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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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2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环境治理
分类号: X321
页数: 1
页码: 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环境治理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合理用地和改善卫生环境。
关键词: 山丹县 城乡建设 环境治理

内容

我县城区环境,由于历史原因和最初无全面规划,以致农户与机关混杂,小厂多建于市区,机动畜力车辆,混杂行驶,无消烟、消音、除尘、排污和清除垃圾的有关设施,不仅影响市容,而且有损于居民健康。1985年,县城建局设环保监测站,经讨论研究,撰出《山丹县城区总体规划说明书)。同年12月10日鉴定通过,呈报省政府批准,使城市建设有章可循。
  一、合理用地
  城区大体划分4个区域,以行政、文教、卫生、商业为主的中心区,占地面积约1.78平方公里;以工业为主的城东南工业区,占地面积1.72平方公里;以发展科教文体为主的城北科教区,占地面积约0.8平方公里;以中转货物为主的火车站仓库区,占地面积约0.7平方公里。还有职工住宅区(城北和长城新村),约计占地面积1.2平方公里。城区内农民住宅用地,约占城中心区面积的25%,近期维持原有格局,调整现有用地,适当向城北区延伸。
  二、改善卫生环境
  城区清洁工人定员11人,配备架子车3辆,垃圾车1辆,按时打扫街道,清除垃圾,并由县爱国卫生委员会人员定期或随时检查。1982年县政府颁发《城镇管理条例》,并成立市政公司,健全市容管理制度,使环保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加强水源井的监督,逐步增加净水设施,杜绝水源污染。
  城区现有锅炉23台,责成各锅炉装置消烟、消尘设备,减少烟雾中有害气体及漂尘扩散。
  在城区各单位,凡装有鼓风机和发出噪音的各类机械,都要装消音设备,并定期监测,不合国家规定的,责令限期治理。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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