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房地产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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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房地产管理
分类号: F299.274.2
页数: 2
页码: 384-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县房地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城建局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先后征用土地434亩,凡单位建设用地,根据规划及其发展前景,按照审批程序,予以安排;个人申请建房用地,原则上不超过200平方米。
关键词: 山丹县 城乡建设 房地产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区的公共房产由县财政科兼管,地产由计划委员会兼管,后因管理松弛,公私建房随意占地,布局零乱。1980年城建局设房地产管理股,登记公共房产,按质量分类,征收房租费。1986年5月县政府颁发《山丹县公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土地征用意见》,使房地产管理制度化。城建局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先后征用土地434亩,凡单位建设用地,根据规划及其发展前景,按照审批程序,予以安排;个人申请建房用地,原则上不超过200平方米。
  1988年土地征用权由城建局移交土地管理局。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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