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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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8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教育
分类号: G527.42
页数: 22
页码: 497-5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教育的情况。其中包括教育行政机构、学校、成人教育、教师等。
关键词: 山丹县 教育

内容

山丹县官办教育,明有卫学,清设书院,民国时设初中、小学,均因经费困难,师资缺乏,发展缓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山丹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重视发展教育事业,40年来,成效卓著。1949年秋,恢复整顿,改革教材与课程设置,进行以反帝反封建为中心内容的教育革命。1954年,开始教学改革,任课教师、班主任都制订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钻研教材和教学大纲,编写教案,改进教学方法,教育质量明显提高。1958年“大跃进”时,各学校兴办工厂农场,师生参加过多劳动,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有一定影响。“文化大革命”中,教师被批斗,学生停课闹革命,学校工作陷于瘫痪。后虽复课闹革命,仍继续“斗、批、改”,精简课程教材,取消考评考试,学校管理,依然松散。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稳定教师队伍,恢复班主任制。秋,开始使用十年制全日制中小学全国通用新教材。高考制度恢复,更进一步促进艰苦向上的教学风气。1980年1月,教育部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建国以来教育工作的基本经验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必须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社会主义学校必须坚持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的原则;必须正确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必须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会议提出加强学校政治思想教育,继续普及小学教育,进行中学结构改革,办好重点中学等任务。遵照会议精神,县教育局调整学校布局,1981年秋,合并一些生源不足,教师缺乏的高、初中。同年9月,各公社配备1名教育专职干部。1982年,开始普及小学教育,从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四个方面责成各乡、校努力完成。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县教育局推行以县、乡、村分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为中心内容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发动群众集资兴建校舍,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和调整民办教师待遇。1989年,省、地教委对山丹县普及教育组织验收,小学入学率达98.8%,巩固率99.19%,毕业率96.7%,普及率98.14%,已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省政府于1991年颁发了“普及初等教育县”的匾牌。至1991年5月,群众共集资240多万元,全部用于教学设施的改善,90%的学校新建或维修了校舍,增添图书、仪器和体育设施,美化校园,14所学校达到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同年秋,调整全县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撤销高寨、新河、陈户、双湖、西坡等八年制学校的初中班,充实小学。撤销二中高中部,加强初中,全县教育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
  第一节 教育行政机构
