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历代县级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2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历代县级政权
分类号: D926.11
页数: 11
页码: 393-40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历代县级政权的情况。其中包括清以前县级政府、民国时期县级政府及代议机构、中华苏维埃山丹县政府等。
关键词: 山丹县 县级 政权

内容

第一节 清以前县级政府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建县,置县长,有县丞等属员佐吏。魏晋大体沿袭。唐时删丹为中下县,置县令,有县丞、主簿、尉各1人佐理政务。唐末至元初,为回鹘、西夏属地,政权建置不详。
  蒙古汗国于成吉思汗二十一年(1226年)占删丹,为亲王察合台三子威远王阿只吉封地,以元帅按竺迩镇守。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升为山丹州,直隶甘肃行省(治所在今张掖)。州长官为达鲁花赤(例由蒙古人担任)、置同知判官、吏目各1员,下设钱粮房(管理钱粮财赋),广积仓(管理田赋征收储贮),和籴提举司(备军饷、赈贫民),宣课提举司(登记户口、按丁征税),河渠司、农田司(管理农田水利),推官(掌勘问刑狱)。乡村基层组织以50家为1社,蒙古军人一体入社。
  明代设山丹卫,隶属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治今张掖)。卫设指挥使司,长官为卫指挥使,掌军政。属员有经历1员,主管文牍;知事1员,司文书,协办事务;掌印1员,掌印玺;管屯1员,管理屯田事务;局捕1员,负责治安缉捕。
  设守备厅,长官为守备都指挥,掌城防治安。
  设卫镇抚司,置卫镇抚1员,掌刑狱,兼理军匠,为锦衣卫之地方机构。
  设儒学教谕署,置儒学教授、训导各1员,管理教育、考试、祭祀。
  卫有永丰仓,设监收判官1员,负责粮仓事务;大使、副使各1员,掌军器局事务;草场大使1员,管理军需草料;驿递官3员,管理驿站人伕车马、运输及公文传递。
  卫以下为千户所、百户所。山丹卫设前、后、中、左、右5千户所,每所置正、副千户各1员,统领本所军政。每所下辖10个百户所,各置百户1员,每百户统领总旗20人,小旗100人。卫、所人员分理屯田、验军、营操、巡捕、备卫、出哨、戍守、军器等。全卫先后置7约24堡,管理境内民户。
  陕西行都司及其他上级部门驻山丹卫的机关有:
  都察院,掌考核官吏、兼理军务、屯田、防务。
  察院,掌监察、纠举、弹劾、建议等事务。
  布政分司,分巡行政、赋税、粮道。
  按察分司,职掌刑狱驿传。
  清初,沿袭明制,雍正二年(1724年),改卫置县,设县署,其官长为知县。
  县署设三班六房,分理诸务。
  吏房,管理吏员、文牍、官规。
  户房,掌户籍、田赋、财政。
  礼房,管理学务、科举、祭祀。
  兵房,管理武试、兵器、缉捕、递解。
  刑房,掌狱讼。
  工房,掌河道、水利、城工。
  另有仓房管理粮仓,承发房收发公文,承接诉讼告状。
  壮班,司值堂站班,催科。
  快班,司治安、缉捕。
  皂班,司仪仗,护卫。
  除吏员外,县署衙役有门子2人,皂隶14名,马快8名,民壮40名,禁卒8名,伞扇轿夫7名,草库4名,斗级4名。
  典史署(又名捕厅署),掌治安、刑狱、缉捕,兼理部分县务,其官长为典史,额设门子1名、皂隶4名、马夫1名。
  学署,掌学政,其官为教谕,额设门斗3名,斋夫2名,膳夫2名,廪生20名。
  游击署,掌练兵城防,其官长为游击,下属千总、把总各一员,额设营兵392名。
  阴阳司、道会司、僧会司,掌历法、宗教。
  清末,县增设巡警局1所,巡警分局5所,掌治安。设土税局,掌土地、田赋。百货通捐局,掌商务税收。戒烟局,掌戒烟事务。此外,县属机构有自治局、劝学所、习艺所、师范传习所、盐卡、税卡、商务会馆和农事试验场等。
  县以下设约、村,约置约保、村置乡总,管理约、村政事。全县共17约,下辖140多个村庄。
  第二节 民国时期县级政府及代议机构
  一、县知事公署、县政府机构
  民国2年(1913年)7月,裁撤清制,设山丹县知事公署,改称知县为县知事,隶属于甘凉道(驻武威)。下设文秘民政、财政税务两科。科辖劝学、劝业、邮政、警察、度量衡各所和征信局(又称验契局),警备队等。
  6年,改警备队为警察所,设监狱,置管狱员。
  8年,改设财务、建设、教育3局和承审处,另设内务科办理政府文秘民政事务。局下设商务馆、民教馆、戒烟所、农业试验场、邮政传递所、兵站(供应军需粮)等机关。
  13年,根据甘肃省《县行政公署组织法》,设内务、财政、教育、实业4科。设自治讲习所(后改自治促进会)训练保甲人员。区设保甲公所,抽壮丁练民团。
  15年,设司法公署,改实业科为建设科。
