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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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3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3
页数: 6
页码: 409-4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人民政府发展沿革情况。
关键词: 山丹县 人民政府

内容

山丹县于1949年9月21日解放,24日由陕甘宁边区政府批准成立山丹县人民政府,王怀章为代理副县长主持政府工作。9月25日新政府召开第一次政务会议,组织工作组接管原国民党山丹县政府及县属各机关和县参议会等23个单位。废除保甲制度,设置5个区,32个乡,108个行政村,辖287个自然村,建立新的人民政权体系。
  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与民政、财政、教育、建设4科,公安、税务、邮政3局,成立县人民法院。
  1950年3月增设工商科、粮食局,相继成立工商业联合会。1952年3月增设卫生科,1953年1月增设统计科。1955年4月由人民代表会选举成立县人民委员会,行使人民政府职权,管理全县的政务活动,下属组织机构相应增加。1955年11月,改秘书室为办公室。至1966年县人民委员会设民政、财政、公安、粮食、农业、文教卫生、税务、商业、邮电、水利、工交、工商、外贸、统计等局和计划委员会、物价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副业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手工业联合社、供销社、气象站、物资站、档案馆等科级单位。
  1967年4月14日,成立山丹县革命委员会,只设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1970年12月成立战备办公室,1974年2月成立人民防空办公室。
  1980年12月,恢复山丹县人民政府,人民代表会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嗣后,改革开放,政府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机构相应地增加,至1988年底,县政府下属机构有工交财贸、农林水牧、文教卫生、政法、劳动人事等6个系列的44个局(科)级单位,有些局根据业务范围下设副科级单位,开展工作。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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