  明代山丹卫指挥使司下设儒学教谕署,置儒学教授、训导各1员,管理全卫教育、考试、祭祀。清代改卫设县,县署礼房主管学务、科举、祭祀。另有教谕署,置教谕管理学政、书院及廪生等。民国2年(1913年),山丹县知事公署设劝学所,8年,改为教育局,13年,称教育科,管理全县学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设教育科,1955年改为文教科。1956年分设文化、教育2科,1958年12月将文化、教育、卫生3科合并为文教卫生部,次年改为文教卫生局。1970年归属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1973年恢复文教局。1986年文化局、教育局分设。
  1988年秋,成立山丹县教育委员会,下设人秘、财务、教育、成人教育4股和督导室、教研室、招生办公室以及电教队等。成立10个乡教委,设主任、普通教育专职干部、教研督导员及农民教育专干,管理全乡教育。
  第二节 学校
  明时设山丹卫学1所,清代设书院1所。两代科举取士,共考中进士1人,文举、12人,武举33人,贡生219人,生员(秀才)为数尤多。民国初,设高等小学堂1所。40年代,全县有初级中学1所,中心国民学校(完全小学)8所,保国民学校(初小)49所。至1949年秋。全县仅有大学毕业生2名,高中及中专毕业生60余人,在校初中学生70人,小学生2000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教育事业。1988年,有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2所,农业中学2所,附设初中班级的小学13所(即八年制学校),完全小学95所,村学33所,幼儿园2所。中小学教职工1373人,在校学生高中1560人,初中7197人,小学1.4844万人。中等专业学校有省办培黎农林牧学校和县教师进修学校。自1961年至1988年,考入大专院校者共652人,1977至1988年考入中等专业学校者939人。
  一、卫学与书院
  明正统五年(1440年),都指挥杨斌于城东南隅建山丹卫学。十三年,都御史马昂重建。成化四年(1468年)和弘治十五年(1502年),都御史徐廷璋和刘璋曾先后修缮。
  清乾隆二年(1737年),知县祁安期于县署之东建山丹书院(在今东街),十六年,知县李复发维修扩建,易名仙堤书院。五十七年,知县明福于文庙东侧(今胜利街北)建新校舍,改称龙峰书院。道光二年(1822年),知县颜廷彦于县城东南隅购地建房60余间,移书院于此,仍名仙堤书院。明清书院,是童生应生员(秀才)考试前的进修之所,学制不详。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书院更名为高等小学堂,改造房舍,设讲堂、礼堂及图书室等,有学生30余人,延请师范生任教。
  二、小学
  学校 民国元年(1912年),改高等小学堂为高等小学校。11年,在今民乐洪水镇(时为山丹县辖区,1929年划归东乐县)设第二高等小学校。22年,在芦堡设第二高等小学校。27年,骑五军军长马步青在县城设青云小学(37年改为中正小学,校址在今胜利街北)。28年,设山丹县女子小学(在今胜利街北)。29年,各乡捐款建立学校,新设富源乡中心学校(在祁家店),封云乡中心学校(在新河),维新乡中心学校(在花寨子),复兴乡中心学校(在黑城)。原第一、第二高等小学校改名为龙峰镇中心学校、仙堤乡中心学校。至1949年,全县共有完全小学8所。
  初等小学校源于清代义学。道光七年(1827年),知县黄璟捐俸于文昌宫(今胜利街)设义学1所。影响所及,全县在城内东街、西关观音堂和峡口、永固、姚家约(以上两地在今民乐县)、马寨、新河(2所)设义学共11所。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将原义学改为蒙养学堂。次年,知县方景周添设蒙养学堂4所。八月,均改称初等小学堂。民国初年,因兵燹灾荒,多停办,农村幼童入私塾就读。29年(1940年),各乡多以庙产为校址,设立初级小学。34年,改中心学校为中心国民学校,初级小学为保国民学校,至1949年,全县共有保国民学校49所,其中龙峰镇有东街、东关、西关、碗窑沟、城北村5所,富源乡有北湾、十号、七坝、南湾、西二十里铺、大桥寨6所,仙堤乡有位宽、刘伏、孙家营、马寨、山湾、东二十里铺、刘英、高寨、十里铺、位奇、汪家村11所,封云乡有甘泉、峡口、老军、焦家湾、寺沟口、范家营、寺沟河、王城、徐家盘山、周家坑、陈户村11所,维新乡有大马营、圈沟、夹河、上寨、下寨、土坡头、高家湖、新开、高庙、吴宁村10所,复兴乡有杜家庄、西坡、双峰、白家、西山、河湾村6所。此外,有村学27所。
  1949年10月,原各乡(镇)中心国民学校改称某区或某地小学,保国民学校改称某村初级小学。1952年土地改革后,农民生活改善,小学学生增至8125名,初级小学由原来的49所,增为60所。
  1953年1月,政务院提出“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方针,全县核实学校基数(班级、学生、教师、设备、校舍等),调整学校布局。或增设学校,或合校并班。经核实适龄儿童实为7093名,而在校学生为8766名,超龄者或上民校,或留原校学习。1953年,成立南关小学,大马营、陈户两所初小升格为完小。1954年秋,合并生源过少的学校,一区的祁店、南湾、吕祖庙3所初小合并成立清泉小学,二区的沙河湾、徐家盘山、下焦家湾3所初小并入新河、陈户、上焦家湾学校,三区的石沟河初小并入新开学校,四区的土坡头初小并入寺沟初小,五区的杜庄、王家庄、上河西寨、东山、西沟初小分别并入霍城、西坡、下河西寨、盛沟、周庄学校,六区的北口窑初小并入二十里铺初小。一些学生过少的中、高年级,也与邻近学校合并。将十里铺、二十里铺、三十里铺、大黄山、周家坑、横沟沿、盛家沟和下寨8所初小交民办。
