  1975年到1978年,全县104个生产大队,共建起合作医疗站104个。共配备赤脚医生282名,在535个生产队中,配备卫生员254人,内有女性109人,接生员163人。
  合作医疗站按不同情况筹集合作医疗基金,一部分由社员按人口每年交1—2元(或采集中草药折价),一部分由大队公益金提留。医疗站自采、自制、自种中草药,解决一部分资金问题。国家每年给以经费和器械补助。1975年—1980年共拨发24.749万元补助费,配发“红医包”104套。根据合作医疗基金多少,确定享受医疗照顾的办法,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免费比例,条件好的免费率达70—100%,差的30—50%。
  1975至1978年,104个生产大队中全部免费医疗的24个大队,免费50%以上的52个,免费50%以下的28个。方便了社员就医。
  赤脚医生大部分经过县、社各级卫生部门短期多次培训。1974年以来,培训赤脚医生344人次,一般都能掌握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担负农村的卫生防疫、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项工作。1983年和1987年县卫生局对全县赤脚医生进行考试和考核,取得乡村医生证的有88人,卫生员证的66人。
  合作医疗是农民依靠集体组织起来的互助互利的医疗体制,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的基础。1980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整,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行,一部分合作医疗站由赤脚医生个人承包经营。1988年,全县110个行政村中有89个村设128个医疗点,其中集体办的29个,乡卫生院设点的7个,联营的20个,个体办的72个。共有乡村医生65人,卫生员106人。
  四、厂矿(场)医疗卫生机构
  民国时期,山丹县小煤窑和手工业作坊,均无安全卫生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个厂矿逐步建立和扩大医疗预防机构。1956年,山丹矿务局成立医务所。1958年,扩大为100张病床的职工医院,设7个工地保健站,医务人员30余名,担负着2万余名职工的医疗工作。1961年矿务局机构调整,职工医院改为山丹煤矿医务所。1988年设病床45张,工作人员38名,其中有中医其师1人,中医士1人,西医师5人,护士3人,西药师1人,检验师1人,他技师2人,西医士4人。
  1958年,全县大办地方工业,先后成立了王家湾煤矿、西窑煤矿、草沟煤矿、耐火材料厂和钢铁厂5个卫生所。1962年因工业机构调整,县属厂矿中只有耐火厂、农具厂、石湾子煤矿、羊虎沟煤矿4个卫生所。
  1972年全县省地厂矿中有山丹煤矿、焦化厂、铁厂、水泥厂、东水泉煤矿、145地质队、农十二团等7个单位设卫生所。1976年东水泉煤矿扩建为职工医院,设病床30张,工作人员25人,主要医疗器械有X光机2台、显微镜1台。1988年,山丹化工厂、山丹油库设卫生所。以上卫生所共设病床73张,工作人员80人,其中,中医师2人,西医师14人,护士4人,药师1人,检验师1人,其他技师2人。县属厂矿中有石湾子煤矿、羊虎沟煤矿、耐火材料厂、良种场、农修厂、磷肥厂6个单位设卫生所。1988年,县属单位只有羊虎沟煤矿、陶瓷厂、农修厂设卫生所,有工作人员3人。
  第二节 医疗
