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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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3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层政权
分类号: D632.9
页数: 2
页码: 414-4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基层政权发展沿革的情况。
关键词: 山丹县 基层政权

内容

1949年,全县设龙山、新山、中山、焉山、天山5区。置区长、副区长,下设民政、财政、生产、文教和公安助理员。
  区下设乡,置乡长1人、文书1人(半脱产)、妇女干部1人,建民兵连。乡辖行政村,设行政主任1人。行政村下为自然村(按居民居住划分),各村有村长1人。
  1955年撤区并乡,全县37个乡合并为15个乡,乡设乡长1人,副乡长若干人,有文书和民政、武装、财粮、文教、生产等干事。另设治安、调解委员会。
  1958年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全县设5个人民公社(含今民乐县地),社有主任、副主任、文书和民政、农牧、政法、文教、财粮、武装干事等。下属生产大队,设大队长、副队长、文书、保管。大队下辖若干生产队,设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出纳等。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成立11个公社,原主任改为社长、文书改为秘书。
  1968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为党政一元化的领导机构,设主任、副主任、文书、干事若干人。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生产队为革命领导小组。
  1983年10月12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全县设10乡1镇。乡(镇)有乡(镇)长、副乡(镇)长、文书、统计和民政司法、文卫科技干事、生产助理员若干人,还有计划生育、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属农机站)、土地管理专干等。后设乡经济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干事等。1988年成立乡教育委员会,领导全乡教育工作。乡辖若干村委会(原生产大队),设主任、副主任、文书,村下有若干生产合作社,设社长、会计。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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