  1958年秋,西坡、双湖、河湾、石泉、二马营、夹河、寺沟、高庙、范营、崖头、上寨、老军、刘庄、暖泉、马寨、位奇、新开、高寨、南湖(原名碗窑沟)、静安、五墩、大桥、西屯、红寺湖等初小均增设高小班,改为完全小学。加上原有的10所,共34所。70年代,一部分初小升格为完全小学。至1988年,全县完全小学共95所,村学33所,在校学生1.4844万人。南关小学于1978年被列为省重点小学。1988年,东街小学有教学班31个,学生1677名,教职工76人;南关小学有教学班23个,学生944名,教职工46人。
  1987年,东街、南关、南湖、霍城西关小学各设学前班1个,对学龄前儿童实施早期教育。
  1958年,各人民公社、大队曾设幼儿园,1960年,生活困难时期陆续停办。
  1958年,县幼儿园成立,1976年迁至北街。1985年,清泉乡于双桥村设幼儿园一处。1988年,全县有幼儿教师、保育员9人。
  学制与课程 高等小学堂初为“三三制”,春季始业。入学新生多在私塾学习数年后,视个人学力插班就读。课程有修身、讲经读经、中国文字、外语、中外历史、地理、算学、博物、图画、体操等。但因师资与教材等原因,仍以修身、国文(讲读经史古文)、算学为主。民国24年(1935年)后,小学改为“四二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课程门类,日渐完备。29年,小学改为秋季始业,当时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发行的小学教材,在山丹普及。小学全部开设国语、算术、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及音乐、图画、劳作等,课程设置趋于正规。
  1949年,小学实行“四二制”,1952年秋,东街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次年取消。1953年,确定东街小学、芦堡小学为重点学校,进行一、三年级和二、四年级复式教学试验。次年,在东街小学推行“五级计分法”,取得经验,推广各校。1969年,所有小学改为五年制,将秋季始业改为春季始业。1978年,均恢复秋季始业。东街、南关改为六年制小学。
  课程设置经历了几个阶段。1949年秋,取消公民课。1950年,按照西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间表”设置课程,如下表:
  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小学学制五年,设八门课程,并对各年级政治课和文化课时间,学工、学农、学军等“兼学”时间作了规定,南关、东街小学于1981年先后设置英语课,于1984年取消,
  1981年,改政治课为思想品德课,每周1节;分自然常识课为自然(三年级开设)、地理(四年级开设)、历史(五年级开设)。次年,设劳动课1节。
  三、中学
  学校 民国17年(1928年),曾于文庙设初级中学1所,半年因战乱停办。33年(1944年)利用北街元帝庙,地藏寺、药王宫、北斗宫等庙产建山丹县立初级中学,当年招生30余名。1948年秋,全校教职工12人,三个年级共有学生103人。1949年减至70余人。
  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接收山丹县立初级中学,改称山丹县初级中学。1957年,筹建花寨中学,次年秋招收新生。1958年,东乐、陈户、霍城小学附设初中班,11月,将上述初中班合并于位奇,成立位奇中学。1958年12月,山丹、民乐两县合并,次年,改山丹中学为山丹县第一中学,民乐中学为第二中学,新添中学(在今民乐县)为第三中学,位奇中学为第四中学,花寨中学为第五中学,三堡中学(在今民乐县)为第六中学。1961年秋,四中、五中停办。1962年1月,山丹、民乐分设,山丹县只有山丹中学1所。1963年,恢复花寨中学。1964年,在位奇设农业中学,后改称红专学校。70年代,提出“队队有初中、社社有高中”,东乐公社的西屯、五墩、静安,清泉公社的双桥、郇庄、祁家店,位奇公社的新开、芦堡、朱湾、高寨,陈户公社的新河、孙营,老军公社的刘庄,李桥公社的高庙、上寨,马营公社的双泉、二马营,花寨公社的新泉、中河,霍城公社的双湖、西坡和红寺湖共22所完校附设初中。东乐、位奇、陈户、花寨、老军、霍城、马营、河湾等8所小学增设初高中班,改称中学。1975年,成立清泉中学。至此,全县有10所完全中学。学校发展过快,以致初、高中教师不足,层层升格使用,加之“读书无用”、“知识贬值”等思潮的影响,教育教学质量下降。
