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住宅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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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2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村住宅建设
分类号: F299.274.2
页数: 1
页码: 3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农村住宅建设的基本情况。清光绪《山丹县志》记载,山丹“居民住房,架木为楹,藉以屋兰(即房笆),覆以污墁”。
关键词: 山丹县 城乡建设 住宅建设

内容

清光绪《山丹县志》记载,山丹“居民住房,架木为楹,藉以屋兰(即房笆),覆以污墁”。由于修建寺庙,对民间建筑技术大有促进。富户一家独院或数院,有堂屋厢房、对亭、过道、围房等。房屋木构为架,双梁双檩,前廊后檐,斗拱彩枋,木椽上铺木板苇箔,草泥墁封,间有用砖瓦者,门窗雕嵌图案,前墙上部镶木板。清末民初,有土筑高墙的大庄子(即小坞堡),庄门、墩台均设,墙上还建裙墙垛口,以作防卫之用。小康之家,多以四梁八柱或二梁四柱为三间框架,组成三合院或“丁”字形住宅院。贫困之家在泥墙上担檩铺椽,称为“土梁土柱”。山区或挖窑洞栖居。
  1949年后,经过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分得房屋。由于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复苏,部分农民开始改建或新建住宅。人民公社化后,以生产队为基础,修建居民点,陈户村还仿庆阳地区窑房建居民点。1969年始,国家动员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先后有兰州等地知识青年1246人来山丹,分别安插在9个公社、1个农场的54个生产队(站)参加劳动。1972年,由国家拨款供料建设知青点,共建土木结构平房1.56万多平方米。
  1974年以后全县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对农田、水渠、林网道路、村庄统一进行规划。全县先后建起居民点363个。1983年,要求修建住宅的社员增多,县政府规定,宅基地一般划给250—400平方米。到1988年底,全县80.98%的农户盖了新房,结构一般为砖石基础,四柱有梁,土坯砌墙,白灰粉刷,纸糊顶棚,砖铺地面,玻璃门窗,外施油漆。房屋布局仍为三合院或丁字式,或在正面只修5间一幢,中3间,有雨廊,两边与雨廊齐眉,俗称“明五暗七”、。有的盖瓦房,个别户建二层楼房,整个村庄布局多为“非”字形,也有“二字”“三字”形,有街有巷,全县有大小村庄743个,小的有20余户,大的有300多户,平均36.6户,每户有房5.6间,约70—80平方米。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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