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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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6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群众团体
分类号: D638
页数: 6
页码: 475-480
摘要: 本章记述了山丹县群众团体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三民主义青年团山丹分团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丹县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工会、农会、贫下中农协会等。
关键词: 群众团体 山丹县

内容

第一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山丹分团部
  民国28年(1939年),成立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省支团山丹县直属区队,由陈世光任区队长。1940年,区队部附设在山丹县国民兵团内,由团长郭文辉、熊月如先后主办,并任区队长。1941年秋,芦堡中心学校校长陈举善任区队长,区队部迁芦堡中心学校。1942年改直属区队为三民主义青年团山丹团务筹备员办事处,设于龙峰镇中心学校,陈举善任筹备员。同年秋又改名为山丹团务筹备处。1945年,奉省支团干事会命令于4月23日组建三民主义青年团山丹分团筹备处,设山丹分团临时筹备干事会于城内东街玉皇庙内,由薛兴唐(县长)兼筹备处主任,下设总务、组训、宣传三股。7月,王修身接任筹备处主任,陈举善为书记。1946年4月召开三青团山丹县代表大会,选举魏筱笠等7人为分团干事。是年9月正式成立三民主义青年团甘肃省支团山丹县分团部,郭多鼎任干事长,陈举善任书记,下设三股。1947年甘肃省支团部委派他永举任书记。
  三青团自1939年成立后,就竭力发展其组织,从事反共活动。发展对象主要是县立中学、各乡(镇)中心学校五、六年级学生,大都集体登记造册。1945年建立区队11个,县直属分队3个,分队41个,后又扩大改编为14个区队,3个直属分队,团员共598名。1946年6月,根据省支团部张开选指示,在干事会和龙峰镇中心小学建立2个“通讯保密小组”,三青团已不受党部指挥,各树一帜。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中央鉴于党团分裂终非善策,于1947年11月实行党团合并,741名三青团员转为国民党员。
  第二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丹县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1950年1月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山丹县工作委员会。1951年召开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山丹县委员会,领导全县青年积极参加减租减息、剿匪反霸和抗美援朝。吸收优秀青年入团,建立团的基层组织。1954年第二次代表大会期间,全县14440名青年中已发展团员1118名(女304名),建立基层支部55个,其中,农村37个、学校6个、机关9个、企业3个。团县委和各区工委以农业互助合作为中心,对团员、青年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技术、文化,带头入社、参军。1955年7月,召开全县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表彰青年积极分子9名。1956年6月,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号召团员青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开荒改地,积肥,除“四害”活动。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56年,通过整团、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对团员进行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教育,开展以除“四害”、讲卫生、积肥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1959年5月,共青团山丹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时有团员8686名,基层团委12个,团总支29个。1961年开展创“四好支部”、“五好青年”的活动。1963年开展学雷锋活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团县委停止活动。1973年1月25日召开第九次代表大会,恢复共青团山丹县委员会,号召团员、青年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青年工作的论述,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及“学雷锋”活动。全县有基层团委12个,团总支12个,团支部216个,团员6672人(其中女2711人)。1978年7月,召开第十届代表大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团县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团员青年进行形势教育,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的教育,开展“五讲四美”、争当“新长征突击手”的活动。1982年5月,1985年2月先后召开十一届、十二届代表大会。1988年,召开了十三届代表大会,是年共有团员5960人,基层团委16个、总支15个、支部308个。
  1950年团工委在几所小学始建少年儿童队。1954年有队员614名,建立大队3个、中队18个、小队55个,辅导员22名,对儿童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五爱”教育,培养儿童勇敢、活泼、诚实的集体主义精神,入队的条件是好好学习、遵守纪律、热爱劳动、尊敬师长。队员均应佩戴三角红领巾(象征国旗的一角),1955年,队员发展到817名,有大队3个,中队21个,小队72个,辅导员37名。1956年底,全县中、小学普遍建立少年儿童组织,队员已发展到4025名。“文化大革命”中,少年先锋队被“红小兵”所取代。1977年,各学校共有“红小兵”1.4052万人。1978年共青团山丹县第十次代表大会期间,恢复少先队组织。全县125所小学,建立少先队组织的有119所,24所中学全部建立少先队组织,共有队员1.1494万名,辅导员406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少先队工作健康发展。1982年,120所小学,15所中学有队员1.9522万名,辅导员516名。1988年底少先队员有1.7644万名,建立大队88个、中队420个,有辅导员513名。全省“故事大王”比赛活动中,有5名儿童分别获省、地表彰,有20名少年获得县级读书、读报征文奖。东街小学少先队获全国勤巧小队荣誉称号。南关小学少先队被评为全县红旗少先队。在全省“准备着:做21世纪大西北的主力军”活动中,涌现出2个“主力军集体”,80名主力队员。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民国27年,县政府指令成立山丹县妇女理事会,当时全县仅有女教师2人,无其他女职工,由少数官绅家属和在校女中学生应景选举,未起丝毫作用。
  1950年1月成立山丹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2年7月召开山丹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山丹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号召全县妇女参加反封建斗争和民主改革运动,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区乡均建了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在抗美援朝中,全县妇女开展做针线包、慰问袋、写慰问信的活动,共做针线包1.36万个,慰问袋62个,写慰问信120封。参加保卫世界和平签名的妇女有1.3302万人,妇女报名参军,母亲送子参军,表现了妇女翻身解放,热爱祖国的热忱。在土地改革中,广大妇女积极学习文化,学习政策,有7002人参加了农会,培养了400多名积极分子,有970人当选为各级妇女代表,992人担任了乡村基层干部。