  16年7月,改县知事公署为县政府,县知事为县长,改内务科为民政科,增设秘书室、收发室、地方款产保管委员会。同时甘肃省政府公布《县保卫团条例》,成立保卫团、清乡局。次年,警察分局改为公安局。19年12月,马仲英驻扎张掖,自称“甘宁青保安总司令”。自任主席,撤换河西11县县长,派其部下马良为山丹县县长。21年河西16县为新编第9师马步芳部供应给养,从此横征暴敛,民不聊生。24年,司法公署独立行使职权。25年,“西安事变”后,马步芳将河西所有专员、县长,一律驱逐,安排其部属充任,山丹县由甘肃临夏人马济华担任县长。26年,县政府增设会计室。27年,县政府明令禁绝鸦片,并在小学开展抗日救亡教育。29年,国民政府颁布《新县制》,推行地方自治,甘肃省政府制定《县各级组织纲要甘肃实施细则》,确定县为自治单位。次年元月,山丹县裁撤区署联保,成立乡(镇)公所,强化保甲组织以实行统治。县政府建立县务会议制度,商讨全县政务。调整机构,设秘书室、会计室与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粮食等科,公安局并入民政科,设警佐室,增设看守所与保甲人员训练所。30年,开始丈量全县土地,增加田赋。31年,设田赋处。32年,设统计室,并改原农会、工会、商会为理事会,对各职业团体加强监督。36年,于秘书室设汇报秘书1员。38年,设军法承审处、合作室,于民政科设户政主任。7月,县政府会同甘凉警备司令部组织“山丹县自卫团”,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进。9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山丹,国民党山丹县政府溃散。
  区,领联保4,保15。区设公所,有区长、副区长、助理员、干事等。22年,实行区、乡、闾、邻制,全县设3区,19乡,57闾,114邻。30年(1941年),撤销区,实行乡(镇)保甲制,全县设5乡1镇,龙峰镇领保11,富源乡领保9,仙堤乡领保8,封云乡领保9,维新乡领保8,复兴乡领保7。乡(镇)公所有乡长、乡队副,并设民政、经济、户籍、警卫等干事,保甲编制如旧。38年,国民政府提出“除奸防盗”,实行乡(镇)、首席保(联保)、保甲制,将原5乡合并为2乡1镇,原维新、复兴合并为天山乡,领首席保2,保15。封云、仙堤合并为中山乡,领首席保3,保16,富源、龙峰镇合并为龙山镇,领首席保4,保17。乡(镇)设民众自卫分队。首席保也称大联保,设首席保长、保队副、文书、户籍、差役若干人,全县首席保9个,保48个,甲415个。
  三、代议机构
  民国时期,县代议机构先后有县议会、临时参议会和参议会。
  民国初,由县知事主持,指定若干乡绅参加组成县议会。2年推荐周廷祯为出席甘肃省第一届议会议员。6年推荐张全贞为国会议员。7年陈秉谦为省第二届议会议员。10年推荐梁庆国任国会议员,周廷祯、王懋德、郭多鼎为省第三届议会议员。
  16年3月国民政府下令解散军阀统治时期的议会。33年,由县政府县长主持,成立山丹县临时参议会。参议员由县政府和县党部商定,在全县乡、镇及职业团体中遴选县参议员11名,指定郭多鼎、陈世光为正副议长。临时参议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讨论全县大事,参议施政情况。闭会期间设置驻会委员会,由议长、秘书与一名委员组成,下设办公处,配备办事人员3人。
  34年10月成立山丹县参议会,共有议员12名,选举郭多鼎,彭盛国为正副参议长,陈世光为省参议会驻省参议员。1947年推行“全民选举”,选举郭多鼎为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出席在南京召开的“行宪国民大会”。吴希圣为提名国大代表,未参加会议。
  37年6月山丹县参议会举行第二届议会,选举郭多鼎、杨品芝为正副议长,县参议员由区域选举和职业选举两种形式产生。各乡、镇设立乡镇民代表会,保设保民大会。每保选2名乡镇民代表,由乡镇民代表会选参议员,为区域选举。是年,全县有保民代表3883人,乡镇民代表96人。职业选举则由农会、商会、工会等团体采用复选法,先选初选人,在初选人中复选参议员,唯教育会直接选举。按规定:选举人在选举前应行“公民宣誓”,被选为参议员不得兼任乡镇长和乡镇民代表,实际上都是凭借权势玩弄民意的形式。
  第三节 中华苏维埃山丹县政府
  1936年11月21日(即民国25年夏历十月初八)红军三十军八十九师两个团及总直骑一师乘胜从永昌进驻山丹。继由军长董振堂、政委黄超、政治部主任杨克明、参谋长李炳仁率领红五军及总直部队、妇女抗日先锋团、医院、兵工厂等进驻山丹,接替红三十军的防务。11月24日(农历十月十一日)先后在县城西街和南关建立5个苏维埃市政府。经群众选举,选出各市政府主席和委员。
  东街市政府主席宋家珍(后换为吴培禄),委员吴培禄、吴国贤、李开泰、尚克勤,设王海荣院内。
  北街市政府主席李二超,委员吴世禄,邢发育、李兴芳,设于李兴芳家内。
  南关市政府主席王贵文,委员侯成福、周应贵、李贵生、马四,设于王世杰家内。
  其他两个市政府因人员未定,延缓成立。
  在此基础上,政委黄超、妇女团连指导员寇吉英,主持召开群众大会。成立苏维埃山丹县政府。选何文魁为主席,许裱匠(不详名讳)为副主席。下设6部:民政部长吴天福,财政部长郭长保,供给部长童登云,土地部长陈兴堂,文化教育部长靳汝贤,市政部长(名讳不详),府址设于旧县政府大衙门内(即今东街校址)。
  苏维埃县、市政府成立后,积极组织群众支援红军。东街群众5天内捐小麦30多石,毛毡33条,皮衣7件,一些商号、店铺也给红军捐粮送物。皮匠王作仁、张全仁等10余人,昼夜赶做皮背心240多件,短皮衣140多件,皮手套240多双。南关侯成福全家和城区毡匠制做毡鞋800多双。城乡人民为红军送粮送草,红军均按价付款。
  在苏维埃政府领导下,组织抗日义勇军大队,配合红军作战,组织担架队、救护队,救治伤员。
  12月25日,红军西进,苏维埃山丹县政府的工作也随之结束。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山丹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