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编 城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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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山丹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420020220000215
颗粒名称: 第九编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299.274.2
页数: 20
页码: 373-3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山丹城乡建设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县城、村镇。
关键词: 山丹县 城乡建设 县城

内容

第一章 县城
  第一节 古代县城
  汉删丹古城,久经沧桑,遗址无考。西夏赵元昊于今县城址筑城,设甘肃军镇守。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重筑山丹城,周长一里二百六十步(折720.6米)。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指挥庄得展筑,城周七里二百零九步,高二丈八尺,厚三丈五尺,东、西、南三门皆重闉(yīn,古代城门外的曲城,俗名瓮城),楼橹(防御的望楼)毕具,池(城壕)深九尺(折2.8米),阔二丈五尺。
  明万历二十年(公元1592年),补筑县城倾颓城垣,增筑南关,东西长与城相等。
  城内衙署、学校、仓廒有:
  卫指挥使司 设于城东北隅(洪武二十四年指挥庄得建)。
  都察院 设于城内南街。
  察院 设于城东南隅(正统三年指挥杨斌建)。
  按察分司 设于城西北隅。
  布政分司:设于城内西街。
  都御史司、卫镇抚司、五千户所 设于城东北隅(洪武二十四年指挥庄得建)。
  守备厅设 于城内西街(嘉靖十九年守备刘坤建)。
  儒学教谕署 设于城东南隅。
  官厅有二,一在城东门外,嘉靖三年毁于兵燹;一在城东北隅(洪武年间建)。
  山丹卫学 设于城东南隅(正统五年指挥杨斌建)。
  永丰仓 设于城东北隅(洪武二十四年指挥庄得建)。
  预备仓 设于城西北隅(正统八年指挥张勋建)。
  草场 设于城东南隅(弘治十六年都御史刘璋建)。
  军器局 设于城东北隅(洪武二十四年指挥庄得建)。
  演武场 设于城东北一里处。
  养济院 址无考。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大水毁南关城郭。二十五年(1760年)知县王亶望重修,各城门皆命名,东门为“承晖”,城楼匾额曰“峡谷嶙峋”;西门为“靖远”,匾额曰“新堡云韶”;南门为“阳武”,匾额曰“南楼远眺”,楼北悬匾额曰“甘凌凝睇”。无北门,有墩台,上建无量阁。经明、清两朝的建设,城内建筑宏伟,除官府衙门、卫所、军营、商铺民宅外,庙宇楼阁,遍布全城。
  县城内衙署、机关、学校、仓廒有:
  县署 设于城内东街(今东街小学址)。
  游击署 设于城内北街。
  教谕署 设于城东南隅。
  典史署(亦称捕厅署) 设于城内西街。
  阴阳学、医官 均设于城内庙宇内。
  僧会司 设于城内东关东岳庙。
  道会司 设于城内城隍庙。
  永丰仓 建于城内东北隅原明代永丰仓址。
  草场 设于城东南隅原明代草场址。
  养济院 设于城南郊(乾隆二年知县周世清建,二十四年毁于洪水,次年,知县王亶望重建)。
  公馆 设于城内东街县署对面。
  监狱 设于城东北隅。
  龙峰书院 设于城内文庙东侧(乾隆五十八年知县明福创建,道光二年,知县颜廷彦移于城东南隅并扩建,改名仙堤书院,光绪三十四年,知县巢凤岗改名高等小学堂)。
  试院 设于城隍庙与万寿宫之间。
  会馆 设于东关(戊戌变法后,改名商务会馆)。