  1957年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以后,提倡勤俭持家,广大妇女开展了三养(养小、养老、养病)、四给(粮食自给、蔬菜自给、饲料自给、零用钱自给)的活动。是年全县有女副社长27人,女社管委员39人,检查委员16人,女生产队长306人,女党员225人,女团员1354人。1958年,各人民公社建立了妇女委员会,配备专职妇女主任1名,大队成立妇女委员会分会,由女队长或委员担任主任。1963年对农村妇女实行“三调三不调”(孕期调轻不调重,经期调干不调湿;哺乳期调近不调远),保护了妇女的身体健康。“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女组织陷于瘫痪。1973年4月召开山丹县第六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山丹县妇女联合会第六届委员会,对全县妇女组织进行了整顿,公社、大队建立了妇女委员会,生产队建立了妇女小组。公社妇女委员会都配备了专职妇女干部,一些厂矿、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妇女组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召开第八、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县妇联在县委的领导下,团结教育各界各族妇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和平统一,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和“五好家庭”的活动。1980年全县树立“三八红旗手”43名,“五好”家庭27个,“三八”先进集体8个,“五好”家庭活动中的先进个人17个。1988年,全县县、乡、镇均设妇联会,有专干16名,18个企业建立妇女委员会和女工小组42个。在“双学”(“学文化、学技术”)、“双比”(“比成绩、比贡献”)活动中,县妇联表彰先进个人4名,“女能人”35名。出席地区的“女能手”11名,妇女干部3名,“三八”红旗手2名,“双学”先进集体3个。省妇联表彰的“三八”红旗手2名,“女能手”2名,女干部2名,先进集体1个。
  第四节 工会
  民国时,工会由城乡手工业主组成,主体为煤窑、陶瓷、木工等行业,各设行会领导活动。工会协调同行业务,划定采区范围,调解业主间的纠纷。32年改为工会理事会,由县政府领导,设理事长1人,常务理事1人,因受封建行会思想影响,实际上不代表手工业工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7月成立山丹县工会。1956年5月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改称山丹县工会联合会。1958年,厂矿、机关、学校共建基层工会30个,会员4692名(包括军牧场、山丹煤矿)。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工会建立职工生活学习制度,各基层组织为职工订报纸82份、杂志80份,设浴池2个,简易俱乐部2座,组织演唱班12个。次年2月更名为山丹县总工会。1961年召开第二次工会代表会。于1963年7月召开第三次工会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7人,列席和特邀代表10人,号召广大职工开展以争创“五好企业”、争当“五好工人”(计划完成好,企业管理好,生活管理好,干部作风好,政治工作好)为内容的比、学、赶、帮活动。表彰了“五好工人”63名。总工会先后对21个单位917名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生活补助3.4万元。1965年底,会员扩大为1130人,有基层工会小组106个,建立职工储金会29个。“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会组织被“工代会”代替,工会活动处于停顿状态。1973年,工交、财贸、粮食系统的21个基层单位的工会组织首先恢复,吸收新会员864名。8月24日召开了第四次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山丹县总工会第四届委员会,选出出席甘肃省总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2人,出席张掖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26人。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工会组织广大职工进一步开展“工业学大庆”活动,全县有129个工会小组,1383名会员。总工会举办学习班3期,培训90多人。基层工会组织文艺宣传队6个,体育代表队12个,建立图书阅览室21个,开展体育竞赛、歌咏会、读书会等各种活动,1127名先进生产者,44个先进班组,受到表彰,选送24名会员去大学深造。
  1982年,全县60个单位成立工会组织,11个企事业单位工会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986年4月,召开第五次工会代表大会,开展“有文化、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活动。省总工会贷款26万元。地区工会贷款6万元,地方财政拨款3万元,工会自筹资金14万元,修建2000平方米俱乐部、旱冰馆一处。1988年底全县有基层工会委员会115个(全民94个,集体21个),有会员3992人(其中女1141人),建立工会小组156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的单位40个,共有职工代表863人。举办业务技术培训讲座121次,培训6124人次。有2个基层工会举办业务技术训练班,培训481人。组织自学小组2个,指导小组1个,有806名职工参加读书活动。涌现出先进的“职工之家”23个,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267人(其中女87人)。设立储金会49个,储金3.8万元,对97名困难职工生活补助5856元。并组织各种文艺、体育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第五节 农会、贫下中农协会
  农会
  民国32年(1943年),山丹县政府成立农民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常务监事1人,由士绅充任。为官办的农民组织,无明确的会务活动范围,与农民利害无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元月召开了第一次农民代表会,3月成立山丹县农会筹备会。全县29个乡共成立基层农会48个,有会员1499人,会员主要是贫农、雇农、中农、手工业工人。1951年推荐王淑员、李永清、张明禄为出席甘肃省农民代表大会代表。土改后农会会员已发展到1.4538万人,有农会干部768人。农会在减租减息、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贫下中农协会
  1965年,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深入,生产队成立贫协小组,大队成立贫协。3月16日召开山丹县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成立山丹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选举孟金瑞为贫下中农协会主席,全县3.1489万名贫下中农成年社员加入贫协的有2.5676万人。
  贫协协助和监督农村各级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好集体经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进行移风易俗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文化大革命”中;贫下中农代表管理学校、管理商店、管理治安。1973年9月,召开山丹县第二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山丹县贫下中农协会第二届委员会。1980年12月县贫协与农村工作部合署办公。1981年10月贫协组织撤销。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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