  中医 县境内中医流传已久。明代县城内就有开店售药,坐堂行医之风,乡间也有售药行医者。清时,发塔寺主持释炳霞(本籍人),除皈法事佛外,兼施医药,为邑人崇敬。药店有“广泰堂”、“同济堂”等。霍城何俊章于清咸丰三年(1853年)开办家庭医药铺,个人行医,医术精湛,深得群众尊崇,晚年著有《家传四要》(现存抄本)。其子何银汉,继承父业,常给当时军马场的官兵治病,曾被授予“五品军医”。孙元玺、曾孙多策,继承家传秘诀,颇有进益。1985年,县卫生局组织专人整理何多策治疗疑难症的方剂和加减配伍,收验方36条,名《医方经验》,油印成册。民国时期,出名的有常立纲、彭玉麟、席汝桥、张世华、侯兴成、彭集仁、杨增福、黄进宝、何元玺、何传敏、甘传道、蔡怀玉、杨守珍、石经义、张登高、高元国、郭修士、王作元、王尚道、陈子谋、郭文元、李生厚、姜维勋等人,分布在全县各村为人民医疗疾病。1952年,几位优秀者被吸收为公职医生,其他的组织联合诊所。1955年提倡西医学习中医,一批西医离职学习中医,并选派热爱中医、基础较好的青年外出进修。内部也采取以师带徒的办法,多方面培养中医中药人材。1980—1987年,先后有27名中医士晋升为中医师,16名中医师晋升为主治中医师。从1958年起,收集整理医案456本,验方1375条。从传统的“望、闻、问、切”到中西结合,科学诊断,并以针灸、按摩、外敷、汤剂、针拨白内障等多种形式施治,满足了患者接受中医治疗的需要。
  1979年成立中医学会,组织全县中医药人员开展学术活动,交流经验,提高医疗水平。县中医院院长王侃,积累融会中医理论,结合临床实践,编辑《古今中医名言录》、《针灸疑难奇症医案荟萃》、《中医医论医案医方选》等书,撰写论文20多篇,均发表于国家或省级中医报刊。1988年5月,由国家选派为中国第七批援助马达加斯加医疗队医生。
  西医 西医西药于40年代初传入县内。1943年山丹县卫生院成立,开始应用磺胺药及青霉素等部分抗菌素,疗效明显,西医药开始为群众接受。1947年,山丹培黎学校医院开业,主要设备有病床50张、200毫米X光机、高倍显微镜、万能手术床、手术刀包、高压消毒器等。由新西兰医师鲍勃·斯潘塞和夫人芭芭拉负责诊治,在山丹首次开展阑尾切除、剖腹产等手术,治愈了不少危重病人,得到群众的好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医院不仅能治疗常见病、多发病,重点防治急性传染病,并推广封闭疗法、无痛注射法、组织疗法、保护性医疗制度等的临床应用,开展普外手术及一般妇产科手术。1978年以后,现代医疗设备及科学仪器增多,医疗技术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内儿科对疑难复杂的心肌病、冠心病、肺心脑病、肝昏迷等都能采用较先进的方法诊治。对“呼衰”、“心衰”、“肾衰”等内科危重病例的抢救成功率逐年上升。对小儿常见病、中毒性消化不良、中毒性菌痢、肺炎等疗效较高。外科方面能做胆囊切除、胃大部切除、肝修补、肾切除、颅脑手术、脊髓探查等较大手术。麻醉方面,除局麻、腰麻、全麻外,还能掌握硬膜外阻滞麻醉、神经阻滞麻醉、静脉复合麻醉等。妇产科能开展剖腹产、子宫全切、输卵管吻合手术,对宫外孕及难产手术也都能安全施治。各乡卫生院都能做阑尾切除和男女结扎绝育手术。县医院先后设置B超、脑电图、心电图、超声波、超声心动图、纤维胃镜、纤维膀胱镜、纤维结肠镜等检查业务。并增加了小儿科、传染科、眼科、口腔科、五官科、理疗室等专项治疗。1988年,全年住院病人达3788人次,门诊10.4万人次。
  第三节 药品供应
  药品购销 民国时期,城乡私人药店有“广泰堂”、“永积昌”、“德盛涌”、“同济堂”等。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将县城私人药店改组为公私合营国药商店,归属供销社管理,设批发部1处,在西关、东关、西街设零售点3个,有职工16人,流动资金6500元,经营各类中西药品400多种,年销售量在24万元左右。1958年成立山丹县医药公司,有职工19人。1959年4月医药公司移交文教卫生局,1962年1月归属商业局,1981年交张掖医药分公司领导。1985年3月仍归县商业局管理。
  1978年流动资金24.2万元,固定资产8.8万元,商品销售135.2万元,实现利润3.4万元。
