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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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调解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4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2年至1988年甘肃省山丹县司法部门调解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司法 调解工作 山丹县

内容

1952年,在6个区开始建立民间调解组织。以后全县37个乡和村逐步建立调解委员会。1965年全县10个公社、103个大队建立调解委员会,833个生产队组建调解小组,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230多起。“文化大革命”中,调解工作被视为“搞阶级调和”,致使组织瘫痪。1979年调解组织得以恢复,1982年调解工作由县人民法院移交县司法局主管,有调解委员会130个,调解员715人,其中主任委员52人,司法助理员11人,调解民事纠纷349件。1985年各乡(镇)厂矿成立调解领导小组11个,调解委员会134个,调解人员877人,共调处民事纠纷752件。至1988年全县有调解委员会134个,共调处民事纠纷1428件。通过宣传调解,把民事纠纷处理于事态的萌芽阶段。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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