  1981年5月,教育部提出充实加强小学,整顿提高初中,压缩普通高中,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集中力量办好重点学校的调整整顿方针。秋,裁并西屯、红寺湖、新开、朱湾、崖头、暖泉、刘庄、高庙、上寨、新泉、中河、双泉、二马营等13所学校的初中班。将霍城、马营中学的高中部并入花寨中学,东乐中学的高中部并入山丹中学,老军、位奇中学的高中部并入陈户中学。后改山丹中学为第一中学,清泉中学为第二中学,花寨中学为第三中学。
  1982年,改陈户中学为陈户农业中学,1985年,改霍城中学为霍城农业中学(初中)。至此,中学布局,大致合理。
  山丹一中 为县重点中学。50年代初,由省教育厅任免人事,拨付经费。1958年秋为县办中学,设高中部。师资、生源素质较好,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文化大革命”中,首当其冲,为“重灾区”之一,46名教职工中,14人被揪斗,校规校纪,荡然无存,70年代初,日趋正规。1985年,教学大楼落成。1988年,有教学班34个,学生1771名(其中高中学生702人),教职工121人。
  山丹二中 因在城区,办学条件较好,发展较快。1988年,有教学班23个,学生1252名(高中491名),教职工78人。
  山丹三中 生源来自花寨、马营、李桥、霍城诸乡。1988年,有教学班15个,学生668名(高中249名),教职工51人。
  陈户农中 初中部为普通中学,高中部为农业中学。因办学意向尚未为群众所理解,改制后一直生源不足且流失严重。1988年,高中部有教学班3个(高一两个班),学生118名,教职工18人。
  学制与课程 1944年,山丹初中为三年制,1958年设三年制高中部。1969年,初、高中改为二年制,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废除考试、留级等制度,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招生。1980年,初中改为三年制。1982年,一中高中部改为三年制,二中、三中、陈户农中高中部仍为二年制。
  1944年山丹县立初级中学设置课程如下表:
  1949年,取消民国时期设置的公民、军训、英语等课程,按照西北军政委员会教育部颁发的初中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间表设置课程:
  1956年,语文课分汉语、文学,地理课分自然地理、中国地理、世界地理,历史分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1958年,山丹中学增设俄语。1969年,中学只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工业基础知识、农业基础知识、革命文艺、军事体育等课。1973年,增设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卫生常识,取消工业基础知识。
  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外语改授英语,恢复考试与升留级制度,课程设置如下表:
  注:学工、学农等“兼学"时间初中每年6周,高中每年8周。
  1979年后,为组织高考复习,各中学高二年级分文、理科,文科精减理化,理科精减史地。
  四、中等专业学校
  清光绪末年,曾开办师范传习所。民国10年(1921年)成立山丹师范学校。13年,设师范自治讲习所,均经一年即停办。
  1958年秋,于位奇村设农业大学,年底改为农业中学。1959年春迁入县城北街,次年迁往城北,当年停办。1958年秋,在县城南关开办工业大学,年底改为工业中学,1960年改为拖拉机修配站。1958年秋,在县城南街设卫生学校,不久停办。1959年,在县城北开办山丹师范学校,1960年并入张掖师范。上述4校均招收小学毕业生。
  1977年,在十里铺之北建红专学校,培训农业技术人才。次年,改为张掖师范山丹分校。1981年,学生并入张掖师范,学校改称山丹县教师进修学校,吸收师范毕业生培训初中英语、语文教师。1986年迁于城北,按照师范学校教学计划培训在职小学教师,学制2年。
  第三节 成人教育
  民众学校 民国27年,县民众教育馆在人口较集中的学校设民众学校,扫除文盲,3个月一期,教材为《民众课本》。后流于形式。33年,又组织半日制民众学校,仅一年时间即停办。
  冬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办夜校识字班两处,学员50人。1950年冬,县、区、乡均设冬学委员会,由宣传、文教、妇女、青年等部门组成,县长、区长和乡长分别任主任委员。设冬学65所,有学员677人(其中女190人)。次年,增至245所,学员达1.1172万人(其中女6703人)。1952年,降至125所,学员2380人(其中女1404人)。
  民校 在冬学基础较好的村办长年民校,分高、初两级。初级班修业3年,以识字为主,并学习《婚姻法》等,高级班修业2年,设语文、算术、政治、常识等,数年间脱盲者甚多。1958年后流于形式。1960年均停办。
  耕读学校 1965年冬,各生产队办起耕读学校,次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即停办。