  1988年底,公司总建筑面积3337平方米,其中药品材料库房面积1402.4平方米,办公楼330平方米。设药品零售门市部两处,招聘医护人员5人应诊。全公司有职工45人,其中,助理经济师2人,助理会计师1人,流动资金25.2万元,固定资产27.2万元,商品销售380.4万元,实现利润23.7万元。
  1988年全县药品销售380.4万元,为1970年85.3万元的4.4倍。
  药材收购 民国时期,山丹就有药材购销活动。据1943年“甘肃省贸易公司”调查统计,山丹年产各种中药材5.151万公斤。其中,甘草1.5万公斤,大黄1.5万公斤,羌活1.5万公斤,黄芪5000公斤,枸杞1500公斤,麝香10公斤,都由私商收购运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供销部门收购动、植物中药材50余种,转集县医药公司,除供本县医疗部门使用外,并远销外地。1959年,县医药公司收购各类中药材22.5万公斤。其中:甘草6000公斤。大黄5000公斤,羌活1200公斤,独活5000公斤,黄芪5300公斤,麻黄18万公斤,鹿茸130公斤,麝香15公斤,远志4000公斤,鹿干角150公斤,其他药材1.83万公斤。
  1988年医药公司收购42种中药材,收购总金额54.6万元,比1980年药品收购20.6万元增加了2.6倍。
  经地、县医药部门普查鉴定,全县所产药材主要有57种:
  动物类
  五灵脂 鹿茸 麝香 刺猬皮 牛黄 驴皮
  植物类
  麻黄 火麻仁 桑叶 桑皮 萹蓄 青葙子 王不留行 白头翁
  莱菔子 玫瑰花 杏仁 桃仁 槐角 槐花 槐米 胡芦巴
  胡麻仁 刺蒺藜 远志 凤仙花 柽柳 秦艽 蔓陀罗 枸杞
  马齿苋 旋复花 蒲公英 苦菜 羌活 独活 牛子 艾叶
  益母草 苍耳子 青蒿 大麦 二丑 锁阳 黄药子 白药子
  茺蔚子 菟丝子 红花 地骨皮 牛草结 羊草结 马勃
  矿物类
  望月砂 石膏 寒水石 滑石
  药材加工 县医药公司将常用中药144种加工为饮片,年加工量为2万公斤左右。近年添制了切片机3台,炒药机1台,实现了饮片加工半机械化。
  药品制剂 1953年县医院西药房只做少量调剂工作,配制红汞、碘酒、龙胆紫、益母草流浸膏及胃蛋白酶、三溴、氯化钾等合剂。1958年,开始制做0.5%普鲁卡因注射液、生理盐水等。60年代开始了鱼腥草、胎盘等注射液的制剂,并用于临床。
  1965年制剂室制做5%葡萄糖、氯化钠、柴胡、维生素B、庆大霉素等注射液及注射用水,年产值1.2万元左右。
  1986年修建制剂楼。新增加10%葡萄糖注射液。10%氯化钾注射液、10%的卡因注射液、碳酸氢钠注射液等品种。1988年,医院制剂室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主管药剂师1名,药师1名,药剂士1名,药剂员2名,工人5名。
  第四节 公费医疗
  1952年8月,在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二等乙级以上在职工作的革命残废军人)中开始实行公费医疗,患者持单位介绍信到国家医疗部门就诊。供给制人员医疗费由财政科报销,工资制人员由卫生科报销,一般实报实销。需住院治疗者,持卫生局介绍,病愈出院后,申报卫生局结算。去外地就医,按公费医疗享受范围和转院规定,以及自费药品管理办法,办理介绍信外出诊治,药费由主管部门核实,按规定报销。
  80年代初期,因新技术诊断费用增多,药品价格上涨,加之管理欠科学,医疗费用大幅度增加。1986年,全县3185人享受公费医疗,医药费共计38.1万元。从是年起,实行分档定额包干,离休职工实报实销,30年工龄以上者年90元,20年以上为70元,10年以上为50元,10年以下为40元,节余归己,超支部分个人负担一定比例。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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