  戊戌变法后,城内增设的机关、学校有:自治局、巡警局、土税局、劝学所、习艺所、农业试验场、师范传习所各一,初等小学堂三所,千总署,把总署各一,南关有百货统捐局、戒烟局、巡警分局、盐卡、税卡等。
  民国时期,城郭如旧,庙寺楼阁尚保存不少,如城隍庙(隍庙街)、文庙(胜利街)、发塔寺(今县医院址)、火神庙(南街),旗纛庙(东街)、文昌庙(北街)、八腊庙(东关)、龙王庙(东关)、千佛寺(城西北隅)、转轮寺(南湖)、北斗宫(北街)、玉皇庙(东街)、三官庙(西街)、关帝庙(东关)、牛王宫(东街)、圣母宫(城隍庙东侧)、万寿宫(城隍庙西侧)、张仙庵(城西隅)。坛塔有雷坛、先农坛、发塔。祠坊有名宦祠、多贤祠、崇圣祠、忠孝节义祠、义/士坊、节妇坊,还有财神楼、仙姑楼、过街楼。城西有土佛寺,东门外有清明坛(即厉坛)。
  城内有三条水渠穿过,头坝渠从东城墙穿入,过东街,由大仓之西出北城墙。二坝渠从东城墙穿入(即今水电局后)绕东街(东街校东墙),从现在的一中校园出城。四坝渠从小东门入城,沿东关经南关什子,过西关二百步,北折经王家什字,从城西北隅流出。四季长流,供城内人畜用水,并灌溉田畴,称“三龙穿城”。
  城区有四街九巷,即正北街、正东街、正西街、正南街。南街有文庙巷、城隍庙巷、钟楼巷、王什巷,东街有仓湾巷、大、小壑巷,西街有小寺巷,马神庙巷。街巷狭窄,凹凸不平,风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难行。
  整个城区1.7平方公里,城东南隅西北隅及王家什字一带尚有农田数百亩。城内有居民6000多人,大多务农,少数兼营商贩。
  第二节 县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2月11日遭受7.3级地震,城区民宅、机关、庙宇多数毁坏。中共山丹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本着自力更生的原则,进行改建或新建。县委以土木混合结构新修房屋60多间,县政府改修房屋70多间。新建山丹初中教室、宿舍1000多平方米,东街小学教室8幢1540平方米。全城新建改建房屋总面积达2.46万多平方米。1956至1957年建祁连堂剧院和电影院。1958年后,城市建设发展更快,先后建起展览馆、新华书店、邮电局、县医院、大什字4个门市部、供销社和山丹师范、农校等,全城修建的单位和部门达60多个。1959年建起面粉厂四层制粉楼,县委四层办公楼,开始出现了高层建筑。10年间新建面积达7.194万平方米。同时,焦化厂、铁厂、水泥厂、耐火材料厂、食品厂、造纸厂、玻璃厂、驻军营房、火车站相继建设。东起焦化厂,西至西门外,南起周家台、北至火车站,新的建筑群,连属成片,今在建面积4平方公里,比原城址扩大了2倍多。
  1980年,成立县城市建设局,1983年改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加强对城建工作的领导。依据县城的原有格局、水文地质、气候特征、人文风俗、经济状况及发展前景,作出全面规划,有领导有步骤的进行县城建设。1978至1988年,山丹一中教学楼、培黎学校教学楼、县医院门诊楼、中医院综合楼、东街百货楼等先后建成。城区内供水管道、沥青路面、输电线路均已配套,初具现代县城规模。
  一、城区道路建设 1973年,东、西、南、北四大街和王什街、隍庙街铺筑沥青路面,整修树沟、排水沟、镶砌条形水泥台阶,人行道铺设水泥砖,总长4.4公里,投资12万元。1982年,国家投资,职工、市民义务劳动,新开和延伸城区道路6条,即北大路、北环路、青年街、仓房街、文化街、清泉路,于次年全部铺筑沥青路面,总长达3.75公里,投资50多万元,投工值达6万元。1987年又改建南环路,辟通文化街南端,与南环东路连接,全长1.4公里,投资12万元。
  二、城区供水 1971年前,县城生活用水依赖二坝、四坝渠水解决,后因源头打井和建设工厂,逐渐干涸。1972年初,建城区供水管道1.2公里,设供水房4处,由面粉厂机井抽水,日供水量为80吨。1981年成立城区饮水工程办公室,采取单位集资、财政补贴的办法,筹资30万元,在县水电局院内建成50吨水塔一座,埋设直径400、200、100、50毫米的管道7.2公里,配深水泵2台,日抽水能力1440吨,实际送水能力1040吨,最大供水量1000吨。设供水房8处,供1.8万人用水。是年9月,县政府颁布《山丹县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对供水、计量、收费和违章等事宜做出明确规定。水费标准:集体用户每吨2角5分,居民每担2分,1983年每吨水改为3角7分。
