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事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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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军事机构
分类号: E289
页数: 3
页码: 483-4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古代至1988年甘肃省山丹县军事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军事 机构 山丹县

内容

明代以山丹地处边境,设卫指挥使司,系军政一体机构,长官为卫指挥使,掌管全卫军籍、军屯、军器、防卫与兵员补充。清代,县署设兵房,管理武试、兵器。民国初,临时募兵由县知事公署办理,无常设军事机构。29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县政府设军事科,负责征集兵员与训练壮丁。
  1949年9月24日山丹县人民政府成立,设武装科。1951年2月成立山丹县人民武装部,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武威军分区,接受军分区和县委的双重领导。设部长,下设军事、政工二股,负责管理区乡民兵组织,维护地方治安,剿匪肃特,动员兵员。县辖6个区武装部,各设部长1人,政工、军事助理员各1人,均为现役编制。1954年8月,改县人民武装部为甘肃省山丹县兵役局,辖兵役、民兵2科。设局长、政治委员(县委书记兼任)、副政治委员各1人,编制共20人,负责兵员征集,民兵编组、训练,预备役登记管理。1955年,各区武装部撤销,县兵役局转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张掖军分区。1959年,县兵役局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武装部。设部长、副部长、政治委员(由县委书记兼任)、副政治委员各1人,秘书1人,政治助理员2人,助理员5人。同年9月,全县8个人民公社相继成立人民武装部,各公社配备专职武装干部1名。1962年1月,山丹县人民武装部归甘肃省军区建制。1966年,山丹县公安队整编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归属山丹县人民武装部管辖,设中队长1人,政治指导员1人,司务长1人,战士22人,编为两个班。1968年11月,山丹县中队奉命与本省礼县县中队对调。1970年1月,山丹县电信局、山丹县气象站划归军队系统领导。由山丹县人民武装部统一管理。1970年12月,县人武部设立组织训练科、政治工作科。编制24人,设部长1人、政委1人、副部长2人、副政委2人、行政助理员4人。1975年12月,县中队移交山丹县公安局,县武装部设组训科、政工科、后勤科,各设科长1人,下辖东乐、清泉、红寺湖、陈户、老军、位奇、花寨子、大马营、霍城、城关镇、李桥11个公社武装部。1980年裁撤组训、政工、后勤科,1983年5月重新恢复。1984年11月,组训科改为军事科。1986年4月,后勤科改为办公室。1986年6月7日,县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退出现役,改称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武装部,为副县级单位。设部长、政治委员、秘书各1人,科长2人,办公室主任1人,参谋4人,政工干事1人,助理员2人,职工8人。
  1952年12月4日,成立中共山丹县委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为领导人民群众武装力量的机构。“文化大革命”中,武委会工作一度中断,1978年11月恢复。其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国家有关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根据本县实际,研究解决民兵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有关兵员动员、转业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武装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人武部军事科承办。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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