  职工补习学校 1982年,成立工农教育委员会,下设职工教育办公室,组织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办初、高中文化补习班,并定期考试。1983至1986年,全县参加各类学校学习干部748人,其中上成人高等院校的136人,各类中专171人,电大34人,函大、刊大81人。短期训练1230人,参加“双补”职工944人。
  成人高等教育 1985年秋,中共山丹县委党校举办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班,经考试招收在职干部25人,学习2年,经省电视大学统考毕业。自1985至1988年,全县考入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等及普通高等学校学习者164人,已毕业96人。尚有多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学历。
  扫盲 1986年,国务院颁布《扫除文盲条例》,按照省地关于扫盲工作的要求,成立县工农教育管理委员会(后并入教育委员会设成人教育股),制定规划,全面开展扫盲工作。全县配备扫盲专职干部9人,聘请专兼职教师57人,抽调应届大中专毕业生105名到农村开展扫盲工作。先后举办各类扫盲班(点)217个,组织文盲、半文盲参加学习。由县财政、县教委及各乡共筹集4.65万元,用以支付课本、办公、取暖、工资各项支出。针对部分农民只顾眼前利益,迫使子女弃学经商、放牧情况,进行思想教育,杜绝新文盲的出现。1991年,经张掖地区行署检查验收,累计脱盲6691人,非盲率达96.3%,其中12—25周岁青年累计脱盲2937人,非盲率99.37%,山丹县达到基本扫除文盲县的标准。
  第四节 教师
  清代,县学署教谕,多由进士或举人担任,主管全县书院义学、科举考试以及童生、秀才的考核工作。书院山长与教师,聘请贡生或秀才任职,乡村学校任教者为秀才或童生。民国10年(1921年)之后,本籍兰州师范学校毕业学生开始来县任教。30年代末,兰州、武威、酒泉等地师范学校毕业生增多,被聘任高小教师。1949年,在小学任教的师范、高中毕业生有60余人。
  山丹初中开办之初,师资不足,聘请培黎学校教师兼课,新西兰友人路易·艾黎于1945年曾任英语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生增多,教师不足。1951年,县文教科选送13名义务教师和16名初中毕业生分别去张掖、武威中学师训班,培训2年或半年,任小学教师。后每年送10名小学使用教师,至武威师范轮训2年。1956年,上海知识青年50名,经张掖中学培训半年,来山丹任小学教师。1958年秋,酒泉师范毕业生18名,分配山丹任教。嗣后,张掖师范历届毕业生来县充实小学教师队伍。自1955年始,客籍大专生分配来山丹任教者先后有109人。至1988年,尚有客籍中学教师37人,小学教师29人。1988年,全县中学教师中本科毕业生28名,专科毕业生154名,中师毕业生268名,相当于中师水平者5名。小学教师中中师毕业生260名,高中毕业生79名,初中毕业生128名。
  教师工资,1949年以小麦支付,小学教师每月95公斤至105公斤,中学教师150公斤。1950年9月,实行工资分制,县内小学教师105至180个工资分,中学教师180至220个工资分。1956年初,工资改革,小学行政最高为4级(78元),最低8级(49元);业务级32.5元至70元。中学行政最高为120元,最低41.5元;业务级63元至79元。1973年小学教师40%调高1级。1977年按教龄靠级。1985年,实行教龄工资,分10元、7元、5元。
  1988年,中小学首次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小学高级教师165人,一级154人,二级152人,三级32人;中学、中专高级教师24人,一级97人,二级173人,三级139人。70年代有民请教师800余人,自1980年以来,经转正、辞退后,1988年有民请教师284名。各村待遇不统一,年平均小麦300公斤,每月国家补助40元。
  教育主管部门鼓励教师在职或离职进修。1956年,3名小学教师考入师范院校学习,毕业后返县任中学教师。1983年起,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录取后进入师专、教育学院或师范大学进修的中学教师,每年有10余人。参加函授或自学考试取得大专学历者39人。部分小学教师(含民办教师)考入县教师进修学校进修,个别去张掖师范学习,几年来共培训100余人。1985年起,实行中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过关考试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考试。至1987年,教材教法及格与专业合格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教育,多次评选优秀教师。1957年,3名教师出席省优秀教师代表会议。1981年后,出席地区优秀教师会议的先后近百人,省优秀教师5人,受国家奖励的3人。1984年春,县文教局奖励30年教龄的中小学教师76人,发给奖章、荣誉证书及奖金。