  为适应城市发展,1988年开辟南湖水源区,打井2眼,铺设管道4.3公里,建蓄水池2个,容量500吨。设计日抽水能力0.7万吨,实际送水能力日0.5万吨,最大供水量0.7万吨。水质符合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城区防洪 城址处于古弱水河畔,南北东均有高山和丘陵,山洪流向多集中于城址,加之植被稀少,黄土砂石裸露,一遇大雨,山洪直泻则危及城区。历史上有大水毁城的记载,1952年、1958年都出现过洪水险情。1953年在小东门外建“拐坝”防洪工程200多米,1980年建东门外防洪渠,全长1.6公里,渠口宽8米,底宽4米,深度平均2米。1986年将东关山丹河防洪堤坝改造为水泥浆砌石,全长0.6公里,高2.5米。还配合铁路、公路建设,对所有桥梁、涵洞以及防洪渠堤都疏通加固。
  四、城区路灯 1973年城区道路改建,由城关镇主管在大南街、胜利街、隍庙街、东街架设水泥杆路灯。1980年对原有路灯进行改建和更新,到1988年在12条主要街道上安装琵琶灯、高压钠灯和水银灯。其中南街18盏、北街6盏、文化街8盏、胜利街12盏、隍庙街3盏、仓房街2盏、北环路15盏、西街11盏、东街18盏、青年街12盏、东环路2盏,共计照明道路8.2公里。
  五、城区供热 我县习惯用煤炭取暖烧饭,一到冬天,城区烟雾弥漫,空气污染。县政府办公大楼于1981年建起锅炉房,安装2吨、4吨锅炉各一台。1987年与卫生局大楼连片供暖,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随后医院、山丹一中、培黎学校、县招待所、各厂区都安装锅炉供暖,至1988年,有各种锅炉23台。近几年,烹饪、取暖兼用的家庭小型暖气也有发展。
  六、现代建筑
  县人民政府办公楼 位于北街西侧,始建于1959年,建筑面积3725平方米,砖混结构,主楼4层出檐平顶,南北为3层平楼,上顶水泥抹面,前门向东,4个方形水泥大柱架起雨廊,整个外形庄重雅素,为山丹县最早的高层建筑。同时建起700多平方米的2层职工宿舍楼1幢,砖木结构的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共4幢,门窗均系木套圈双层,内铺木质地板,水暖、卫生设施齐全。还有食堂、宿舍、车库共达2000多平方米。1960年,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后停工。1970年221部队安装门窗及暖气设备使用。1981年4月,县委、县政府迁入办公。
  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 位于文化街西侧。1980年路易·艾黎将其收集的3800多件文物捐赠山丹,由省人民政府拨款,兴建陈列馆,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781平方米。1981年奠基动工,1982年落成。正馆为9间2层中西结合式的砖混建筑,硬山出檐,前后均有外廊。1984年续建两侧厢房各6间,砖混结构,卷棚前廊,整个造形雅致大方。主楼悬楚图南书写的“山丹县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匾额。1982年6月9日举行开馆仪式后,中外人士参观者颇多。
  山丹培黎图书馆 坐落在艾黎捐赠文物陈列馆北面,于1983年9月兴建,次年正式开馆使用。建筑面积1008平方米,砖混结构,钢筋圈梁。南北均有长檐雨廊。内分设藏书库,报刊、期刊、儿童3阅览室,借阅室、采编室、办公室等,大厅内有何克的胸像,馆名由书法家周而复书写。
  艾黎与何克陵园 原培黎工艺学校英籍教导主任乔治·艾温·何克,于1945年因患破伤风逝世,安葬于山丹县城南门外,辟陵园,建亭立碑。1979年重修,面积2200平方米,入园门向南14米处,建纪念亭,内置何克生平纪念碑,1945年甘肃书法家裴建准题写“陶镕万有”的匾额,悬于亭檐下。
  1986年扩建,整个陵园仿西式建筑造型,西北角为英园墅式平房和尖形塔。影墙为大理石贴面,镌刻邓小平题写的“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永垂不朽”镶金大字。主要建筑有纪念碑龛,底座5.2平方米,高7.6米。碑龛正中凹进,嵌一小碑,上镌“艾黎、何克陵墓”。墓座在纪念碑前2.8米处,南为艾黎,北为何克,两墓相距5米,墓下为长方体的墓台(2.7×4米),上为覆斗形,全高1米。纪念碑龛和墓座匀称而又肃穆地布设在19×18米的对称多角的平台上,台高0.75米,平台前方14米处树大理石碑,长7米,高1.8米,厚0.8米:上镌艾黎、何克生平简介。整个园陵内松柏苍翠,花草馥郁。
  地面接收站 坐落于北环路北侧,于1987年11月竣工投入使用,建四层电视楼一座,面积734平方米,砖混结构,转播塔高67米,由边宽50厘米的三棱铁架组成,播射覆盖面半径为25公里,耗资30多万元,由国家投资和全县职工集资建成。
  文化馆楼 坐落在文化街中段,建于1987年,主楼3层,面积为1300平方米,投资26万元,砖混结构。大厅前檐建雨廊,阳台镶嵌玻璃,新颖雅致。内设游艺室、放映室、展览室、舞厅等。
  倒锥壳水塔 坐落在县水电局院内,全高33米,容量50吨,最低水位28米,最高水位32.6米。由张掖地区农牧处和县水电局技术人员合作设计,县建筑公司施工,地区安装公司安装,于1981年建成使用。全部建筑由基础、塔身、水箱3大部分组成,基础和水箱倒锥壳为钢筋混凝土现浇,塔身砖砌,呈截头圆锥形,设有保温层,并有良好的抗渗性,为县城第一座新型水塔。
  人民银行综合楼 位于县城东街中段,坐南向北,面积1150平方米,为3层框架和半框架结构。综合楼内设发行库、守库室、帐表库、会议室、票据交换所、办公室等,还有部分职工住宅。1987年奠基,1988年10月落成使用,投资54万元。
  东街百货楼 坐落于东街街北,1985年10月奠基,1987年4月投入使用,为3层钢筋混凝土半框架结构。长42.34米,宽16米,高14.7米,总建筑面
  积2005平方米,投资45万元。
  面粉厂制粉楼 始建于1959年,建筑面积为910平方米,原为砖木结构。30年来由于机器震动和风雨侵蚀,墙皮脱落,梁头腐朽,屋顶漏雨,门窗边沿出现垂直裂缝。经鉴测土建结构不符合国家工业建筑的抗震要求。1988年9月,进行加固。增加抗震圈梁4道,底圈梁3层,浇筑混凝土抗震构造柱34个,再通过混凝土链和墙体连接。底跨加高1.8米,达15.7米。高跨根据设备安装需要,加高1.5米,楼总高达19.87米。并将原屋顶木架梁拆除,架设钢筋混凝土梁和混凝土层面。增加预留孔6个,在孔周围增补钢筋并架设避雷带。工程费17.5万元。
  县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医院几经搬迁。1982年,省、地、县投资32万元,新建县医院1615平方米门诊楼1座,主楼3层,砖混结构。前厅外有大理石贴面水泥柱4根,支撑雨廊。墙面下脚水刷石,上用克塞英粉和孔雀蓝涂料对比粉刷。
  1985年,省卫生厅拨款30万元,县拨款28万元,次年,世界银行贷款12万元,兴建住院部4层楼,砖混结构,底顶钢筋圈梁,外部为白色水刷石。供暖、供水、卫生设施齐全,并安装电梯,设置病床150张。同期另建传染病房370平方米,制剂楼2层,389平方米,卫校综合楼3层,1038平方米。
  中医院综合楼 坐落在南街西侧,和县医院斜对,1981年由省、县拨款23万元兴建,两层双面,面积为834平方米。
  防保综合楼 由上级拨款,自筹资金,1985年于西街北侧兴建,1987年落成,建筑面积2137.2平方米,系钢筋圈梁、砖混结构的一字形四层综合楼。
  一中教学楼 1984年,省、县拨款65万元,学校向社会集资18万元,10月奠基施工,1986年9月10日落成,建筑面积4070平方米,为一字形4层砖混结构。前门雨廊长20米,有6根大理石贴面大柱,前厅为水磨石地面,宽面双分楼梯供多人上下,室内为木龙骨纤维板顶棚。全楼设教室25个,理化仪器室2个,实验室2个,会议室1个,还有工会俱乐部、医务室以及处、组、室办公室20多间。