  第五节 教育经费
  清代学田学粮 清时教育经费主要支付山长(书院主持人)和教员的薪金、学生灯火费用、学校修建开支与寒家子弟赴外地应科举考试的路费补助(科举粮)等。清《山丹县志·学堂》中无国家拨付教育经费的史料,所记办学经费来源于官绅民众的捐助、学田的租粮收入与学粮或现金贷放利息。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知县苏泰捐俸买草湖各坝田地,每年获租粮7石有余。嘉庆二年(1797年),知县明福、恩光先后查有东中、暖五、童子各坝荒山旱地百余亩,租给农户耕种,每年获租粮150余石,每石折钱1200文,修缮书院房屋10余间。19年,知县杨鼎、郑长箓捐银办学。道光二年(1822年),知县颜廷彦捐俸银600两,募集钱2000多贯,购地建仙堤书院。余钱1500贯,贷放生息,每年获利180多贯。九年,署理知县许乃谷捐钱100贯,发商生息,供书院费用。
  各村义学,或划无主荒地作为学田,收取田租,或筹集学粮,贷放收息,作为办学经费。《山丹县志》载:社仓为知县黄璟所创建,每岁春贷秋收,加息二分,平出平入,为义学之资。当时计有本城约(县城)、新河约、峡口约、杨家约(李桥乡杨坝)、花寨约、黑城约(霍城)、马营约、花寨外约(陈户寨)、静安上约(西二十里铺)、永固约、姚家约、山家约(以上3地在今民乐)12处义仓共储粮397.7石。
  科举粮 清代各县应考秀才的童生有定额,雍正二年(1724年),规定山丹学额文、武各12名。十二年(1734年),增为文童34名,内每考拨甘州府10名;武童19名,内拨府4名。为资助寒家子弟赴外地应考,设科举粮。道光十一年(1831年)知县黄璟将东中、暖泉等坝荒山旱地数顷,租佃户耕种,每年收租20余石,每石合钱1.3贯。廪生王面槐捐出黑城石家泉旱地一处,可下种12石,年收租钱15贯。此外,仙堤铺、永兴铺、居安铺、新河约、黑城约、花寨约、花寨外约、峡口约等地有科举义田,共收租粮27.7石。上述钱粮,用以补助应试者盘费。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 民国初期,沿袭清制,学校无固定经费,在学粮和新增粮中开支。义学因战乱灾荒,大多停办,多由私塾教育幼童。由学生交学费,名为“立柱子”。开讲者(塾师给讲授经书古文)每年送小麦60—90公斤,程度较低者20—40公斤不等,塾师收入仅可贴补家用。民国32年(1943年),甘肃省政府将田赋附加粮改称“公教食粮”,学校经费与教师工资始有定额,中小学教员每人每年小麦2石(折150公斤)。山丹县初级中学有县政府于34年10月划给北街学田23.4亩,地租收入给教员每人每月增加1石(75公斤)。学校办公经费,只可维持煤炭灯油,笔墨纸张支出。
  1949年以来的教育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经费包括事业费与基本建设费两大类。50年代初,省教育厅拨付中学经费,县拨付小学经费。1958年始全部由县财政拨付。1957至1988年,全县教育经费共2919.36万元,其中事业费2773.04万元,基建费120.45万元,地方附加25.87万元(见下表)。
  1988年,实行教育费附加,农村为人均收入的1—1.5%,厂矿企业为纯收入的1%。农村由乡政府征收,统一使用。
  村社自筹教育经费 最初为支付民请教师工资(工分与粮食补助),全县民请教师最多时达800余人,年支出粮食在25万公斤左右。70年代,由县教育局投料,生产大队投工,普遍修缮学校危房。1985年,芦堡村民委员会投资14万元,县拨款3.5万元,新修砖木结构校舍,共1480平方米。1987年,静安村自筹18万元,县拨款3.5万元,建两层教学楼及宿舍等。自1983至1988年,全县重新修建小学83所,其中土、砖、木结构26所,砖木结构57所,总面积4.3385万平方米,总投资269万元,其中省、地拨款124万元,县拨款20万元,群众集资125万元。
  1984年,山丹一中新建教学大楼。县人民政府拨款45万元,县教育局从教育事业费中拨出10万元,省教育厅拨款10万元,自筹资金包括省地厂矿集资18万元,建筑面积4070平方米。
  勤工俭学收入 1958年,各级学校办兔、猪、鸡养殖场与铁木器加工厂等,1960年均停办。山丹一中于1974年在焦化厂之东垦荒百余亩,为学农基地。农村中小学,大部分有学田,多者10余亩。1988年,中、小学共有学田575亩,总收入为10.4万元。山丹一中于1988年开办手套厂,安置教职工家属。勤工俭学收入,主要补贴学校费用与增加教职工福利。
  学生交纳的学杂费 1988年规定,学费每学期城镇小学每人6元,农村小学5元;城镇初中每人10元,农村初中8元;城镇高中每人15元,农村高中10元。中学生住宿费城镇每人15元,农村10元。
  中等学校
  除县办中小学外,省地厂(场)矿设立的学校有:
  山丹军马场小学26所,初中4所,完全中学1所。
  山丹煤矿十年制学校1所。
  焦化厂小学1所。
  一四五队八年制学校1所。
  山丹农场小学1所,十年制学校1所。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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