  七、城区居民住宅建设 1949年,城区居民多系农户,非农业人口较少。机关职工家属,多借民房居住。1954年地震后,大部分农户新建住宅,东街大队还实行统一规划,集体个人合建,名为“集体庄园”。1958年,城市人口大增,各单位利用城区空地逐步建立职工宿舍,形成农、市民杂居的格局。1980年国家先后投资69万元,由城建局在城北清除荒冢,修建砖木结构的平房22.5栋,面积约4700平方米,连同原县委县政府旧房,分配职工家属居住。几年来,已有26个单位和部门建成住宅约2万多平方米。同时,鼓励私人建房,已建成的有400多户,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1986年在焦化厂铁路支线以东辟地一片,定名为“长城新村”,供公私建设住宅。建房形式,一般为连幢分户,小户2间,中户2间半,大户3间,可供三代人居住。焦化厂、水泥厂、化工厂、培黎学校、火车站、驻军、军马局干休所都建有平房和楼房。至1988年,城区市民、农民3.1439万人,住房基本解决,职工人均住房面积7.4平方米。
  八、园林绿化 民国34年(1945年),在南湖拐坝湾植杨树1万余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重视绿化城区。1951年在拐坝湾扩大造林,并于街道路旁植树。1983年成立城区绿化领导小组,逐年营造,初具规模。重点绿化11条街道,植树面积达3755平方米,以杨树为主,还试种国槐、松树、龙爪柳等。同时动员机关、厂矿、学校实行驻地绿化,美化环境,有15个机关院内树木葱茏,花卉争艳。城区共有公共草地133亩,果园、林地1256亩,绿化面积1389亩。
  1982年,县人民政府利用南门外77亩沮洳草滩,建设南湖公园,动员城区机关学校、厂矿职工义务劳动,修筑甬道,种植各种树木11万株,沿南湖路侧,辟弯月形鱼塘两个,涟漪如〓,游鱼可数。投资8万元,修建公园管理处,并在园中心修建古式六角凉亭一座,名“转轮亭”(此地为古“转轮寺”),中辟儿童乐园,内设“航天器”、滑梯和各种体育玩具。园中东向甬道,两旁陈列王家享堂(王允中墓)的翁仲、石兽、石碑。原法塔寺碑,文庙碑座也移置其中。东南建二层木楼,供人小憩。公园北依山丹河岸,杨树茂密,泉源涌沥,和艾黎、何克陵园隔河对映,古雅清旷,景色宜人,为游憩和锻炼的理想场所,每逢节假日,游人不绝。
  第三节 房地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城区的公共房产由县财政科兼管,地产由计划委员会兼管,后因管理松弛,公私建房随意占地,布局零乱。1980年城建局设房地产管理股,登记公共房产,按质量分类,征收房租费。1986年5月县政府颁发《山丹县公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土地征用意见》,使房地产管理制度化。城建局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先后征用土地434亩,凡单位建设用地,根据规划及其发展前景,按照审批程序,予以安排;个人申请建房用地,原则上不超过200平方米。
  1988年土地征用权由城建局移交土地管理局。
  第四节 环境治理
  我县城区环境,由于历史原因和最初无全面规划,以致农户与机关混杂,小厂多建于市区,机动畜力车辆,混杂行驶,无消烟、消音、除尘、排污和清除垃圾的有关设施,不仅影响市容,而且有损于居民健康。1985年,县城建局设环保监测站,经讨论研究,撰出《山丹县城区总体规划说明书)。同年12月10日鉴定通过,呈报省政府批准,使城市建设有章可循。
  一、合理用地
  城区大体划分4个区域,以行政、文教、卫生、商业为主的中心区,占地面积约1.78平方公里;以工业为主的城东南工业区,占地面积1.72平方公里;以发展科教文体为主的城北科教区,占地面积约0.8平方公里;以中转货物为主的火车站仓库区,占地面积约0.7平方公里。还有职工住宅区(城北和长城新村),约计占地面积1.2平方公里。城区内农民住宅用地,约占城中心区面积的25%,近期维持原有格局,调整现有用地,适当向城北区延伸。
  二、改善卫生环境
  城区清洁工人定员11人,配备架子车3辆,垃圾车1辆,按时打扫街道,清除垃圾,并由县爱国卫生委员会人员定期或随时检查。1982年县政府颁发《城镇管理条例》,并成立市政公司,健全市容管理制度,使环保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加强水源井的监督,逐步增加净水设施,杜绝水源污染。
  城区现有锅炉23台,责成各锅炉装置消烟、消尘设备,减少烟雾中有害气体及漂尘扩散。
  在城区各单位,凡装有鼓风机和发出噪音的各类机械,都要装消音设备,并定期监测,不合国家规定的,责令限期治理。
  第二章 村镇
  汉以前,县境内是少数民族游牧之地,逐水草迁徙,无城郭常处。汉武帝定河西,迁徙人口,开边屯田,始有城邑。至明代,大规模徙民守边,重视农田水利,境内村落堡寨星罗棋布。当时的“堡”为土筑小城,适应军事防御需要,还有“坞堡”,是封建地主家族为核心建成的庄堡,常以姓氏或地名相称。“铺”即军铺,也为驿递休歇之点。
  至清代,全县(含今民乐县童子、慕化地区)形成的自然村有130多个,多依弱水水系分布。后因干旱缺水,一些村堡如阜昌铺、定羌庙(今绣花庙)、古城洼等已湮没,只存废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有些村堡归属频繁,但原有名称多未更易,现在全县设10乡1镇,有村级建置的村庄111个,辖379个自然村,700个生产合作社。
  第一节 村镇建设
  1949年以来,一些人口集中的村镇发展较快,形成农村的经济文化中心。
  霍城 位于县城南43公里处,原为黑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霍城。明清设黑城营,把总署。民国时期设乡、联保公所。1949年后,曾设区、公社,现在是霍城乡人民政府驻地。原有古城,周长三里三十九步,辟东西两门,并有曲城。东门为“朝阳”,额为“朝乾承晖”;西门为“宴静”,额为“夕惕宁静”。城内有禅林寺、城隍庙、东大寺、老爷台、观音堂、魁星楼、文昌宫、关帝庙等。清时设霍城商会会馆,街面商铺计20余家。
  1950年设供销合作社商店,1956年设人行营业所等单位。1966年,粮管所修建大仓库3幢。1981年,乡政府扩建砖瓦房800多平方米,新建影剧院960平方米,先后设邮电所、百货、烟酒、服务联合门市部。1985年建年产300万吨的榨油厂、个体2层营业楼和400多平方米的商场1座。集镇由东关、西关两村连结而成。有个体商铺86家,缝纫11家,医疗所8家,小饭馆6家,私人客店3家,自行车修理点3处,铁工修理铺2处,肉食站1处,流动小摊20多家,蔬菜、肉食摊10家。
  总面积2630多亩,常住人口344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5人。
  以前人畜用水,夏秋以渠水为主,冬春水归西大河,凿冰汲水。1988年改造粮管所古井,设潜水泵,埋管道1700多米,设水房两处,专人管理,为机关及村民供水。
  芦堡 距县城22公里,包括芦堡和郭家洼两个自然村。全村1650人,面积约29.4平方公里,有水地3000多亩,山旱地近万亩,地处五闸河下游,干旱缺水。1978年以来,随着农村体制改革,大搞劳务输出,在青海冷湖及柴达木油田等地从事建筑业、建材业、运输业,获得较高副业收入。中共芦堡党支部重视公共积累,从1982年开始大兴村镇建设,投资3.5万元,架送农电线路5.3公里,解决生产、生活用电。1984年投资14万元,新建学校1430平方米。1985年修建940平方米、780个固定座位的影剧院一座,耗资25万元。1987年投资3.4万元,联合新开村,投工4万个,修建从位奇接山马公路至新开村的沥青公路8公里。1987年投资12万元,与柳荫等村建自来水管道工程37公里,供人畜用水。投资2.2万元,建起文化站、敬老院。投资2.1万元,维修加固过街楼,粉刷彩绘,由校友捐资1.2万元,购置图书,在楼上设图书室。几年来共投资0.97万元,集体购置各种树苗,营造农田林网240亩,在荒滩沟坡种树8万多株。至1988年,人均收入780元,有95%的农户改建新建房屋。
  东乐 明为甘州右卫地,清乾隆八年(1743年)驻张掖县丞,分领一驿十四堡。民国2年(1913年),始置东乐县,东乐为县治。
  东乐城周围二里,建筑未详所始,清乾隆八年张掖县丞分驻,略加修补。同治四年(1865年),毁于战乱,五年邑民重修,门皆包以铁甲,城关有门各二,街南有火神庙巷、赵家巷,街北有书院巷、城隍庙巷、文庙巷,牌坊二:弱水绕疆坊、忠昭日月坊。城内的庙寺楼阁有文昌楼、火神庙、财神楼、城隍庙、萧曹庙、五圣宫、玉皇楼、魁星楼等。东关有东岳庙、胜泉寺。西关有龙王庙、全圣宫、西大寺、小关帝庙等。城内设有官署与“仰止书院”(后改为高等小学),官邸驿所,私人客栈城内外都有,虽居民不多,但商业交易颇盛,市肆繁华。民国21年(1932年),迁县治于洪水,东乐属六东区。1952年划归山丹,现为东乐乡驻地。全村包括城东、城西两个村民委员会,14个村民小组,计2000多人。现有乡党委、乡政府、营业所、税务所、卫生所、粮管所、邮电所、公安派出所、学校等10多个单位。1985年新建900多平方米的影剧院一座和文化站。学校由群众集资国家补贴建起砖木结构的教室和宿舍830平方米。1986年于大寨子村建水塔1座,解决了机关和部分村民用水。私营小门市部逐渐增多,集市也在发展。
  花寨子 原有堡寨,周约一里三百步,左依大黄山,右近马营河,北临高家湖,南迎祁连山、山环水绕,景色壮观。建于明成化六年的广化寺碑记描述:“居民康豫,木可樵,水可鱼,圃可蔬,为境内第一胜概”。南向开一寨门,直通广化寺,寺后寨墙之上建有楼阁。寺内钟鼓楼东西相对,正为大雄殿,两庑有文殊地藏殿、天王殿、塔殿、伽蓝护教殿及斋堂、僧舍、仓廪、井厩等。清末寨内还有城隍庙、关帝、财神、土地、风神等庙,学堂1所,社仓1处,后均拆毁。现为花寨子乡驻地,在原寨南门外,扩建马路,今为全村主街。东至盛家台,北向可绕山去寺沟和大黄山林场,南沿大黄山直达大马营。寨西有便道北通高家湖,村西过马营河大桥与山马公路相通。1984年乡政府新建砖木结构平房700多平方米,三中扩建教室、宿舍1000多平方米,小学、供销社、邮电所、医院均系新建。集市贸易活跃,私营商店、小食部、医疗所陆续出现。水源丰富,对灌溉农田、绿化村镇大有裨益,现街道两旁,房前屋后,田畔渠边,绿树成荫,是我县绿化最好的村镇之一。
  大马营 汉代设马苑,隋、唐设牧监,明置千户所,清设游击营、千总署,巡警分局、官粮仓、社仓。民国时期曾设保、联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乡、公社,今为大马营乡政府驻地。
  城堡遗址周长二里一百二十九步,开南门,带瓮城。城门北80米处为内城。北墙筑墩,上建楼,称将军楼,今尚存。历代官署设城内,常有兵卒戍守。清时庙宇有火神楼、灵官殿、牛王宫、魁星楼,老爷台,城隍庙,娘娘庙等。民国初城内住户七八家,城外居民50多户,今城墙已隳,城址由军马局建职工医院和家属楼。
  全村占地约1.4平方公里,居民372户,1720人,山马公路直通村中,东西街道均铺沥青路面。乡政府于1981年迁于村西,建砖木平房54间,972平方米。有粮管所、乡医院、营业所、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单位。供销社有门市部12间,400平方米,并附设旅店、食堂。马营学校近几年陆续新建校舍教室750平方米。供销社附近形成小集市,有个体百货商铺14家,理发、电器修理、缝纫、家具铺等10多家,私人医疗所4家。1983年以来已有180多户居民改建砖木新房,电视入户率达80%。
  河湾 原为周家河湾西庄子之荒地,自1958年山霍公路辟通,植树引渠,迁住居民。1965年上寨、李桥两公社合并为李桥公社,移驻于此。随即新建卫生所、供销社、营业所、兽医站、粮管所、邮电所。1966年设小学,后改为八年制学校,曾一度设高中部。1972年设李桥地区医院,后改为中心医院,经改建扩建,现有业务用房886.9平方米,职工宿舍332平方米,其他用房84平方米,基本实现人员、房屋、设备三配套。
  乡政府于1984年扩址新建砖木结构房屋1100平方米。山霍公路南北贯通,路东连建个体商铺8家,还有修理、电焊、拉丝、木器加工等5家。1985年建李桥变电所,1986年新建敬老院一座,有房12间。1988年由工合联办小企业,维修机动车辆,加工农具及生活用品。
  位奇 原称魏机堡,民国后期为仙堤乡六保,居民40多户。时堡寨尚存,周围约计1里。寨北为庙庵建筑群,有祖师庙、天王殿、观音堂、娘娘庙、土帝祠、城隍庙、地藏寺、关帝庙等。民国时期,大多拆毁,抵交兵站。1951年三区区公署由马寨迁此,后设公社或乡。1987年,乡政府新修砖木结构会议室和职工宿舍826平方米。有粮管所、广播站、林业站、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文化站,财税所等单位。供销社、营业所为新建。设初中,小学各一所。1985年,设乡敬老院,新建房屋16间计320平方米,前后寄养孤寡老人16人。西干渠沿山马公路而下。有个体商铺10家,缝纫、电焊、修理3家,小摊贩7家。
  老军 原名老幼寨,寨周1里,门向东,上有门楼,民国20年(1931年),全村居民20多户。1951年为二区二乡驻地,1965年设公社,现为老军乡驻地。1986年乡政府新建砖木结构平房45间计850平方米。有学校、粮管所、供销社、畜牧站、卫生院等单位。全村有4个生产合作社172户,750人,个体商店摊点23家。
  崖头 原为陈家崖头荒滩地,陈户公社1975年移驻于此。1983年,乡政府修建砖木房屋970平方米。随之设派出所、法庭、工商所、供销社、乡医院、机耕站等单位。1974年,始建中学,占地6.48万平方米,经几年扩建新建校舍建筑面积达3764平方米。1979年新建1300平方米的变电所。至1988年,有个体商铺7家,迁住社员20余户。
  第二节 农村住宅建设
  清光绪《山丹县志》记载,山丹“居民住房,架木为楹,藉以屋兰(即房笆),覆以污墁”。由于修建寺庙,对民间建筑技术大有促进。富户一家独院或数院,有堂屋厢房、对亭、过道、围房等。房屋木构为架,双梁双檩,前廊后檐,斗拱彩枋,木椽上铺木板苇箔,草泥墁封,间有用砖瓦者,门窗雕嵌图案,前墙上部镶木板。清末民初,有土筑高墙的大庄子(即小坞堡),庄门、墩台均设,墙上还建裙墙垛口,以作防卫之用。小康之家,多以四梁八柱或二梁四柱为三间框架,组成三合院或“丁”字形住宅院。贫困之家在泥墙上担檩铺椽,称为“土梁土柱”。山区或挖窑洞栖居。
  1949年后,经过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分得房屋。由于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复苏,部分农民开始改建或新建住宅。人民公社化后,以生产队为基础,修建居民点,陈户村还仿庆阳地区窑房建居民点。1969年始,国家动员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先后有兰州等地知识青年1246人来山丹,分别安插在9个公社、1个农场的54个生产队(站)参加劳动。1972年,由国家拨款供料建设知青点,共建土木结构平房1.56万多平方米。
  1974年以后全县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对农田、水渠、林网道路、村庄统一进行规划。全县先后建起居民点363个。1983年,要求修建住宅的社员增多,县政府规定,宅基地一般划给250—400平方米。到1988年底,全县80.98%的农户盖了新房,结构一般为砖石基础,四柱有梁,土坯砌墙,白灰粉刷,纸糊顶棚,砖铺地面,玻璃门窗,外施油漆。房屋布局仍为三合院或丁字式,或在正面只修5间一幢,中3间,有雨廊,两边与雨廊齐眉,俗称“明五暗七”、。有的盖瓦房,个别户建二层楼房,整个村庄布局多为“非”字形,也有“二字”“三字”形,有街有巷,全县有大小村庄743个,小的有20余户,大的有300多户,平均36.6户,每户有房5.6间,约70—80平方米。

知识出处

山丹县志

《山丹县志》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叙了甘肃省山丹县大事记、自然地理、建置、经济管理、农林牧水、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税务金融、城乡建设、政权、政法、党派群团、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艺文、民族宗教人口、民俗方言、人物、山丹军马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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